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村镇,经历了多次历史变迁,建国以后也有几次重大变动。1956年,将815个区(包括19个市辖区)调整裁并为432个区,9593个乡调整裁并为3577个乡,289个镇调整裁并为184个镇。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和政社合一体制,全省所有区、乡、镇合并成立805个公社。1960年以后,又设区划社,至1964年全省共设504个区(包括市辖区32个)、3149个公社,117个建制镇。1983年,政社分开,恢复乡、村镇制。全省共设510个区(包括市辖区35个),3410个乡,31305个行政村(大队),149个建制镇,147个街道办事处,1786个居民委员会。截至1990年底,全省共设建制镇405个,其中有376个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农村集镇共有2917个,其中乡政府所在地集镇2535个;共有村庄301836个,其中居委会30046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