一、合肥市 市区公共厕所,也经历了由少到多、从简易到高档的发展过程。建国前,城市公共厕所多为席围粪缸、土墙草盖的茅厕。建国以后,政府组织调整公共厕所布局,改造破旧茅厕,并逐步建成一批砖瓦结构的公共厕所。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市里拨出1008万元建设资金,除设施维修和购置车辆外,共新建和改建公共厕所218座,其中建成两座沼气公共厕所,使市区公共厕所从数量、质量,到合理布局,都起到根本性变化,基本上达到了国家建设部关于“每2500人到3000人一座公厕”的要求。到1990年底,市里直接管理的279座公共厕所,其中有二类公共厕所14座,三类公共厕所85座,沼气公共厕所6座,厕所水冲率达100%。近代在公园和主街建起的公共厕所,造型新颖,装饰美观,具有街头小品风格。在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市人民政府动员驻市各单位大力改造非市管的公共厕所,实行“谁家的厕所谁出钱整修”的原则,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共整修公共厕所1456座。在改造和管好公共厕所的过程中,对粪便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建成贮粪容量600立方米的城南粪库,采用密封贮存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良好;利用6座沼气公共厕所对粪便进行厌氧发酵净化处理,开辟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新路子;利用水冲厕所的三格化粪池对粪便进行沉降厌氧消化,全市共有45734个厕所,日处理粪便1601吨。1979年以前,合肥市区新产生的粪便,主要是通过露天粪场堆集发酵处理,当时因无密封装置,堆集发酵的粪便达不到无害化要求,并有部分粪便则是从旱厕中掏出直接施于农田,造成严重污染。为解决粪便无害化处理,从1980年起,先后在南门、北门、东门和城南建起4座密封式粪库,后因选址、建设等问题停用3座。现在正常运转的城南粪库,1983年9月动工兴建(用款7.3万元),1984年3月投入使用,1990年8月进行维修改造(用款3万元),使其基本设施更加完善。粪库共占地1040平方米(40×26),院墙高2.7米,建有花窗,外形美观,周围建筑物均在千米之外。密闭粪池长15.8米,宽15.8米,深2.4米,总容积为600立方米,每日进粪20吨左右。粪池结构为横三格、竖四格,对粪便分格沉淀、截流、密闭发酵,30天后出库。经市防疫部门抽液检查,粪便中的大肠杆菌值在10-1以下,且库区未发现蛆、蛹或新羽化的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二、芜湖市 1949年以前,芜湖城区厕所多为自建简易的私厕及露天粪坑。解放初期,全市只有破旧公共厕所10座,公用的私建厕所10座。1949~1952年,全市共建公共厕所12座,改良私厕1982个。1953年又新建公共厕所5座,取缔私厕224处。1964年2月,市里在中山路南端、中山桥以北建成第一个甲级沟槽水冲式公共厕所,建筑面积218平方米,设计、施工均属上乘,被称为“洋厕所”。到1976年,全市公共厕所发展到108座。1981~1985年,全市新建、翻建公共厕所72座,维修公共厕所146座,全市公共厕所发展到135座。1986~1990年,新建公共厕所36座,多为水冲式厕所。粪便处理,建国前市内无大容量粪库,多是依靠农户田头粪窖储存处理粪便。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厕所的增加,城区粪便不能日产日清。1952年7月,根据市卫生局拟定的《芜湖市粪便管理计划草案》,在市郊区分设6个粪场,一个运粪码头。具体地点为:环城北路杏花粪场设粪池两个;一天门附近粪场设粪池3个;大砻坊官塘粪场设粪池1个;南关口芜湖县周家村二处粪场设粪池1个;河南芜青路圩埂交叉处设粪池2个。1960年,市清洁管理处计划建造3座“五格三池”粪库,地址分别在:青弋江北岸徽州码头左边;大砻坊旱桥边;大砻坊面粉厂以东。1960年底,芜湖县太仓公社利用社办公助办法,在青弋江北岸大砻坊铁桥巷43号门前靠河堤处建造1座容量为6000立方米的“五格三池”粪库。1965年,裕溪口区兴建容量为60立方米的粪库1座。同年,镜湖区清洁管理站在海棠村建造1座容量为384立方米的粪库,耗资3.8万元,工程至1967年竣工,后因故该库一直没有使用。1975年5月,市清洁管理处在五里河建造粪库4座,工程历时1年,共投资4万元,后因影响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未使用就被拆除了。因建设和设施多次出现反复,使城市粪便清运和无害处理受到了严重影响。 三、蚌埠市 建国前市内公共厕所十分简陋,有的用芦苇围挡,内挖几个土坑,称作“茅坑”;有的在围内埋缸接粪便,称为“茅缸”;有的土墙草顶,叫作“茅厕”。在5平方公里的市内,只有26座公共厕所,由警察局逐日派夫清扫保洁。1957年7月,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私厕收为公有,同时对旧厕进行改造。1952~1954年,新建公共厕所48座,均为砖墙瓦顶,水泥蹲位,安装照明设备。到1960年底,全市公共厕所发展到121座。1978年3月,市环卫处成立了公共厕所维修队。到1981年三年内,市政府共拨款29.5万元,对全市公共厕所进行认真修缮,安装照明灯具,其中:大修90座,小修73座,新建和扩建43座。1982~1985年,为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减少污染,美化城市,市政府拨款54万元,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水冲式公共厕所41座,每座建筑面积均为50平方米以上,蹲位10至25个,室内墙面为瓷砖墙裙,地面为彩色水磨石或马赛克地坪,配有吸顶灯具。1986年,市里投资110.5万元,对东、中、西三个区221座破旧旱厕所进行改造,共完成78座,其中水冲式厕所17座,改造旱厕所61座。截至1986年底,市区公共厕所已达260座。1988年公共厕所发展到272座,其中水冲式厕所70座,比1985年水冲式公共厕所增长70.13%。截至1990年底,全市公共厕所285座,比建国初期增长10倍,水冲式厕所1990年比1985年增长97.56%。粪便清运,在50年代以组织起来的清洁专业队,采取肩挑、木轮车清运,旅馆、戏院、商店、学校、工厂等单位的内部厕所自行雇人清除。80年代中期,运输工具改为胶轮粪箱车,全市121座公共厕所日产粪便100吨,基本上做到日产日清。1982年以后市内水冲式厕所逐步发展,粪便由市环卫处配备的专用真空吸粪车清除,使市区部分粪便清除实现机械化,提高工效20倍。根据历史资料记载:1986~1990年,粪便运量达9.4万吨,平均每年清运粪便量1.88万吨。粪便处理,建国后曾在飞机场附近、燕山脚下、王圩子、南岗四路、柴油机厂等处,建立粪便处理场,进行鲜粪加工,出售给农民,一度还远销山东淄博、黑龙江等地。1963年,蚌埠市人民委员会在“关于改善厕所管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市内所有公共厕所和机关单位的厕所,一律交农业生产办公室重新分配给人民公社管理,供求单位签订协议。1985年以后,市环卫部门在南郊老鸦湖建立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市区部分粪便进入无害化处理阶段,5年时间共处理垃圾粪便1.2万吨,平均每年处理2400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既可作农业肥料,又可作为养殖厂饲料,一举数得。 四、马鞍山市 建市初期,市区公共厕所有三种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及闹市区,多为砖瓦结构;居民区及公共场所多为竹篱笆墙瓦屋面结构;较为偏辟的城郊区多为泥草屋面结构。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发展,公共厕所原始简易结构向砖瓦结构发展,多数旱厕室内为石灰水泥粉墙和水磨石地坪。70年代以后,市区公共厕所以翻建、维修、更新为主。80年代以后,城区厕所按建设卫生城市要求,进一步维修改造,安装照明设备。1985年以前,全市共维修公共厕所99座,新建公共厕所9座,其中水冲式厕所7座。到1987年底,市区公共厕所增加到195座。公厕的粪便清除,从建市开始就无偿承包给郊区生产队(原则上是蔬菜队)使用,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划给:花山地区的厕所粪便分配给红旗公社;塘西、四新和江边一部分厕所粪便分配给杜塘公社;雨山和采石地区的厕所粪便分配给雨山公社。公共厕所消毒,建市初期,采取三种方法:工厂、学校、机关内部厕所由各单位负责,公共厕所由就近单位负责,或由防疫站负责。60年代主要厕所使用单位和各用粪社队负责。1976年以后,全市公共厕所的消毒工作一律由环境卫生管理处承担,消毒时间为每年的4至10月,每星期消毒二至三次,重点放在夏、秋雨季。 五、淮南市 建国初期,市区只有少量公共厕所,均由附近农民随意取用。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公共厕所逐步增多,到1990年底,市区公共厕所已达161座。粪便清除,为避免争粪纠纷,1956年各区正式成立清洁人,与郊区农业社队(农民)挂钩订立协议,划定公共厕所粪便取用管理范围,采取少量收费制。之后,田家庵区建立起集体所有制的大粪场,收买零散掏粪者的粪便进行粗加工,干燥储存,销往外地。1976年,市人民政府曾拨款给田家庵区,在陈家岗征地两亩建粪库一座,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后因专业机构撤销,粪便没有发挥效益。农村实行联产计酬承包责任制以后,原定公共厕所承包社队自动撤离,所有公共厕所的粪便依靠各区环卫部门下乡动员附近农民清运,农忙和暴雨季节,则由环卫专业队伍运用专业设备进行突击清运,但至今市区粪便尚未进行统一处理。公共厕所打扫保洁,1987年以前由用粪单位派人驻点负责。1979年起,驻点农民逐步撤离,各区环卫处开始设专业班组,定厕定人承包保洁,旱厕依据大小和间距一般每两座公厕设1人,水冲式厕所每厕设1人管理。公共厕所消毒,起于50年代初期,每年4月至10月为重点消毒期,由环卫清洁队设专业班组负责。 六、淮北市 建市初期,市区仅有少量旱厕。1969~1979年,根据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区分布情况,市里拨款新建公共厕所22座;1980~1984年,在市区又增建无害化旱厕所11座;1983年,在花园路中段建造市里第一座水冲式公共厕所;1984年又在淮海路、新华巷和居民较集中的地方,建造水冲式厕所3座;1985年在相山路中段、孟山路中段各建水冲式厕所1座;1986~1990年,为彻底改变市区公共厕所面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中心的相山区公共厕所实行“旱改水”,先后建造水冲式公共厕所8座,市中心区的公共厕所实现了水冲化。粪便清运,1982年以前,依靠郊区农民挑运肥料,分别承包旱厕的清洁管理,水冲式厕所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粪便处理,烈山区、杜集区菜农建造密封式蓄粪池,生粪经过发酵后施入农田。1988年,相山区环卫处试行高温堆肥工艺,把筛选过的有机垃圾与公共厕所粪便掺和,发酵后出售给农民作肥料。公厕的清洁消毒,相山区设立公共厕所专职管理机构,专人分片清扫消毒;杜集区、烈山区,制定了公共厕所管理规章,要求每日两次清扫,喷洒杀虫药,消灭蚊蝇蛆虫。 七、铜陵市 在50~60年代,市公共厕所没有实行统一管理,基本做法是谁家需要谁家建,谁家取粪谁家管。70年代,因建设资金短缺,只能对破旧厕所实行小修小补,没有新建厕所。据1979年调查,全市172座公共厕所,有131座是50年代建造,建筑简陋,外形不雅,蹲位少,粪池少,卫生条件极差,有的地方上厕所要穿胶鞋,雨天还要打着伞。市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情况,决定把改变公共厕所落后状况作为1984年城市建设的重点,铜陵市长张润霞在电视上作了专题讲话,当年投资25万元,新建、扩建公共厕所25座,增加蹲位148个。1985年,又新建公共厕所1座,整修公共厕所9座,新增厕所蹲位48个。近年来新建和改建的公共厕所特点是:注意卫生,能处理好排污、驱臭、采光等问题,外型新颖别致,门、窗、照壁都经过精心设计。到1990年底,全市公共厕所已发展到159座,其中有10座是定时水冲式厕所。粪便清运和厕所保洁,1983年以前,公共厕所分别包到郊区社队取粪、打扫。1983年以后,因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个体农民不能承包厕所,一度厕所无人清运,造成粪便外溢影响环境卫生。1983年9月,市环卫处雇请临时工挑运,实行短期过渡。1984年11月,市环卫处购置真空吸粪车1台,对市区有路可通的86个厕所进行定期抽粪,运送到农村,支援农业生产。不能通车的厕所仍由人工清运,但因市里没有建造粪库,对粪便不能进行统一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厕所的脏、乱、差现象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厕消毒,1971年以前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1971年6月,市卫生防疫站调给环卫处4名消毒员,并提供药品,由市环卫处管理消毒工作。从1980年起,市区公共厕所分作4片包到4个消毒小组,每年从4月中旬到11月中旬,每隔3~4天喷洒消毒药水一次。 八、安庆市 建国前夕,市内仅有少量简易公共厕所。建国后对原有公共厕所进行调整改造,到1952年,共改建和新建公共厕所27座。1958年实行粪便统一管理,取消简易厕所和露天粪缸。郊区农村在市区所建的取粪厕所,一律为平瓦屋面、砖砌漏斗式水泥蹲位,储粪池设在厕所之外,地面为砖铺地坪或水泥地坪,外墙开花格窗,以改善通风条件。1964年9月,农村社队在市区建的粪源厕所,改由市里各区管理,对建厕所的投资以粪抵还。1985年7月市里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市区建造厕所。80年代以后,市人民政府把改变公共厕所落后面貌,作为城市建设重点来抓,公厕兴建实行五改措施:改善内部设施,改积粪式为水冲式,改高槽小便池为平步小便池,改不合理蹲位(男多女少),改进出粪口和储粪池。平均每年新建公共厕所6~7座,多为浅坑直槽水冲式,四周墙壁为花格式采光窗,内墙裙和地坪多为磁砖和马赛克,化粪池可容1~2月粪液。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公共厕所370座,其中水冲式占三分之一。但由于公共厕所缺少统一规划,在建设中多是采取“拆一还一”的方针,布局上尚欠合理。公厕的清洁管理,市区设有专人清扫、冲洗和定期消毒,卫生管理要求做到“四有、三定、两挂牌”,即有专人打扫,有完好的照明设备,有粪池盖,有管理制度,定时打扫、保洁和消毒,卫生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实行挂牌制。公厕打扫质量要求:小便池无尿垢,四壁无灰尘,厕内无蛛网。粪便清运,建国初期多用粪桶肩挑,少数用独轮车和毛驴运,沿江农民自备小木船集运。1956年建立专业清运队。粪便清运工具使用腰形木桶盛粪,用平板车运输,到1965年底,全市共有运粪平板车78辆。1980年以后,随着水冲式厕所的发展,粪便清运开始使用真空吸粪汽车,到1988年全市已购置4台真空吸粪汽车,在静市时清运,避开人流高峰,做到公厕粪便日产日清。公厕粪便处理,1956年在东郊程墩(现少年宫路)、北郊清水濠两处建立粪库,计建窖17座,每座容量800担;1964年改建,共建粪窖12座,每座容量1000担,年出售粪量约50万担;1978年再次改建,粪库总容量2.5万担。1980年以后,农村实行联产计酬承包制后,有些粪库相继拆除,到1988年底,仅存东郊程墩粪窖4座,容量4000担,作为粪便中转之用。 九、黄山市 黄山市所在地屯溪区,建国前仅在屯溪河滩上及市区偏僻街巷、路口设些简易公共厕所,露天粪缸,无人管理,肮脏不堪。建国以后,市政府对原有的简陋公厕、露天粪缸进行拆除与重建。从1952年起,逐步建造混合结构的公共厕所,部分设有自来水装置。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公共厕所32座,其中新建水冲式公厕12座。公共厕所的卫生管理,由市环卫处指定专人进行冲洗。粪便清运,与郊区农户签订用粪合同,并规定上午7时以前下午5时以后为取粪、运粪时间,公厕粪便不作中转处理。 全省城市环境卫生状况表(建设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