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车 货源:省商业系统自1959年开始经营力车。是年,收购42.40万轮,其中,省内收购12.3万轮,国家分配从上海等地调入30万轮。由于力车使用灵便,适应范围广,省委指出,各地要增加产量。60年代初,根据国家农机部、农业部、商业部联合通知精神,省农业机械厅、商业厅规定,各地生产的小板车和维修配件交给商业部门经营,小板车的分配由省统一掌握,地区不得擅自分配和挪用;各地轻工业局、商业局需要车子也要经过报告批准。之后,省外调入量减少,省内力车生产和收购增加。但生产厂家分散,产品质量低劣。除合肥车辆厂产品由省安排计划,实行包销外,各地小厂以自销为主。 1963~1964年,力车并归农机系统经营。1965年,力车回归供销社农资系统经营。次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力车货源紧张。是年,国家分配安徽力车5万轮,5月份又增补4000轮;6月下旬,省社通过省人民委员会驻北京办事处,从北京市信托公司购买旧独轮车4000轮。为扩大货源,保证兴修水利需要,经水利厅、省社研究,报省人委农办同意,安排合肥车辆厂增产独轮车2万轮,由合肥农资分公司负责统一收购、调运,主要供应新汴河、裕溪口闸、瓦东、舒庐、滁河干渠等工程。是年,合肥车辆厂生产力车248265轮,省农资系统收购197460轮。1967年后,力车生产量和销售量下降。 1969年起,力车生产逐步恢复,货源增加。合肥产品由合肥农资分公司统一收购,向各地调拨、结算,颍上产品由阜阳地区农资公司收购,本地区供应。1976年,省供销社、省机械局规定,力车出厂价格为26.60元/辆(镀锌条帽)、26.40元/辆(发黑条帽)。 1979年,随着生产的发展,力车货源大量增加。次年,从江西、浙江、天津、上海等地购进力车41万轮。因颍上产力车质量差,省农资公司不再收购。由于力车市场饱和,1982年10月,省农资会议决定,从1983年起,力车经营改计划分配、所在地分公司经营、站站之间调拨结算方式,为各分公司与工厂签订合同,直接进货。为压缩库存,省外除了名牌产品外,未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一般不组织进货。 1983年,力车生产量和收购量锐减。之后,产量和收购计划安排减少。因产量减少,库存低,1986年,为保证供应,省内增加收购量,并从上海、青岛等地调进力车6万轮。1987年后,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力车生产和收购经营逐年减少。 供应:1959年,商业系统组织力车供应,全年销售29.59万轮,主要供应淮北平原和江淮丘陵地区,用于生产上短途运输。1960年后,由于工农业处于低潮,供应量随之减少。 1965年,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供销社、省机械厅文件,降低力车出厂、销售价格,规定省外产品一律按合肥产品同市场同价格执行。是年底,全省拥有胶轮力车49.25万轮,其中,双轮车45.11万轮,独轮车4.14万轮。由于货源减少,力车市场供应紧张,大部分地区出现脱销。1967~1968年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销售量锐减。1968年,再次降低力车出厂、销售价格。 1969年后,供应逐年上升,市场供不应求。力车由省按季度分配计划,层层调拨下放,重点安排供应。1971年,省农资公司规定,主要供应社队集体,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要,适当照顾工、矿企业和交通单位,克服徇私舞弊供应个人现象。1979年起,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力车供应剧增。力车底盘供需矛盾在江南地区已基本解决,江淮地区基本满足,淮北地区尚有所不足。 1983年起,力车由合肥车辆厂代办运输,直接结算。之后,力车产量减少,到1986年,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因钢材提价,每辆力车出厂价格为37.20元,次年出厂价格上涨到42.30元/辆。1987年,全省拥有胶轮力车4439225辆,比1977年1384578辆增长2.2倍。1966~1988年力车购销调存见表7—6—4。 1966~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力车购销调存统计表 表7—6—4单位:轮 ![]() 二、力车胎及力车配件 力车胎:供销社系统自1951年经营力车轮胎。是年,全省仅供应内外胎0.25万条,全部省外调入。1955年,省外调入数量增加,是年,销售17.04万条。之后,力车胎供应逐年上升,1955年为152.82万条,大部分为北京、上海、青岛、天津、哈尔滨等地调入产品。 1962年,力车胎生产量急剧下降,收购少,供应剧减,全年仅收购0.01万条,销售12.52万条。1965年起,力车胎由省农资公司统一分配计划,各农资分公司统一收购、调拨、供应。是年,全省供应力车外胎28万条,内胎35万条,均从省外调进。次年,国家分配安徽外胎9万条、内胎11万条,但需求量大,大部分地区市场脱销。1967~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力车胎供应量下降。 1970年起,省内力车产量剧增,除合肥、蚌埠、马鞍山三地产品由省列入计划,组织当地农资部门收购、供应、调拨外,其余产品因质量差,未作分配。供应量逐年增加。1983年,取消计划分配,实行合同订购,择优选购,产销见面。因橡胶原料提价,轮胎涨价;部分产品质差滞销,阜阳、淮南等地区分公司进行削价销售。 力车配件:供销社系统力车配件供应与力车同时进行。力车配件损坏多,需求大,生产不足,供应一直紧张。1972年,计划从合肥车辆厂收购配件1600万件,实际收购650万件,绝大部分是车条,其他配件奇缺。淮南轴承厂计划生产3000万粒3/8钢珠,因缺材料,全部落空。因此,多数板车得不到正常维修。1973年9月,省农资公司向省革委会计划组提出《关于解决平板车用钢珠的紧急报告》后,生产增加,10月,省农资公司发出《关于钢珠供应的函》,计分配117万粒,由淮南农资站调拨供应。1975年,合肥车辆厂生产能力有限,力车条幅缺口大,省农资公司通知各地可拆零供应。同年6月,省公司分配各地追补计划,供配套条幅195.4万件、条帽117.6万件。1977年,分配各地配件为921.80万件。 1979年后,力车配件货源增加,供应量上升,供需矛盾逐步解决。1983年,改计划分配为合同订购,并对部分库存锈蚀配件进行削价处理。1966~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力车内外胎购销调存见表7—6—5。 1966~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力车内外胎购销调存统计表 表7—6—5单位: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