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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肉食禽蛋业

第一节 沿革



家畜家禽是安徽农家主要副业项目。定远猪、皖南花猪、皖北猪、圩猪、六白猪、淮北黄牛、符离鸡、天长三黄鸡、宣州鸡、巢湖麻鸭、来安蛋鸭、霍邱雁鹅、霍邱、寿县白鹅等优良地方品种久负盛名。
随着饲养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上相继兴起屠宰业。过去从事屠业的多以务农为本,间或代人屠宰猪、牛。以后才有专业屠户和屠宰行会。清代城镇多有屠宰行业公会。民国年间、每个市(县)基本上都有屠业公会,或名猪肉商业同业公会。屠商分散经营,买进活猪、牛、羊,宰杀卖肉、或一户宰分户卖。大户一般自设门面批零兼营。小户则摆摊设点,或流动销售。全省屠宰数量,历无精确统计。猪行和蛋行等主要从事经纪说合,协调价格,按成交金额向买卖双方抽取行佣金,有的也自营部分批零及运销业务。省内重点产猪区主要集中于阜阳、宿县、滁县一带及六安、安庆、淮南等地,历史上省内较大的生猪(含仔猪)集散市场有蚌埠、芜湖、阜阳、寿县、霍邱、怀宁、嘉山、颍上、阜南、界首、怀远、长丰等地,其中以蚌埠、芜湖为主要集散市场,外销生猪多经这两地转运,销往上海、南京、天津等地。民国前期,蚌埠猪行多达70余家,建国初期尚有22家,上海私营屠宰场在蚌埠经常设庄10家左右,收购肥猪。抗日战争期间,界首以牲畜交易闻名全国,时为全国四大牲畜交易市场之一。
民国期间,省内家禽重点产区芜湖、巢湖、六安、滁县一带的较大城镇都有蛋行。或代客买卖,收取行佣;或门市收购,批零兼营。历史上省内鲜蛋较大的集散市场有蚌埠、芜湖、合肥、寿县正阳关等地,多销往上海、南京、山东、天津、宁波等地以至出口。由于鲜蛋货源充足,蛋质较优,外省及国外商人多派员来皖设庄收买,购销旺盛。皖北地区,多经蚌埠和正阳关两地运销,其中输出国外约占上市量十之七、八。民国13年(1924年)日商东平、东风等洋行在芜湖设庄收购鲜蛋,大宗运申,转运日本。民国24年《合肥采访记》(安徽通志馆编著)载:合肥年输出禽蛋10万担。民国38年元月前后,日上市量高达1.5万市斤。当时,上海、天津、青岛、宁波等地商人在合肥设有茂昌、海林、和记、协昌、大生等商行抢购鲜蛋。后以商人吴光先为首组成蛋业联合公收处,联合各家,协调价格,统一收购,按比例分配,逐渐平息抢购,稳定市场。
建国初期,肉禽蛋主要由私商经营,1950年以后,国营土产、畜产公司开始参与经营,自由购销。1953年元月,中国食品出口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成立,下设合肥、蚌埠市公司,安庆、芜湖支公司,淮南、明光、阜阳、颍上、宿县收购站(处)等9个单位,建立自购点32个,发展供销社代购点150多个,共有职工889人,主要承担生猪、鲜蛋出口业务,并开始经营家禽,省内购销业务仍以私商为主,土产公司只兼营一部分。是年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国内市场肉蛋食品需求量大幅度增加,供应趋紧。根据中央财委会指示精神,安徽将国营土产公司副食品业务划出,以食品出口公司为基础,于1954年2月26日合并成立安徽省食品公司,统一内外销业务,直接领导宿县、阜阳、芜湖、滁县、安庆、屯溪支公司,合肥、蚌埠、淮南市公司及佛子岭营业所、裕溪口转运站、合肥蛋品加工厂等12个单位,共有职工2307人,经营品种由生猪、鲜蛋扩大到猪、牛、羊、禽、蛋、果、菜及肉蛋制品等9大类10多种。除收购、外调、出口外,还负责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五市及马鞍山、佛子岭、铜官山等工矿区内销供应任务。1955年3月起生猪实行派购,为加强管理,在专、县设立生猪派购办公室或办事处,与当地工商科、局合署办公。乡根据货源多寡设派购办事员,全省共设派购办事员3401人。同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指示,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实行“一条鞭”加个梢(即委托基层供销社代购)”的收购经营方式,按经济区划在40个重点县(后改按行政区划设立机构)设公司,在22个中心点设收购站,123个基层集镇没收购点,共有职工4026人。1956年,国营食品公司经营业务“一鞭到底”,凡设有机构的地方直接收购生猪,取消供销社代购。并对私营屠商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分别纳入国营食品公司和供销社系统归口管理,全省共吸收屠商1569人,安排自购自销和经代销5562人。逐步形成社会主义的统一肉食品市场。同年中共安徽省委决定,生猪派购与预购一并进行。全省首家肉联厂——蚌埠肉类联合加工厂也在这一年建成投产。从此开始了外调冻肉的业务。1957年初,省商业厅设立城市服务局,省食品公司撤销,业务划归城市服务局。同年,中共安徽省委财贸部、农村工作部通知,国营食品公司只负责生猪的收购、外调和5000人以上城镇的肉食供应,5000人以下城镇供应交由当地农业社自行安排。1958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合并,农村食品站并入基层供销社。1962年,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分设,农村食品站从基层供销社分出,国营食品公司恢复和建立“一条鞭到底”经营机构(次年扩大到55个重点县和9个城市矿区),生猪派购实行包干办法。1963年4月起,为扭转肉食品市场混乱局面,国营食品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在省内8市66个县2000多个主要集镇全面开展食品经营,取缔自由市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饲养畜禽受到限制,国营食品公司购销业务徘徊不前。1968年批判“条条专政”,农村食品站再次并入基层供销社,成立工农业产品购销管理站。1970年起,针对当时畜禽生产下降的状况,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对生猪生产、购销政策和措施作了具体规定,鼓励群众养猪和交售生猪。1976年,基层工农业产品购销管理站撤销,农村食品站再次与基层供销社分开,重新恢复机构。同年,国营食品公司兼营的食盐、蔬菜、水产业务划出。1978年7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1975)20号文件,国营食品公司系统实行“三统一”(统一经营、统一调拨、统一核算)经营体制,全省各级国营食品公司统一负责猪、牛、羊、禽、蛋等食品的收购、调拨、加工、市场供应和出口业务,实行上级公司和当地商业行政部门双重领导。全省共有9个地区公司,10个市公司,70个县公司,22个肉类、牛羊、禽蛋加工厂,1个制冷机构厂,1个冷库安装队,计有职工39582人。1983年1月1日起,全省国营食品公司系统财务管理下放各行署、市、县,盈亏纳入地方财政包干。
1985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4月1日起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合同定购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同时国营食品公司内部管理体制也进行了初步改革,划小核算单位,基层食品站和城市零售商店划为小型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交税。当年,全省食品公司系统基层核算单位中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占41%,转为集体经营的占6%,实行租赁经营的占16%。1985年末,全省国营食品公司系统共有各类管理、经营和加工生产等企业3300个,人员44080人,其中县以下收购网点2897个,人员178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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