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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肥市

第四节 肥西县

肥西县位于安徽省中部,合肥市区西南部。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1°30′22″~32°1′21″与东经116°40′52″~117°22′39″之间。东与合肥市郊区相连,南隔丰乐河与舒城、庐江县相望,西与六安县相邻,北与长丰、寿县交界。县境南北长55公里,东西宽64公里,总面积2168平方公里,另有巢湖水面100平方公里。县人民政府驻上派河镇。肥西县是解放后新建县。解放前为合肥县的西、南部地区。现有基层区划19个乡,12个镇。
一、肥西县创设、由来、县城、疆域变迁
民国36年(1947年)12月,皖西行署决定在今肥西与六安毗邻的双河一带建立肥西南办事处。37年8月,成立肥西南办事处。12月,在今肥西县江夏乡杨新圩成立肥西民主县政府,属皖西行署三专区。38年1月初,改驻农兴乡小梁岗。同月24日,今肥西县全境解放。1月25日,三河镇解放,成立三河军事管制委员会。2月2日,皖西区党委决定设立县级三河民主县政府,改属皖西行署三专区。3月,三河民主县政府改称三河民主市政府。4月,肥西民主县政府改称肥西县民主政府。15日,肥西县直属皖北行署,三河市改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专区驻巢城,今巢湖市区)。6月,肥西县改驻上派河镇。7月(一说10月),改称肥西县人民政府。1950年4月,撤销三河市(原属合肥县三河区辖的新河、北闸、施婆、黄道等乡村于38年初,划属湖西县。7月,随同湖西县并入庐江县),并入肥西县,仍直属皖北行署。5月17日,皖北行署决定,撤销合肥市,与肥西县合并,组建合肥县,但未实行,将肥西县改属巢湖专区。此后为肥西县,至今不变。
〔县名由来〕
县名以境内地区位今合肥市区西南部,原属合肥县西部地区为名。
〔上派河镇〕
位于北纬31°42′~31°44′与东经117°08′~117°11′之间,行政区域面积10.2平方公里,建成区近3平方公里。该镇是一个古老的集镇,以派河命名。派河,又名派水,位于合肥市南部。《清史稿·地理志》说:“派河、三叉河皆入焉”,是汇入巢湖众水中的一支。镇名取自镇址位派河上游之义。光绪《庐州府志》说:“派河源出合肥县西二十里大蜀山,东南流过派河驿,曰上派河,又东为中派河、下派河,又东入巢湖。”古代这里是庐州府至安庆要道。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在此设派河驿,直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才撤销。民国38年(1949年)6月作为肥西县城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上派镇已成为工商业经济十分繁荣的新县城。
三河镇:位于巢湖岸滨,是肥西、舒城、庐江县交界的历史名城和水陆交通十分便利的商业集镇。镇名以丰乐河、杭埠河,新河3条河流汇流而名。所以,《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说:“三河镇在安徽合肥县八十里,外环两岸,中峙三洲,三水贯其间,故曰‘三河’。”三河历为交通冲要,为军事战略要地。嘉庆《合肥县志》说它:“为三邑犬牙之地,米谷廪聚,汇舒、庐、六诸水为河者三,河流宽阔,枝津回互,万艘可藏。”《舒城县志》说:“三河镇百货交通,为庐郡南一大都会。”《续修庐州府志》更指出它为:“水陆冲途,庐州扼要,所系于今郡城者尤重。”它名载史册是与太平军英雄们的业绩分不开的。太平军攻克庐州后,在此凭河设险,修筑大城,加强三河镇的防守设施。为保障庐州府与天京运输线的畅通,咸丰五年(1855年)十月,在河北岸筑大城一座,长约1里,宽约半里,城外环列九垒,并派大将兰成春、吴定规等先后为守城主将,多次击败清军。民国38年1月25日设三河市,辖1个区6个乡62个村,初属皖西行署三专区。4月15日,改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1950年4月,撤销三河市,并入肥西县。
〔疆域变迁〕
民国37年12月底正式成立的肥西县辖山南、紫蓬、程店、城南4个区。民国38年3月,撤销六合办事处(驻江夏店),将官亭、城西2个区划入该县。5月,撤销寿合县,增划长军、蜀西2个区入该县。县界正式以护城河东与合肥市为界,据有原合肥县除三河区原属的新河、北闸、施婆、黄道等乡村划入湖西县,并于38年7月随同湖西县并入庐江县及划入三河市的乡镇外的西部、南部所有地区。其疆域东以南淝河、巢湖为界,南以丰乐河,西至金桥乡,北至长岗店、吴山、高塘等乡为界。1950年4月,撤销三河市,改设三河区,并入该县。此时,肥西县境最大。在此之前的变迁主要有:将六安县太平乡的王集及位于肥西金桥附近的徐楼、陈岗、大房郢划入肥西县;将原属两县共管的马集及街南6村划入六安县。此后的变化则使县境日益变小。
1951年1月15日,将原属该县的北外、金斗、卫岗、德胜乡及城南乡3个行政村,计34个行政村划入合肥市郊区。1954年9月,将原属该县郑楼乡郑楼选区12个自然村划入寿县三义区。1955年3月,将原属该县山北、小埔、山西、双墩4个乡18.5平方公里划归合肥市郊区。7月,将原属该县河南乡的5个选区,汪圩乡的8个选区,丰乐镇的1个选区,黄城乡的7个选区,城圩乡的2个选区,太平乡的6个选区,五星乡的7个选区,黄西乡的林家拐村,袁店乡的寥渡选区,界河乡的5个选区等沿丰乐河南岸的8个乡中的41个选区的乡村划归舒城县;将原属舒城县的合圩乡老郢、山圩、花园、井墩4选区,谢河乡的小街、胜利、油坊3个选区,长郢乡的毛墩、利兴、解郢、人店、樊庄、张潭、桥头、土当口、三里、长郢10个选区等桃溪镇以北沿丰乐河北岸的3个乡17个选区的乡村划入该县。12月20日,将原属该县的大蜀山林地划入合肥市园林管理处。次年3月,将原属该县的山北乡划归合肥市,改名蜀山乡。1958年2月,将原属该县的高桥乡优胜农业社,岗集乡远景农业社及共耕农业社的谢岗、茶庵2个生产队划入合肥市郊区,成立水库乡;将高桥乡的淮西农业社(108个自然村)划入合肥市郊区北外乡。1963年7月,将合肥市郊区的井岗、园林、优胜3个公社划归该县。1964年9月,复将原属合肥市划入该县的井岗、园林、优胜3个公社和原属该县的肥光人民公社的大井、瓦屋、十八岗等7个生产大队划给合肥市郊区。1965年5月31日,将原属该县的岗集区及所属岗集、梅冲、白塔、夏店、土山、斗镇6个公社的52个生产大队划入新成立的长丰县。1978年5月20日,又将原属该县的义城区的晓星、大圩、义兴、义城4个公社及烟墩公社的高王、官塘2个生产大队划入合肥市郊区。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肥西县历史悠久。但在县境内古无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向为合肥县(汉至晋还含成德县的部分地区)的西、南部地区。远古时期,为淮夷地。夏、商时期,为六国境。西周,为六、居巢等方国地。春秋时期,先后属北上的吴、楚等国。秦汉以后至晋,其东南部地区属合肥县,西北部地区属成德县。晋以后至建国前主要属合肥县(及取代合肥县的侨置郡县)。其大体为:
〔秦朝〕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地属九江郡(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仍属九江郡。楚汉相争期间,于汉王元年(前206年)正月,地属西楚霸王项羽所封的九江王英布(都六,今六安市城北乡张巷村)所辖的九江郡(仍治寿春)。
〔西汉〕
高祖四年(前203年)七月,为汉淮南王(仍都六)英布的九江郡(仍治寿春)合肥县地。十一年十月庚午,为淮南王刘长(仍都寿春)的九江郡合肥、成德县地。文帝七年(前173年),九江郡直属汉廷。十二年至十六年,为刘喜的淮南国(仍都寿春)九江郡(治寿春)2个县地。十六年四月丙寅,为刘安的淮南国(仍都寿春)合肥、成德县地。元狩元年(前122年),复为九江郡合肥、成德县地。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九江郡属扬州刺史部,余仍之。
〔附王莽新朝〕
王莽新朝只改九江郡为延平亭,余不变。
〔东汉〕
属扬州(先后治襄安、历阳及寿春)九江郡(治寿春)合肥、成德县地。建武六年(30年),为扬州九江郡(仍治寿春)合肥侯国(鉴谭封国)地,历4世,国除为县。灵帝时又短暂改为合肥侯国。兴平三年(196年),改属扬州淮南郡合肥、成德县。建安四年(199年),仍属扬州九江郡合肥、成德县地。五年,合肥县兼扬州治,余仍之。
〔三国·魏国〕
黄初二年(221年),合肥、成德县改属扬州(治合肥,今为市)淮南郡(仍治寿春)。太和六年(232年),改属扬州楚国(都寿春)。嘉平元年(249年),改属扬州(仍治合肥,今为市)淮南郡(仍治寿春)。青龙元年(233年),合肥县治随扬州州治迁驻合肥新城(今三十岗乡鸡鸣山下古城村),直至西晋统一时才迁回旧城(今合肥市区)。
〔西晋〕
初年,合肥、成德县仍属扬州(改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淮南郡(治今寿县城关镇),撤销成德、居巢、逡遒等县,并入合肥等县。从此,肥西县全在合肥县的西、南地区。太康十年(289年)十一月甲申,改属扬州(改治今南京市)淮南国(仍都寿春)。永泰元年(300年)八月,改属淮南郡(仍治寿春)。
〔东晋〕
咸和五年(330年),合肥县境内侨置汝阴、陈郡及有关侨县,属豫州(侨置今寿县城关镇),与合肥县并存。建武十一年(345年),后赵染指江淮北部地区,合肥县改属扬州淮南郡(均治寿春)。永和六年(350年),合肥、汝阴县及豫州所属汝阴、陈郡复归东晋。
〔南朝·宋〕
永初元年(420年),合肥县、汝阴县改属南豫州南汝阴郡。三年,撤销合肥县,并入汝阴县,此后160多年间,汝阴郡、县取代合肥县。
〔南朝·齐〕
汝阴县属豫州,又称西豫州南汝阴郡,汝阴兼豫州、南汝阴、北陈等州郡县治。
〔北朝·北魏〕
永元二年(500年),入北魏,仍为扬州(治今寿县城关镇)南汝阴郡汝阴县地。
〔南朝·梁〕
天监五年(506年),为豫州(迁治今合肥市区)汝阴郡汝阴县地。普通七年(526年)十一月,改属南豫州汝阴郡汝阴县地,兼州、郡、县治。太清元年(547年)七月甲子,改属合州汝阴郡,兼合州、汝阴、北陈、南顿郡治。
〔北朝·东魏、北齐〕
太清二年(548年),入东魏,旋入北齐,仍其旧制。北齐天保四年(553年),撤销南顿郡,余仍之。
〔南朝·陈〕
永定三年(559年)入陈,仍其旧制。天嘉二年(561年),入北齐。太建五年(573年)六月癸卯,复入陈。
〔北朝·北周〕
太建十一年十一月入北周,仍其旧制,今肥西县为其西南地区。
〔隋朝〕
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入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撤县,改合州为庐州,复建合肥县。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庐州为庐江郡,合肥县均为治所,今肥西县为合肥县西南地区。
〔唐朝〕
武德三年(620年),改庐江郡为庐州(仍治合肥)。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庐州改属淮南道。天宝元年(742年),复名庐江郡。至德二载(757年)十二月,复名庐州,属淮南节镇。中和三年(883年),杨行密据庐州。天复二年(902年)三月,为吴王杨行密所据。后属吴国。
〔五代十国·吴国、南唐国〕
吴武义二年(920年),升庐州为德胜军,又称庐州节镇,治合肥。吴天祚三年(937年)十月,改属南唐,仍为德胜军,地属所属合肥县西南部。
〔五代·后周〕
显德五年(958年)三月壬寅,改德胜军为保信军节度,仍为庐州合肥县西南地区。
〔北宋〕
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改属北宋,仍旧制。至道三年(997年),属淮南路庐州合肥县西南地区。熙宁五年(1072年),改属淮西路庐州,余仍之。
〔南宋〕
庐州仍属淮西路,兼路、州及合肥县治,成为抗金重镇和输送抗金物资的集散地。绍兴初,为避金兵,淮西路改治巢县。绍兴七年(1137年),地入伪齐。十一年收复,仍之。乾道五年(1169年),淮西路复治庐州。
〔元朝〕
德元年(1276年)二月,地入元,肥西县仍为合肥县西南地区。至元十四年(1277年),庐州改属江淮行省(治扬州,今为市)淮西道(治庐州,今合肥市)。十五年,升庐州为庐州路,仍属江淮行省(仍治今扬州市)的淮西道(仍治今合肥市)。至元二十八年十二月,改属河南江北等处行省(治汴梁路,今开封市)淮西道庐州路。大宋龙凤十年(1364年)七月,农民起义政权改庐州路为庐州府,为江淮行省省会。不久,废江淮行省,改属江南行省(朱元璋创立于应天府,今南京市),余仍之。
〔明朝〕
今肥西县仍为庐州府合肥县西南地区。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庐州府改属中书省。不久,撤销梁县(今肥东县),并入合肥县。十三年正月,庐州府直隶六部。永乐元年(1430年),改属南京,又称南直隶。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属明宗室福王控制区,仍旧制。五月后,为南明弘光政权的滁和镇庐州府合肥县西南部地区。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入清,仍为南直隶庐州府合肥县西南地区。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庐州府改属江南省(省会治江宁,今南京市)。康熙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改属安徽省(省会治安庆府,今安庆市区)。咸丰三年(1853年)四月二十三日,清廷决定,将安徽临时省会改驻庐州府。十二月十日,安徽巡抚江忠源来庐州府上任。合肥城曾3次为太平军攻克,三河至合肥一线为战略要地。同治元年(1862年)下半年,安徽省会迁回安庆城。四年六月甲午(1865年7月23日),庐州府改属安徽省安庐滁和道(道治安庆城,今为市)。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改属安徽省皖北道。辛亥年农历九月十九日(1911年11月9日),革命军光复合肥。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府,合肥县直属安徽省。民国3年6月2日,合肥县改属安徽省安庆道(道尹驻安庆城)。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民国16年8月,今县境属安徽省政府合肥县西部地区。17年8月废道,合肥县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合肥县为安徽省第三行政区(首县为合肥县)。10月10日,合肥县改属安徽省第三专区。27年5月14日,日本侵略军占领合肥。7月,合肥县改治今肥西县高刘集东孔伯尤圩子。8月,迁驻县南分路乡鸽子笼圩子等,仍属第三专区。27年11月10日,改属安徽省(省会改驻金家寨,1954年没入梅山水库)皖北行署(也驻金家寨)第三专区。29年2月2日,改属安徽省第三专区。7月,合肥县改属第二专区。34年8月中旬,合肥县回治合肥城。9月,兼安徽省会。11月,合肥县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专员驻田家庵,今属淮南市田家庵区)。37年8月,迁省会于安庆城等地。38年1月21日合肥解放,均为合肥县西部地区。
〔中国共产党建政·解放后〕
37年底建立肥西县,属皖西行署三专区。38年1月25日后,先后设立三河县、三河市,与肥西县同属皖西行署三专区。4月15日,三河市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巢湖专区(驻今巢湖市区)。6月,肥西县民主政府改驻上派河镇。7月,改称肥西县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后,肥西县属巢湖专区。
1950年4月,撤销三河市,并入肥西县,直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5月17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决定,撤销合肥市,与肥西县合并,组建合肥县(不含肥东县),但没有实行,将肥西县改属巢湖专区。
1952年3月28日,肥西县改属六安专区。
1955年6月28日,肥西县人民政府改称肥西县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21日,肥西县改属安徽省合肥市。9月1日,正式改属合肥市。
1961年4月7日,国务院决定,将肥西县划属安徽省六安专区。
1968年8月14日,肥西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仍属六安专区。
1981年10月6~14日,肥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肥西县革命委员会改称肥西县人民政府。
1983年6月7日,肥西县改属合肥市,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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