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质量状况系指城市大气、水(地面水、地下水)、噪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现以全省9个省辖市为重点,以1981~1990年环境监测结果为依据(噪声为1986~1990年数据),简述全省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评价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指标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和降尘。按规定采用国家颁布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为保护人群健康和城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的空气质量要求)作为评价标准。 全省9个省辖市大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在0.01~0.1毫克/标立方米之间,符合二级标准规定的限值。但日平均值除淮北市外,均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情况。其中:铜陵市较为严重,超标率在5.3~16.2%之间;马鞍山市、安庆、蚌埠市超标情况较少。这说明大部分城市存在着瞬时二氧化硫的污染,一年中以秋冬季节较为严重。 9个省辖市大气中,氮氧化物的年日平均浓度在0.01~0.07毫克/标立方米之间,符合二级标准规定的限值。但日平均值均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情况,超标率在0.5~14.5%之间。合肥、淮南、蚌埠市超标率稍高,黄山、铜陵市超标率较低。一年中以秋冬季节较为严重。 9个省辖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和降尘的污染比较普遍,比较严重。总悬浮微粒的年日平均浓度在0.13~ 1.03毫克/标立方米之间,超过二级标准规定的情况,比较普遍,9个城市的不同年份都有超标现象。9个城市的日平均值超标率都较高,最高达92.7%。相对比较,淮北市污染较重,安庆、蚌埠、铜陵市污染较轻。一年中,季节间差异不大。 9个省辖市大气中,降尘量均超过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污染比较严重,马鞍山市污染更为突出。 酸雨是大气污染的一种表现,大气污染使降水呈酸性即通常所说的酸雨。以雨水PH值小于5.6为酸的标准。在合肥、蚌埠、马鞍山、铜陵、安庆、黄山市、阜阳、滁县、贵池、宁国县、黄山气象站11个监测点中,只有阜阳市未出现酸性降水,其他10个点均有酸雨发生。其中:铜陵市酸雨发生频率最高,在40.2~62.8%之间,问题最为突出;其次是黄山市,其他依次是合肥、蚌埠、马鞍山市。宁国县酸雨频率也很高,在43.8~75%之间。远离城市,被作为清洁对照点的黄山气象站(黄山光明顶)也有酸雨出现,可见酸雨污染范围之广。全省酸雨主要出现在长江沿岸及长江以南城市,但有向北扩散的趋势。一般说,城区比郊区污染严重;工业区比居民区等其他区污染严重。 以上情况表明,9个省辖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是总悬浮微粒和降尘,问题最为突出。还有,酸雨较为普遍的出现,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各市大气环境质量1990年有所好转。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除蚌埠、黄山市比1989年略有上升外,其他城市均有所降低,有所好转。酸雨频率除贵池、宁国、滁县、安庆市外,其他7个测点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酸度减轻。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除淮南、蚌埠、马鞍山、黄山市略有上升外,其他5个省辖市均有所降低或稳定在1989年的水平上。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除淮南市略有上升外,其他8个省辖市均有所降低和稳定在1989年的水平上。 二、城市水环境质量 〔城市地面水环境质量〕 用国家颁布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衡量城市地面水环境质量的状况。总的情况是:城市地面水普遍受到污染,主要污染物是以化学耗氧量、氨氮等为代表的有机污染物。除董铺水库水质尚好,基本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卵场等)外,其他水体污染较重,水质较差。 长江干流、巢湖、新安江只能达到三级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淮河干流达不到三类标准规定的限值。其污染特点是:城市河段比农村河段污染重,水质差;支流比干流污染重,水质差。 合肥市:巢湖和董铺水库是合肥市主要的生活、生产用水水源。巢湖是一个半封闭型的湖泊。过去湖区水质一直良好。1981~1983年,化学耗氧量超标率稳定在0.1~10.6%之间;氨氮超标率在7~21.1%之间,其他水质指标很少发现超标现象,基本符合二类标准。由于巢湖湖大水浅,流速慢,水体稀释扩散自净能力差,再加上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残留水体中的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排入巢湖,使巢湖污染日趋严重,富营养化程度呈加重趋势,使藻类过量繁殖,出现大面积水花,产生异味,影响自来水厂饮用水质。1985年,巢湖水质呈现有从二类标准下降到三类标准的趋势,1990年,湖区水质中的溶解氧,化学耗氧量、氨氮、挥发酚均超过二类标准限值,只能达到三类标准限值。 董铺水库水质良好,基本上符合二类标准限值,1990年比1989年还有所改善。南淝河,十五里河污染严重,不符合三类标准限值。 沿江城市:长江沿岸的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市均以长江为生活、生产的主要水源。上述4个江段均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排序为:安庆市段为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其他3个江段为化学耗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5项毒物(汞、镉、铬、砷、铅)的污染不明显。 长江安庆市段是沿江4市中污染最轻的江段。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下称七五期间)有3年水质达到二类标准,2年达到三类标准。其他3市江段只能达到三类标准,其中:马鞍山市江段污染最为严重,化学耗氧量最大值为8.1毫克/升。除安庆市江段外,其他3市江段中均存在铜的污染,最大值0.249毫克/升,超过规定标准24.9倍,超标率在21~75%之间。超标率较高的为芜湖市江段,达25~75%。沿江城市的大湖、天井湖、镜湖、青弋江、雨山湖通过对污染源治理,污水截流,综合整治等措施后,水质有所改善,其化学耗氧量均在三类标准限值内。 沿淮城市:淮河沿岸的淮南、蚌埠市均以淮河为生活、生产的主要水源。由于淮河流量较小,稀释扩散自净能力差,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加上闸坝的控制,使淮河污染日趋严重。每遇干旱枯水季节,蚌埠闸关闭后,淮河水质急剧恶化,已成为周期性的突出问题。自1974年以来,已先后发生了5次重大污染事故,产生了严重后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淮河淮南段化学耗氧量、氨氮、挥发酚超标严重,1981~1989年氨氮超标率达62.8~100%。蚌埠段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耗氧量、挥发酚。1981~1989年氨氮超标率达16.7~66.7%。淮河淮南段、蚌埠段,除个别断面外,均达不到三类标准限值。1990年与1989年比较,淮南、蚌埠段水质有所改善。淮南段氨氮超标率由1989年的100%,下降到1990年的41.7%;蚌埠段化学耗氧量超标率由33.6%,下降到12.5%。 黄山市:新安江为黄山市主要地表水体,新安江屯溪段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化学耗氧量,但超标现象不突出,符合三类标准。 〔城市地下水水质状况〕 淮北市和阜阳市是全省开发利用地下水最多的城市,其他如合肥、蚌埠、安庆、铜陵等城市也开采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主要用于生产。淮北市地下水硬度偏高,硝酸盐氮、氨氮常有超标现象,氟含量较高,有超标现象。另淮北、阜阳市因过量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使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漏斗。合肥、安庆、铜陵市地下水氨氮污染较为普遍,超标现象较为突出。 三、城市噪声环境状况 噪声是城市公害之一,噪声干扰城市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按国家颁布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衡量城市噪声环境状况。总的讲,绝大多数省辖市交通噪声污染严重,超标率高,但近期得到控制,略有改善。 〔交通噪声〕 1986~1990年各省辖市(缺黄山市资料)。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铜陵、淮南、淮北、芜湖4个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平均等效连续声级5年都超过标准规定的70分贝(A);马鞍山市有4年超过70分贝(A);合肥、蚌埠、安庆3个城市有2年超过或达到70分贝(A)。与之相关联的交通噪声超标率较高,铜陵、淮南、淮北市绝大部分时间超标率在85%以上,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市超标率大多在50~ 70%之间;安庆市超标率较低,大多在40%以下。1990年除淮南、蚌埠市外,其他6个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平均等效连续声级都得到控制,略有改善。 〔环境噪声〕 1986~1990年平均连续等效声级,淮北、淮南市均超过60分贝(A),淮北市有3年超过65分贝(A),而标准规定为55分贝(A),超标现象严重;芜湖、安庆市情况略好,只是有时低于55分贝(A);其他城市均在60分贝(A)上下。相应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超标面积占监测面积比例也以淮北、淮南市最高,达51.9~78%,除淮南市1987年外,其他均超过60%,安庆、芜湖市多数年份低于20%;其他城市超标面积在50%上下。1990年比以往年份有所改善。 四、城市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状况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集中于各省辖市,以1990年为例,9个省辖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13.1万吨,占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7.6%,工业固体废物的品种主要是采矿的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占全省产生量的73.5%。另外,还有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炉渣、放射性废渣等。这些工业固体废物除进行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外,向自然环境排放量9个省辖市为107.8万吨。它不仅占地面积大,占用农田多,还污染了周围的环境,危害农业生产,影响群众身体健康。9个省辖市历年累计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达19459万吨,占地面积达1677万平方米,其中:占用农田面积114.3万平方米。 五、城市环境污染的影响 城市的污染,给城市经济和人民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酿成了大量的环境纠纷,影响到社会的安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忧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七五”期间,各省辖市反映环境污染的群众来信达5913封,群众来访6738人次,主要反映水污染,大气污染问题,迫切要求有关企业解决污染问题,赔偿损失。这五年各省辖市共发生污染事故376次,主要是水污染,大气污染造成的。因污染赔款873万元,因污染被罚款323万元,因污染缴纳超标排污费17937万元。因污染而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计算了。 六、重大污染事故选介 环境的污染,导致污染事故频繁,造成了经济损失,危害了人体健康,破坏了自然资源。在全省的污染事故和破坏自然资源的案例中,影响较大,损失严重,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案例。这些事故,基本上发生在各省辖城市。 〔董铺水库汞污染〕 合肥市卫生防疫站1972~1974年对董铺水库、南淝河和巢湖水质污染情况定期进行调查,1972年,发现有汞污染迹象,1973年2月起发现汞污染比较普遍,浓度较高,尤以董铺水库最为明显,最高值达0.024毫克/升,超出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近24倍。水库中鱼贝类和底泥也受到汞的污染,以董铺水库为水源的合肥市第二水厂出厂水和管网自来水汞的含量也较高,引起了合肥广大市民的恐慌和不安。省革委会副主任李任之于1973年11月17日在省有关部门送阅的文件中批示:“董铺水库汞含量很高,原因是什么,请查明告知”。经省、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查明主要是有机汞农药的普遍使用所致。据查,合肥及附近地区普遍使用有机汞农药西力生(含2.5%氯化乙基汞)和赛力散(含2.5%醋酸苯汞)。由于淠河来水和淝河水系流量小,集水面积大,有机汞农药随雨水冲刷,排入水库,造成水库的汞污染。经省革委会环境保护办公室与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负责同志开会决定,将六安、肥西、长丰县和合肥郊区库存的上述农药,全部调出,禁止这些地区使用上述农药后,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据合肥市1980年对董铺水库的水质监测,确认其水质符合地面水水质标准。 〔淮河蚌埠段水污染严重〕 蚌埠市革命委员会机关干部黄祖升等13人写信给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反映淮河蚌埠段水污染严重,酚的含量很高,自来水质差,臭味严重。1974年11月9日,李先念批示,责成国务院有关部门派人调查处理。1975年元月中旬,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宗杰率领轻工、燃化、水电、卫生部等组成的调查组来安徽调查研究淮河污染问题。省有关部门派人随国家调查组赴蚌埠等地实地调查淮河污染状况。 〔淮河再次发生污染事故〕 1978年10月至1979年5月,天旱少雨,蚌埠闸关闭184天,造成淮河严重污染。淮河淮南段污水长达20公里,河水黑臭,不能饮用;淮河蚌埠段河水变黑发臭,红虫滋生,鱼虾绝迹,自来水质恶化。呈棕黑色,腥臭难闻,群众饮用后,腹胀、腹泻较多,并有肾脏损害症状。迫使全市动员群众饮用井水和防空洞水,开挖新水井。全市医药、食品等工厂被迫停产。仅据蚌埠市估算,这次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7000万元。 〔铜陵有色公司第一冶炼厂烟气污染事故〕 铜陵有色金属公司第一冶炼厂在烟气回收改造工程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于1980年9月10日恢复粗铜生产,致使大量高浓度有害气体排入大气,每天排放的烟气中约含二氧化硫120吨,连续放空达19天,严重污染了环境,浪费了资源,引起了群众的强烈反应。1980年12月31日省环保局通报全省,1981年2月16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有色金属公司罚款10万元,并责成有关责任领导作深刻检查。 〔装农药车翻车,造成凤台县永幸河污染事故〕 安庆市三轮车站一辆载有3.5吨(共350箱)1605农药的大江淮汽车去阜阳,于1981年6月27日下午5点30分在凤台县古店公社永幸河丰收桥上将栏杆撞断,汽车翻入河中,农药全部落水,当夜及次日,经当地政府组织百余人进行打捞,捞出农药193箱,余散入河中或被群众拿走。据淮南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到6月29日,肇事河段至淮河入口河段33公里河水均受到严重的污染,鱼虾、青蛙大量死亡。这次事故,污染了永幸河,威胁到淮河,震动了淮南、蚌埠,影响是较大的。事故发生后,淮南、凤台县领导现场指挥处理,及时关闭永幸河入淮河的闸门,通知蚌埠作应急准备。 〔装载农药船翻船,造成长江当涂段水质污染事故〕 江苏省太仓县浏河镇幸福渔业社一艘木质机帆船从安庆农药厂装载20吨(计1998箱)1605农药去当涂,于1981年7月6日上午8点30分在长江姑溪河入口处翻船,除打捞1528箱农药外,余沉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组织定点、定期水质采样监测工作,多数样品未超过标准。马鞍山市停供自来水7小时,当涂县通知下游马鞍山、南京作应急准备工作。 〔淮北市烈山五七水泥厂污染事故死亡三人〕 1981年7月9日夜,淮北市烈山公社五七水泥厂焙烧窑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特别严重的三号窑,取样点一氧化碳浓度高达3000毫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999倍,严重污染了周围环境,造成13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的重大污染事故。主要原因是工厂布局不合理,厂区离银行营业所宿舍区仅100米(卫生防护要求300~500米);劳动环境恶劣,7座地窑轮流加料焙烧,没有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厂区烟尘弥漫,灰尘飞扬,曾多次发生窑烟熏昏人事件。过去劳动部门曾提出过劳动安全措施,未能引起厂方的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当地政府决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进行罚款,酌情进行关停并转。 〔蚌埠市发生氯气缓冲罐爆炸事故〕 1981年7月14日,蚌埠市淝淮化工原料厂发生氯气缓冲罐爆炸事故,大量氯气逸出,使40余人中毒,100多平方米的芦苇和10多棵树木枯萎。其下风向的工厂职工、居民及农作物等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危害。 〔装载农药船翻船,造成长江、皖河交汇水域污染事故〕 望江县城关镇渔业大队四队安庆渔货17号船在安庆装载2—氯—2—苯基三氯乙烷乳剂农药760件(篓装、每篓12瓶)前往华阳港,于1982年4月4日上午6点40分到达长江与皖河口交汇水域时,因皖河受洪峰的冲击,船身倾斜,机仓进水,主机受淹,自动熄火,操纵失效,在离岸百米处翻船,船员4人全部落水,133件农药落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领导赶赴现场,并根据省经委电话,向下游的池州、铜陵等地通报事故情况,注意水质变化,组织船只进行打捞,当天打捞22件。据监测,水质未超过国家地面水标准。 〔淮河第三次发生水污染事故〕 1982年5月7~30日,蚌埠闸关闭23天,市区排出的污水污染淮河达23公里,河水中溶解氧小于4毫克/升,其中有10公里长河段污染最为严重,水中溶解氧小于0.1毫克/升,挥发性酚在0.1~0.067毫克/升之间。开闸后,污水顺流东移,仅五河县以上河段污染致死的鱼达12万多公斤。 〔奎河污染加剧,造成严重危害〕 奎河受江苏省徐州市排污影响,污染严重,河水黑臭,鱼虾绝迹,不能饮用,农灌也不宜,使沿岸20多万人的身体健康和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是全省污染最严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一条河流。省政府于1982年12月6日向国务院专题报告并提出了解决奎河沿岸人畜饮用水工程规划。经李鹏总理批示,于1987年4月21日,由建设部,国家计委负责人召开了两省协调会,决定投资500万元,建设打井工程。 〔蚌埠铁路分局新埠站货场火车车箱相撞,导致大气污染事故〕 1982年7月10日11点40分,蚌埠铁路分局新埠站货场,因火车车箱相撞,导致氧氯化磷等危险品因瓶子破裂冒烟起火,造成周围大气形成磷酸和氯化氢巨大白色烟雾,严重污染市中心区面积达4.2平方公里,持续污染达9小时,周围居民呼吸器官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事后,蚌埠铁路分局被罚款1.5万元。 〔池州铅锌冶炼厂工业废水事故〕 1983年1月17日,池州铅锌冶炼厂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鱼塘,污染养鱼水面350亩,废水中含重金属铅、镉和砷等。PH值为1.0。造成3条耕牛死亡,2条耕牛中毒。 〔淮南化肥厂废水事故〕 1983年3月19日,淮南化肥厂焦化车间的废水处理装置——溶剂脱酚装置擅自停用,致使大量高浓度含酚废水直接向淮河排放,造成淮河田家庵段水质急剧恶化,下游河段漂浮死鱼,自来水质较差,淮南市东部地区几十万群众反映自来水有异味,饮用后出现腹胀,呕吐等症状。 〔郎溪县农药水淹事故〕 1983年7月,皖南发生特大洪水,郎溪县城关被水淹没,街上行船。郎溪县由于在雨季未能把农药运往地势高处存放,在洪水期间造成重大农药污染事故,全县500吨农药被淹。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仓库农药虽被水淹没,但由于是瓶装农药,瓶未破碎,药未外溢,没有造成污染事故。东夏供销社仓库六六六粉剂农药,系牛皮纸包装,全部浸泡水中,农药被水溶解,污染严重,农药库周围一公里水域,不能作饮用水,由于措施及时,未造成人员中毒事故。 〔合肥长江路液氨污染事故〕 1983年8月20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安徽维尼纶厂大江淮液氨罐汽车从淮南化肥厂罐装3.06吨液氨运往无为县化肥厂,途径合肥市长江路小东门巢湖路口停靠时,罐顶端排空阀撞及路旁的树干上,使排空管断裂,大量液氨喷出。在方圆5万平方米范围内,空气中氨浓度剧升,当即窒息死亡1人,15人氨重度中毒,无数人受害;半径500米内行道树和绿化带约3000多棵树木和附近居民所养花卉枯黄;南淝河水质受到污染,附近商店商品和居民家中的衣物受损;城市交通阻塞,公共汽车停运2个多小时。事发6小时后,合肥市环境监测站在离事故地点100米、300米处监测,大气中氨浓度分别是1.37毫克/立方米,0.26毫克/立方米,超标5.85倍和0.3倍,污染之重,面积之大,影响之坏,均属罕见。 〔铜陵苯起火污染事故〕 一艘安庆东风化工厂租用的“望江挂173号”机帆船,满装205桶(约36吨)工业苯,于1984年3月11日下午7时50分,在铜陵市横港5号码头上游300米处突然起火爆炸,当场烧伤2名船员。起火地点距自来水水源取水口上游3500米,火势凶猛,无法扑救,造成铜陵港江段严重污染事故。 〔捕杀珍稀动物白鳍豚事故〕 1984年2月24日,渔民钱甫用限用渔具滚勾将一头重达161斤的白鳍豚勾死,并托人带到安庆市出售,得款32.2元;渔民唐礼章、王云龙于1984年3月19日和20日用禁用渔具簖箔(即迷魂阵)将两头白鳍豚捕杀。案发后,立即引起安徽省政府和安庆市政府的重视,引起有关部门的强烈反响。省、市有关部门派出调查组调查,安庆市郊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认真审理,依法分别判刑。 〔铜陵化工总厂酸雾污染事故〕 1984年7月11日至13日,铜陵化工总厂硫酸分厂在尾气吸引系统未同时检修的情况下,即恢复硫酸生产,致使硫酸尾气全部放空,造成严重污染事故,受污染区域的农作物和人体健康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有色公司第一冶炼厂幼儿园儿童有20%患呼吸系统疾病,咳嗽不止。 〔马鞍山市南山矿酸水外流事故〕 南山矿凹山排土场酸水库涵闸锈蚀损坏,于1984年7月29日至8月6日期间大量酸水外流,最大流量达1500立方米/小时,总排量约10万立方米。矿区虽采取加大中和石灰用量措施,但仍对采石河水系造成严重污染,致使沿岸农作物、水生生物受到危害,受害农田达1万亩,受害水面300亩,并给农村用水造成困难。事故发生后,矿方共赔偿损失费45万元。 〔南京水文研究所滁州实验基地中子源事故〕 1985年5月23日,南京水文研究所滁州实验基地在没有完整包装的情况下,违章运输一块镅铍中子源,汽车途经来安县杨郑乡志凡村时,将中子源丢失,被当地李泽东的小孩拾去玩耍,到5月25日才由南京市公安人员找回。在此41小时期间,因无屏蔽,产生了中子辐射场。据现场监测,无明显异常现象,属正常环境本底范围。 〔淮河第四次发生水污染事故〕 由于久旱不雨,淮河水位剧降,蚌埠闸于1986年3月4日关闭,造成淮河水质污染。淮南电厂发电用水呈黑色,有泡沫,进水中有机物达312毫克/升,为丰水期的5倍多。其主要原因是,在淮河流量趋于零时,由于发电需水量大,下游造纸厂污水倒灌所致。淮南发电总厂向省政府报告,要求尽快解决发电用水水质问题,否则,将迫使全厂锅炉停运,发电机停转。蚌埠闸3月19日开闸后,3月20日起,淮南发电总厂进水水质恢复正常。 〔合肥农药厂氯气污染事故〕 1988年12月13日上午7时50分左右,合肥农药厂电解车间电解槽运行时,控制氯干燥工段电泵的空气开关自动跳闸,致使断电停泵,电解槽产生的全部氯气泄漏,排入大气环境持续时间4分钟,造成一起严重的氯气污染事故,使农药厂到市中心四牌楼约3公里的范围内,空气遭到污染,市区部分居民和行人不同程度出现眼睛流泪,呼吸不畅等轻微中毒症状,市区部分小学被迫停课。 〔淮河第五次发生水污染事故〕 1989年2月,淮河(安徽段)发生了突发性的污染事故。淮河(淮南段)2月4日水质变坏,13日水质急剧恶化,河水黑臭;淮河(蚌埠段)2月10日水质较差,26日突然恶化。据监测,淮河(淮南、蚌埠段)水质在污染最严重时,自来水色度大于60度,超过标准3倍,氨氮和亚硝酸盐氮分别超过标准200多倍和14倍以上。群众饮用自来水后,发生腹胀、腹泻等症状,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惊慌不安。同时,对沿淮地区的工农业生产也造成了严重影响,使淮南电厂不能正常发电。据省调查,这次淮河污染,主要是河南省午阳县造纸厂和城关乡造纸厂用于拦蓄造纸废水的土坝决口造成的,使大量高浓度造纸废水全部下泄,经颍河入淮河,造成颍河、淮河的严重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