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5月起,全省各地、市、县均先后建立粮食局和粮食公司(地、市为分公司、县为支公司、县以下设办事处)。1952年10月,省粮食局和粮食公司合并后,各地、市、县的粮食局和粮食公司也先后合并,到1985年的30多年中,各地、市、县粮食机构及内部业务部门的设置,随着省粮食机构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1953年12月,在县以下的区设立粮食管理站(简称区站或中心站),为县粮食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全区的粮油征购入库、保管、调拨、销售及粮食市场管理等工作。乡(公社)设粮食管理分站,属区站领导,负责本乡(公社)范围内的粮油接收入库、供应、调拨、保管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