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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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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处江淮流域,气候温润,历史上一直是我国一个主要生产粮食和油料的省份,尤以长江两岸的水稻闻名全国。至清朝末年,安徽的稻米年产量在3,000万石左右,有10%为商品粮。因此,鸦片战争之后,芜湖的米粮行业逐步发展,成为我国四大米市之一。
民国初年,安徽的粮食市场虽出现过短暂的平稳,但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很大。1933年青黄不接之际,大米、小麦都是成倍到几倍的差价。安徽多灾,从光绪元年(1875)到民国24年(1935)的60年间,就有24年受大灾。丰收时谷贱伤农,歉收年谷贵伤民,每遇灾荒,更是“米珠薪桂”,劳动人民生计维艰,惶惶不可终日。抗日战争后期,在国民党管辖区和日伪统治区,粮食匾乏,粮价猛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通过征收公粮,收购余粮等方法,掌握粮食,除保障部队供应外,还用粮食到敌占区换回根据地军民生活必需品和战略物资。在解放战争中,安徽人民节衣缩食,筹集粮草,支援人民军队,特别是对淮海战役和大军渡江的粮草供应,作出了很大贡献。
1949年5月,安徽全境解放。当时农业生产水平很低,全省人均粮食产量只有400多斤(市斤,下同)。1950年遭受自然灾害,省内粮食不能自给,这时粮食市场动荡,私营粮商同国营贸易机构争夺粮食市场相当激烈。面对这种情况,除中央从外省调进一些粮食外,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手抓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一手抓公粮征收和市场收购,并采取大买大卖,适时吞吐,掌握粮源,打击不法粮商,平抑粮价,稳定了市场。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生产积级性高涨,粮食形势迅速好转。1952年全省粮食产量达178.29亿斤,比1949年增产39.46%,每人平均达到600斤。1950至1952年,全省共征收公粮52亿斤,占产量10.63%,市场收购45.5亿斤,净外调24.4亿斤,省内军政和企事业人员供应28.61亿斤,市场销售23.7亿斤,基本上保证了各方面的需要。1952年末,全省粮食库存达到22亿斤。
1953年以前的粮食经营是国营商业和私商并存。国家粮食部门的任务,一方面是征收公粮,保证军政人员供应;一方面是通过市场贸易,收购粮食,调节供求,发挥国营经济的主体作用。同时,委托供销合作社和守法粮商代购代销,同不法粮商作斗争,从而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保证广大人民生活。城市居民和经济作物区农民的口粮,大部分是群众直接从市场采购的。对灾区农民,国家组织粮源,给予重点支持。
1953年,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国家对粮食的需要量日益增加,翻身农民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发展农业生产,对国家能够提供的商品粮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而不法粮商时而囤积居奇,时而利用季节差、地区差哄抬粮价,扰乱粮食市场。为了解决粮食供求上这一突出矛盾,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统购)和计划供应(统销的命令,紧接着又对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把粮食经营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轨道,实行一个市场、一个价格、一家经营。对城市、灾区和农村常年缺粮地区,由国家粮食部门组织调拨供应,取消粮食季节差价,缩小了地区差价。在国家对粮油需要量逐步上升,粮油生产又处于低水平的情况下,实行统购统销这个办法,对于保证军需民食,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保持粮价稳定,安定人民生活起了重大作用。
1954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制定了《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实施办法》,对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实行“四定”(定产、定用、定售、定供)。1955年统一执行国务院的“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使农村粮食统购统销逐步走向制度化。1953至1957年,全省共计征购入库粮食305亿斤,占5年粮食总产量的32%。
1957年,粮食产量为205亿斤,比丰收的1955年减少25亿斤。由于受浮夸风影响,粮食产量曾上报为247亿斤,征购近77亿斤,比1955年增加5亿斤,农村人均占有量521斤,比1955年减少90斤。当年调出15亿多斤。“高估产、高征购、高销售、高调拨”一直延续到1960年。
从1958年起,在“大跃进”中按照300亿斤以上预计产量,安排征购90亿斤,并允许各地加20%的机动数,销售40亿斤,差额50亿斤,包干调省。同年征购69.68亿斤,城乡销售高达72.47亿斤,销大於购,当年挖库存上调中央14.43亿斤,返销农村35.47亿斤,占当年收购50.9%。
1958至1960年,3年实际总产量仅为452.02亿斤(估产却为820.91亿斤),征购入库190.35亿斤,城乡销售176.5亿斤,上调中央28.88亿斤,挖库存20.93亿斤。
高估产导致高征购,高征购又导致高返销、高调拨。由于从农村购粮过多,即使大量返销,也不能保证农民口粮的基本需要。尤其是反右倾、反瞒产,迫使基层虚报产量,加上农村大刮“共产风”,强迫命令,大办食堂等原因,以致在一些农村发生疾病、人口大量外流和非正常死亡等严重问题。1958年大办钢铁,城镇供应人口由1957年的330万,猛增到525万,粮食销量大增,超过了国家和农民的负担能力。1960年开始,压缩城乡销量,降低了口粮定量标准,精简下放职工,减少城镇人口。1960至1961年,在粮食库存薄弱,调度紧张的情况下,虽然采取了往返搬运、粗细搭配、定点定时供应等临时措施,在一些基层粮食供应点,脱销停供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1961年,安徽农村全面实行“责任田”,同时对粮食采取“少购少销”稳定农民负担的政策,当年只安排征购任务26.9亿斤,实际收购32.08亿斤(包括议购、换购等)。农业生产开始恢复,粮食状况有所好转。到1965年,粮食产量达到193亿斤,国家征购49亿斤,农村人均占有量达到551斤。然而不久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文化大革命”前4年,粮食生产徘徊不前,征购减少。1966至1969年,粮食年均产量与1965年相比,平均年增产5亿斤,国家收购量年均43亿斤,比1965年还少购4亿多斤。1970年北方农业会议以后,粮食生产发展较快,但由于无政府主义的干扰,以及粮食统购价格偏低和超购加价幅度小,国家收购量增加很少。1970至1978年粮食平均年产量达295亿多斤,与前4年平均年产量相比,增产97亿多斤,国家收购量年均只增加近16亿斤,仅占增产数的。16%以上农村留量增多,对于活跃市场,调剂余缺,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都起了积极作用。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农村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国家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和超购加价幅度,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粮食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1979年收购量突破80亿斤,农村返销量减少,国家粮食库存增多。1982年收购量突破100亿斤,一些地方因仓储设施不足,在部份基层粮食收购站出现了农民“卖粮难”。
1985年,安徽省粮食产量433.59亿斤,比1978年增长46.23%,收购入库120.86亿斤,比1978年增长97.74%。1979至1985年7年中共收购入库粮食783亿斤,比1966至1978年13年的收购入库量还多10.15%。农民留量增多,生活普遍改善。1985年国家对粮食购销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实行按比例计价,即30%按统购价,70%按超购价。这个比例价略高于市价,并规定超过定购合同交售的粮食按统购价计价,对农村供应实行购销同价。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对其它品种和定购品种完成任务以后的余粮,国家按市场价格议价收购和销售。1985年虽然局部地区有灾,全省收购粮食仍达120亿斤,农村销售仅23亿斤。
从1950至1985年的36年中,安徽省粮食工作起伏较大。1950至1956年为稳定发展时期;1957至1960年,由于高估产、高征购、高销售、高调拨而造成粮食工作上的困难时期;1961年至1965年是进行经济调整、渡过困难时期;紧接着是“文化大革命”动乱。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粮食生产大幅度增长,超购粮大量增加,粮食工作才逐步走上收大于支,城乡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不论在任何时期,安徽的粮食工作都是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依靠农民群众的支持,依靠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完成任务。1950到1985年,全省共收购粮食2289亿斤,除省内城乡供应1756亿斤外,共调出377亿斤(已扣除1950、1954、1961、1966和1978等年份因灾调入数),其中1979到1985年7年共调出粮食189亿斤,占36年调出粮食总数的50.1%。按全国统一的粮食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和贸易粮计算,1953到1985年安徽调出粮食数量占全国12个调出省调出总量的7.8%,小于黑龙江、四川、江西、湖南和江苏。1979到1985年的7年中,安徽调出粮食,占全国10个调出省调出总量的15.9%。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安徽农民对国家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1957到1960年的高调拨期间,安徽调出粮食数量过多,给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带来了困难,教训很深。1961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安徽粮食征购负担、上调任务和调拨品种都给予了照顾。1961年贯彻“少购少销”精神,省对下分配任务减少到26亿多斤。后来的征购基数调增和购、销、调、包干指标,中央对安徽都有所照顾。从1963年至1985年止,以统购价格收购的粮食,还不够省内按统销价销售需要,23年销大于购296多亿斤,是中央拨给工业品和超购加价款弥补的。上调中央的粮食,都是中央财政拨给地方的加价款收购的超购粮。在调拨品种上,1960至1978年,安徽的小麦不能自给,靠中央进口小麦给予调剂。1964至1977年,安徽按中央计划调出的粮食,70%是薯干,这对安徽农民休养生息和保证本省城市细粮供应,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955至1985年,省内城乡销售1631亿斤,其中销往农村的696亿多斤,按照全国统一的可比口径计算,占城乡销售量的43%。农村销售比重高于全国,是符合安徽多灾、山区缺粮面大的实际情况的。但进入80年代以后,也多销了一些粮食,如1984年城乡销量高达123亿多斤,比常年销售量多销40多亿斤。是当时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商业部允许各省区搞“平转议”,推销。
安徽的油脂购销,以菜籽油为主。1953至1985年收购51亿斤,城乡销售30亿斤,调出21亿多斤。在1979年以前,除省内城乡供应外,1953至1978年净调出4.9亿斤,年平均1892万斤,1956年最多,调出6102万斤。1979年国家提高了油脂、油料统购价和超购加价幅度,到1985年,7年收购食油31亿多斤,超过前26年收购总量的61.9%。安徽的菜籽收购量占全国收购总量的10.9%,是全国前四名之一。1982年度菜籽收购量达18.33亿斤,是最多的一年。按照中央计划,7年共调出13亿斤,比前26年调出数增加1.65倍,占全国食油调出省调出总量的24.5%。1983年,国家对油菜籽实行按比例价收购和计划控制的办法,计划内的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价,计划外的全部按统购价收购,导致了1983和1984年油菜籽生产和收购量的下降。1984年改为敞开收购,全部按比例计价,1985年生产、收购量回升,菜籽入库量达15亿多斤,加上议购,接近1982年的最高入库量。油脂收购大量增加,储存、加工、外调都跟不上需要。对此,粮食部门一面扩大储油设施,一面提高定量标准,县城以下城镇居民月定量由4两增加到半斤,增加行业用油供应量,增加节日补助,积极组织外调,同时按每斤1.15元的中价敞开销售。1981到1985年,城乡销售量达12.06亿斤,相当于前25年销售量的总和。由于购销价格倒挂,销售过多,增加了亏赔。
粮食、油料统购价格,以1953年为基数,到1985年,粮食平均提高87.96%,油脂平均提高249.75%。此外,农民还从超购加价和议购中增加收益45亿多元。对城乡非农业人口的粮食供应价格,平均提高了51.5%,国家对干部、职工给予粮价补贴。
1949年以后,安徽省的粮油经营设施,从无到有,有了很大发展。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各种粮仓容量195.3亿斤,大、小油罐、油池等储油容器18.51万吨(其中1979到1985年9年新建仓库106.92亿斤,油罐17.55万吨);大米加工厂281个,面粉厂61个,油厂74个,食品厂89个,饲料厂83个,固定资产总值9.8亿元,比1978年增加1.63倍,基本上具备了安全储存和合理运输的条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粮油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的生产体系。饲料工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1983年饲料产量在全国居第26位,1985年上升到第4位。
1960年以前,安徽粮食系统人员少经营量大,运杂费标准较低,销价略高于购价,除大灾之年,调拨经营费用加大之外,正常年份,一般是有经营利润的。1953到1960年的8年中,前4年净亏1.37亿元,后4年盈利0.57亿元。1961年国家调整购价,销价未动。1963年到1964年实行购销同价,国家净赔经营费用;1971年以后,逐步形成购销价格倒挂,发生政策性亏损,由财政补贴。1961到1985年,平价粮油经营累计发生政策性亏损24.47亿元。连同1953至1960年净亏0.8亿元,共为25.27亿元,支付银行利息8.61亿元,占亏赔补贴34.1%。粮食部门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开展增收节支,降低费用水平,以及从粮油工业、运输企业和议价经营等方面增加利润,以盈补亏,减少财政补贴。25年中,盈利企业累计盈利5.87亿元(其中1979到1985年为4.9亿元),盈亏相抵,净亏18.6亿元。加上1953到1960年净亏损0.8亿元,33年共亏损19.4亿元,由中央和省财政负担。1983到1985年,粮油外调数量大,固定费用收入增多,加上粮油工业和议价经营利润大幅度增加,这3年,盈亏相抵后净盈利6443万元。此外,1974到1985年,超购粮油加价支出43亿多元,1979到1985年,粮油提价补贴12亿元,共支出55亿多元,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新中国成立以来,粮食机构是比较稳定的。“文化大革命”动乱年代,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棉、麻、烟的购销业务合并到粮食部门,省粮食厅和部分地、市粮食局,曾一度更名为农产品采购站,不久又恢复了原来的名称及职能(棉、麻、烟仍由供销社经营),县及基层粮食机构一直没有变动。粮食系统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1953年全省共有干部、职工647人,专业技术人员很少。1985年末,全省粮食干部、职工增加到111731人,其中干部18634人,年龄在50岁以下的中青年为13539人,占72.6%。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7311人。
从1949到1985年,安徽粮食工作有宝贵的经验,也有深刻的教训。特别是在1957至1960年,高估产、高征购、高销售、高调拨和1966年开始的10年动乱期间,极“左”路线严重地破坏了农业生产,使粮食工作长期处于“紧张平衡”的被动状态,也给城乡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上的挫折和失误,应当牢牢记取,对于“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第一件大事”和“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这些至理名言,安徽粮食工作者是深有体会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粮食形势好转,但优势仍待进一步发挥。目前,农业基础还很脆弱,稳产、高产农田不多,发展粮食生产还受到一定制约,尤其是粮食价格偏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高,肥料供应紧缺,挫伤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粮食经济的优势,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切实把粮食摆在首要位置,同时要遵循价值规律,逐步理顺粮油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以促进粮食和油料生产持续稳定地增长。在粮食工作上,要立足于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尤其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要积极做好收购工作,充分掌握粮油资源,以保证城乡的合理供应和保持一定数量的储备,以防灾荒和其他意外;在粮油经营上,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要进一步搞活粮油议价经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为繁荣安徽经济而努力。
安徽省粮食购销调实绩
(1949—1985年)
表0—0—1单位:亿斤(原粮)

说明:1、购、销、调分项数字详见有关章节。
2、年度起始是:1950—1952为日历年度、1953—1983为生产年度(自六月起至次年五月止)、1984年起改为全国统一的粮食年度(自四月起至次年三月底止)。
3、+为调入本省粮。
安徽省食油产购销调实绩
(1953—1985年)
表0—0—2单位:万斤(折油)

说明:1.购、销、调分项数字详见有关章节。
2.本表年度从当年4月1日起至次年3月底止。
3.粮食部门1953—— 1985年大豆榨油34,004万斤和1963—1985年米糠榨油8,145万斤不在本表“收购”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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