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省辖市,又称地级市,系介于省、县(含县级市)之间的二级地方行政区划。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安徽省已有合肥、淮南、淮北、芜湖、铜陵、蚌埠、马鞍山、安庆、黄山、滁州计10个省辖市,分别管辖29个县,2个县级市,计31个独立的三级区划。此外,10个市还有35个相当于县级的市辖区,但不是独立的三级行政区划。
安徽省10个省辖市面积为53796.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8.6%。其中,市直辖35个市区总面积7359平方公里,既是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全省国民经济的龙头,科技、文化的发达地区。市辖31个市、县,总面积有46437.3平方公里,占省辖市总面积的86.3%;占全省总面积的32%。它们既是省辖市的辐射区,又能与省辖市的经济起互补作用,并在省辖市的城市经济带动下,发展更快。1996年1月1日,阜阳地区改为阜阳市。类似变化及县改市、镇升市的变化节奏在今后会变得快。如1996年8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安庆市的桐城县,以原行政区域改省辖县级桐城市(驻原桐城县城关镇,今改为市区),仍由安庆市代管。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全省共有11个省辖市,辖38个市区,市辖35个县,5个县级市,计40个独立的三级行政区划,使全省的市辖区面积已超过5个行署管辖区域,总面积为71965.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52.34%。其中,38个县级市辖区总面积为9155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57%;市辖40个市、县,总面积为62810.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