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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能管理与监督

第九节 审计监督



一、审计机构与人员
审计工作是国家加强财经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随着安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通过审计监督实施宏观调控十分必要。1991年1月,经省编制委员会、省审计局批准,成立安徽省旅游局审计处。这是根据“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在全省旅游系统建立的第一个内审机构。审计处是省旅游局机关的一个独立的经济监督部门,在局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依法对该局及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等进行审计监督,并考核其经济效益;负责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处独立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个人的干涉,也不承办日常的经济管理业务。
省旅游局审计处成立后,对地方旅游内审机构和旅游审计队伍建设作出部署,要求重点旅游城市、重点风景区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尽快设立内审机构,其他城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应逐步设立,确有困难的地方可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设立内审机构及兼职审计人员。截止1995年底,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池州行署旅游局、铜陵市旅游局已设立了内审科室。各地共选配审计人员11人,其中专职审计人员5名。
为了使新建的内审机构和专业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密切与财务部门的协调,省旅游局认真进行了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先后组织地、市旅游管理部门及旅游风景区、旅游企业的财务、审计人员约280人次参加国家旅游局审计局、省审计厅等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丰富实用,主要有旅行社经济考核指标、清产核资、所有者权益、税收改革与核算、财务会计改革、旅游企业税制和股份制企业等。
二、行业审计
199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发(1990)15号《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旅行社意见的通知》和国家审计署、国家旅游局审商发(1990)129号《关于印发〈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开展行业审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审计局、旅游局结合安徽省旅行社经营情况,以皖审行字(1990)第200号文下发了《关于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开展审计的通知》,决定自1991年上半年对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活动进行一次行业审计。为统一审计口径,进一步明确审计中的有关问题,1991年,省审计局、旅游局共同制定了《安徽省审计局、旅游局关于对全省旅行社开展行业审计的方案》,并以审商字(1991)051号下发了《关于印发旅行社行业〈审计方案〉的通知》,以保证行业审计的顺利进行。
旅游行业审计自1991年起步后,本着服务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努力发挥审计预警、制约、促进的功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审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至1995年,共开展财务收支合法性审计10项,国有资产完整性审计4项,经营管理效益审计169项,承包经营审计7项,企业法人代表离任审计3项。
〔旅行社审计验证〕
国家审计署和国家旅游局决定从1991年开始对旅游企业实行审计验证制度,并首先从旅行社开始。全省旅行社审计验证工作每年如期开展。其中一、二类旅行社全部参加了历年的审计验证,三类社审计验证面在50%以上。审计验证表明:1.全省一、二类旅行社能自觉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对海外来华旅游者办理意外保险,投保率为百分之百;2.全省一、二类旅行社对上缴旅游宣传费的规定意识还很薄弱,欠缴额较大;3.旅行社的亏损面比较大,一、二、三类旅行社都存在亏损问题,特别是三类旅行社亏损面达39.8%。亏损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企业自组团量比较少;二是企业管理不善,少数旅行社存在私人承包或变相承包的情况;三是一些旅行社管理人员和导游员流动性大。历次审计结果均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了审计报告。
〔省旅游局直属企业承包经营审计〕
省旅游局于1988年与有关局属二级机构签定了第一轮承包经营合同,1992年又续签了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其中,安徽省海外旅游总公司为3年期(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安徽友谊宾馆为2年期(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安徽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为3年期(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安徽旅行社为3年期(199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按照承包经营合同规定,分别在每个自然年度对承包方进行了承包期中和期终审计。审计表明,省海外旅游总公司、安徽友谊宾馆和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三家企业能较好地完成承包指标和其他考核指标,财务会计工作也较规范;对三家单位的不足之处也提出了建议,维护了经营承包合同的有效执行。对安徽旅行社存在的经营不善、负债严重、亏损额较大等问题,经认真查核,如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主管局根据审计报告和建议,采取调整领导班子等措施,大力转扭安徽旅行社困境。
三、专项审计调查
通过专项审计调查,及时了解旅游行业的经济活动情况,主动为企业服务。1991年11月开展了全省旅游企业摸底情况调查;1993年10月开展了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经营及经济效益状况调查;1994年6月开展了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及承包经营情况调查。
1993年底,全省8家登记注册的旅游涉外汽车运输公司,经营情况变化较大,效益出现滑坡。省旅游局审计处选择了有代表性的三家企业进行重点调查。这3家企业是黄山市交通局所属的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旅游分公司、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所属的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省旅游局直属的省旅游涉外汽车总公司。通过调查了解到,这三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方式比较灵活,有统一经营、自负盈亏、单车承包、租赁经营及承包人或租赁人按期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收入或利润等形式,成为省内涉外旅游运输的骨干力量,许多车辆曾多次圆满地完成省内大型旅游团队及外宾接待工作,取得过良好的效益和声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格放开,燃油料和零配件大幅度提价,成本扩大,同时参与旅游涉外运输的车辆大量增加,运力供大于求,致使涉外旅游汽车运输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调查认为,企业必须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应变能力,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以竞争求发展。同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考虑从价格管理、景区车辆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创造有序的竞争环境,以达到宏观调控、效益增长的目的。
1994年开展了对1993年度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游的调查。当年,全省共有3家旅行社开展了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游及港澳游业务,其中一类旅游社2家,二类旅游社1家。出国游目的地为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3国,总人数达1107人,其中926人为自费旅游,占83.65%;赴港澳游总人数为218人,均系自费。调查表明,这3家旅行社均能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其正当经营和信誉应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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