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一章 百货业

第二节 进货



一、收购
建国前以至建国初期,安徽工业生产基础薄弱,蚌埠、芜湖、合肥、安庆等城市五洋杂货、绸缎布匹、日用百货基本上从上海、天津、无锡、常州、青岛等地进货,徽州地区多从杭州进货。1952~1954年安徽省国营百货公司系统收购额仅1710万元,还不到进货总额的3%。随着省内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市场需求的扩大,工业品收购逐年增多。1959年2.43亿元,1965年3.4亿元,到1970年已达6.30亿元,占同时期进,货总额的71%。棉布、针织品、床单、火柴、塑料凉鞋、胶鞋、皮鞋、牙膏、电池、铝锅、钢笔、搪瓷面盆、口杯等27种商品在总量上基本自给。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收购额最高年份(1980年)曾达13.67亿元。1952~1985年全省百货公司系统国内纯购进190亿元,占同时期进货总额的64%。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安徽省百货公司系统对地方工业品的收购形式也经历过一系列的变化。为了掌握货源,稳定市场,1951年开始对省内生产的日用工业品实行加工订货和计划收购,部分商品实行包销。加工订货的有牙刷、土布等,计划购销的有矿烛及针棉织品等,包销的有火柴、肥皂等。1953年实行经济核算制后,进货一度重省外轻省内,以致一部分工业产品自销扩大。1954年以后对国营工业产品扩大了包销,对手工业合作社的产品原则上由供销社组织推销,有的国营商业也直接收购或订货,对私营工业逐步扩大加工订货范围,并配合工业主管部门做好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同时,在收购工作中贯彻了“淡季储备,多拿早拿”的要求,调节淡旺季生产。到1955年,对省内火柴、肥皂、棉织、搪瓷、胶木、电池、皮革、暖水瓶等24家工业品生产厂(其中火柴厂3家、肥皂厂3家、水瓶厂2家,针织、搪瓷、金笔、五金、电池、胶木、制鞋厂等10多家),除皮革、电池、五金产品大部分实行订货外,其余已全部包销。对手工业生产社(组)作坊的主要产品也全部或大部掌握。据当时统计,对47个生产行业、645个生产品种(其中针织品228种,玻璃、搪瓷94种,日用百货209种,文化用品64种,其他杂货50种)的包销订货总值达1564万元,较1954年增长170.95%,加工总值1000余万元,较1954年增长140.61%。1956年对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加工订货陆续改为订购、包销。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除试销商品外,不准工业自销。凡省内可以自给的产品一律不向省外进货。收购范围不断扩大,1956年购进比1955年增长59.85%,1957年又比1956年增长102%。
1958~1960年期间在“工业生产什么,商业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思想影响下,国营商业收购形式更趋单一化,除对计划商品全部包销外,三类商品也扩大了包销范围。1962年三类小商品中,由国营商业包销的比例最低为70%,最高达到90%,并有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现象,不少产品因质量低劣而滞销积压。据1962年末统计,全省百货公司系统“三清商品”(三清商品,系指1960年全国商业系统开展清理库存、清理资金、清理帐目的三清运动中,清查出来的冷背呆滞、质次价高、残损变质、不配套、无下落等有问题商品,统称三清商品)11100万元,占全部库存商品的32.46%,削价报废损失2400多万元。
1963~1964年曾连续调整三类商品的收购形式:凡是生产集中、设备技术条件要求较高、销售面广、规格变化不大的商品继续包销;生产分散、花色品种复杂、消费需要多变、时令性强、数量零星、生产技术简单的商品实行选购;品种规格特殊,适宜于看样订制的产品,历史上工业有自销传统并具有经营特色的商品,适宜厂店挂钩的由工业自销。在收购工作上强调按行政区划安排生产,按行政区划收购。一、二类商品完全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安排:三类商品本着积极扩大推销、保证供应、不增加商业库存的精神进行安排;兼营商品不负有储备任务,销多少进多少。为了加强收购工作,二级站配备驻厂员,了解工厂的设备技术条件,原料供应,消耗定额,成本核算,产品质量,及时帮助解决存在问题。1964年全年收购总值比上年增长24.72%。百货公司系统主营的计划商品41种,比上年增加21种。
1965年,中国百货总公司提出了“多比少好,质量第一,农村市场,储备观点”的要求,强调抓淡季储备和发挥二级站的蓄水池作用。当年3~ 8月收购额比上年同时期增长37.5%,8月末库存增加6884万元,使工业季节性商品生产比往年提前十天到一个月左右。1966年后根据备战、备荒、增加储备的要求,商业收购扩大,1966~1977年,全省百货公司系统共购进79.66亿元,占同期进货总额的70%。由于工作中存在片面支持工业的倾向,收购了一些不适销对路产品,库存有问题商品再次增多。1979年末统计,全省百货公司系统清出有问题商品13942万元,处理损失达1510万元。
1978年以后,推行了“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改革。对一些计划收购的紧缺商品,工业要扩大自销,商业要按计划收购;对一些滞销的以及在价格、花色、质量方面有争议的商品,工业一面要商业收购,一面又以出厂价或其它优惠形式开展自销,工商矛盾日益突出,商业收购减少。1981年上半年,全省国营百货公司系统收购额6.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针对这一情况,省人民政府下达了皖政(1981)149号文件,除要求商业扩大计划收购的品种范围外,还规定对订购商品的订购数量应达到生产计划的70%以上;各地二、三级批发机构到省外采购计划管理商品时,要分别经过省商业厅、供销社和二级站批准。虽然以后开放搞活的实践突破了这个文件的约束,但在1981年下半年却起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使百货公司系统全年收购额达13.6亿元,保持了上年水平。为扩大地产品销售,全省百货公司系统二级站当年共召开供应会、补货会、国合会86次,成交额3.63亿元。工商之间也推行了多种形式的联合推销活动。1981~1985年收购额52.33亿元,占进货总额的64.52%。
推行“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后,对工业品购销逐步实行统购、包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工业自销等多种形式,在实践中还发展了工商联营、商业代销和统一计划多头收购等形式。至此,国营商业对工业产品实行由产地批发企业单一的计划收购的局面基本改变。1985年百货公司系统收购额9.13亿元,占进货总额的62.89%。
全省百货公司系统多年来除扩大地产品销售外,在支持地方工业发展中采取了多种措施:对有销路而成本偏高的产品,实行了工业保本、商业无利或价外补贴的办法,如1980年商业每收购一吨半牛羊油肥皂补贴190.48元,仅上半年就补贴75.8万元;帮助工业解决原料不足的困难,如多次帮助火柴厂解决原料问题等;加强质量检验,反映消费者意见,帮助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品种样品和外地新技术新工艺,帮助扩大新品种生产,仅1976年一年即扩大近百个新品种,单芜湖生产的床单、毛巾、枕套就增加44个花型;按时衔接生产,收购计划,按计划收收购产品,及时直拨或调出存厂商品,做到优先进库、优先运输、优先下放。在收购工作中还注意处理商品多与少的关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当地与外地产品的关系。由于工商双方在生产经营管理体制上的不同,各个时期也存在程度不同的产销矛盾,主要是统购包销与工厂自销的矛盾,生产与需求在品种、质量和价格上的矛盾等等。通过矛盾的发生、发展以至解决的反复过程,不断推动和改进工业品的收购工作。
二、调入
建国初期,省外用工业品进货主要靠国营百货公司系统内调拨。调拨的形式因时而异。1950~1952年实行集中调拨制,商品统一下放,资金统一上缴。商品调进由省公司统一申请,由华东区公司指令性下放,商品品种、数量、金额均不得超出“商品调拨令”的规定范围。1953年建站核资后,由省内二级采购供应站与中央一级采购供应站挂钩,负责向省外组织货源,然后向省内三级批发企业分配。先后经商业部批准安徽省百货公司系统与全国一、二级站直接挂钩进货的有二级站和兼有调拨任务的市公司、专营商店共30多个单位。其中零售企业只有合肥百货大楼一家。商品调入由中国总公司向省下达数量分配方案。省公司再分配到各挂钩单位,由挂钩单位按分配数量向供货单位衔接花色品种。小商品原则上由各挂钩单位直接向产地站递单要货。少数紧俏的,也采取自上而下的分配办法。列入调拨方案中的百货、文化商品主要有:全布胶鞋、塑料凉鞋、铝锅、牙膏、肥皂、香皂、洗衣粉、暖水瓶、火柴、面盆、口杯、电池、铱金笔、铅笔、箱(黄)版纸、考贝纸、印相纸、胶卷、胶片、有光纸、打字纸、书写纸、邮封纸、牛皮纸等品种。虽然不同时期计划商品范围和分配品种时有变化,但并不太大,直至1985年商业部将大部分计划商品下放地方管理后,百货商品只保留胶鞋、合成洗衣粉两个商品列入全国指导性计划管理,原来的调拨方案才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1953~1985年间,参加全国供应会是向省外进货的主要形式,通过供应会成交的金额约占全省调入总值的50%左右;其次是各一级站不定期召开的补货会,补充分配部分货源,补货成交额约占调入总值的40%左右;再次是各挂钩单位派采购员,常驻一级站办理催调和临时进货事宜,零星成交额约占调入总值的10%左右。此外还根据市场情况临时派人出省组织短缺货源,一般只由挂钩单位出省外采。非挂钩的三级批发企业不能向省外本系统的一、二级采购供应站直接采购,凡需向省外采购的要编制计划,经二级站审查,省公司批准。
总公司第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国供应会。1953~ 1956年召开过九届供应会,一、二、三届举办初期,存在交易活动与计划脱节的弊端,以后陆续有所改进。第四届采取了计划分配商品成交与自由要货成交相结合的办法,第七届又改为由总公司会同有关工业部门召开商品产销平衡会,在产销平衡会议基础上制定系统内商品供应分配方案,使商品计划分配与产供销相结合;第八届采取了自下而上要货和自上而下分配相结合的办法。
1959~1964年,政企合一,百货总公司和各省公司被撤销,停止召开全国供应会,计划分配商品靠驻站代表签订合同,三类商品通过全国物资交流会自由签订供需合同。1965年恢复了百货系统各级供应会。1966~1969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曾有过间断。1970~1985年每年仍坚持召开二次。1985年总公司与商业部百货局合并为一块牌子,百货局把供应会改由各一级站轮流主持召开。在全国供应会期间,由省公司牵头,率全省各挂钩进货单位参加。
商品调拨按行政区划逐级下达分配计划,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流通,与邻省接壤地区有省外跨入本省进货的,也有省内跨向省外进货的。省内跨向江苏进货的有和县、全椒、天长、当涂、广德、郎溪、灵璧等县;跨向浙江进货的有歙县、绩溪、宁国等县。外省跨向安徽进货的有河南的沈丘、项城、郸城、永城、鹿邑、固始等县;湖北的黄梅,江西的彭泽。“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改革后,旧的调拨模式逐渐被冲破,省外调入占进货总值的比重也有显著的变化。
各个时期省外调入总值比重表
表1—1—1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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