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代理,是信托部门帮助企、事业单位代收、代付、监督结算各项资金及办理信用鉴证等业务。 一、代理收付 信托部门受单位委托,办理指定款项的代收、代付和清理债权、债务中发生的代理收付款项。 1981年,黄山牌电视机积压,为帮助企业搞活资金、搞活商品,铜陵市人民银行信托部开办赊销商品的代理收款业务。当年该部代理铜陵市五金公司和铜陵市广播修理门市部分期收取电视机贷款89笔,金额68.91万元。 1982年11月,省人民银行、省商业厅对电视机、收录机、高档收音机、高档乐器、高档照相机、洗衣机、电冰箱等一部分价格较高、库存较大、销售不畅的耐用消费品试办“提前付货、分期收款”业务。销售对象主要是机关、团体、企事业等有固定收入的职工。办法是: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工会出面组织,并负责按期代收货款。商业企业在征得当地开户银行同意后委托开户银行的信托部门办理代收货款,付给银行代收额1%~1.5%的手续费。 1983年,合肥、蚌埠、安庆市人民银行的信托部门,相继开办电视机等耐用消费品赊销的代理收款业务,促进滞销商品销售,减少积压。 1984年,全省人民银行信托部门共办理代理收款63笔,金额1083.4万元。 1985年12月,省财政厅、省工商银行、省人民银行发出联合通知,规定从1986年起,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应缴的人防经费委托各地工商银行信托部门代收,专户存储,并付给一定的手续费。 1986年,全省各银行信托部门开办了代收人防经费、排污费、上缴折旧基金、劳保退休金和外地采购资金等多种代理收、付业务。当年,安庆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代收人防经费105笔、金额达50.4万元,代收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汽油款500余笔、金额达349.7万元;合肥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代理市劳动局收取165个国营企业的退休基金784.5万元、代付786.4万元,代收排污费、人防经费2000多笔、金额1206万元。 1987年,六安地区工商银行信托公司开办代理保险业务,代办保险6家,保险金额达530万元,收取保险费1.4万元;同时代理六安市肉贴办公室发放肉贴81.3万元,支付578笔。 1988年,各地信托机构除巩固原有的代理业务外,新开办了代付土地塌陷费、土地占用税等代理收付业务。淮北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为淮北矿务局、皖北矿务局代付土地塌陷费、土地占用税900万元,为皖北矿务局刘桥矿代办托收506笔,金额4639万元。 1989年,淮北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为淮北、皖北两矿务局代付土地塌陷费达1369万元。铜陵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全年吸收代理资金达428万元。 1990年,蚌埠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为人防、劳保、环保等部门代理收付各项资金984万元。铜陵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全年累计吸收代理资金2023万元,代理收付总额达3812万元。 二、代理催收货款 为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全省银行信托部门,利用银行机构普遍、联系面广等有利条件,接受单位委托代理清收货款业务,按收回金额收取一定手续费。1984年,涡阳县人民银行信托公司为八个单位清理拖欠货款40笔,金额850万元。安庆市人民银行信托公司受理本地、外地催收货款23笔、金额261.07万元,收回金额233.4万元,占清收货款总额的89.4%。1985年,巢湖、阜阳、芜湖、安庆、淮南等地市工商银行信托部门,为企业清理拖欠货款638.44万元;无为县工商银行信托部门,帮助无为纺织厂清理拖欠货款2098万元。开办代理催收货款业务,为解决商业信用矛盾、加速资金周转,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代保管业务 主要是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代保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1981年,全省信托部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办代保管有价证券业务,按代保管证券面额的万分之二收取保管费。1982年,安庆市人民银行信托公司开办了三笔代保管业务:一是代保管国库券600万元;二是代保管铂金298.7克、价值金额7464.25元;三是代保管古金银器一件,价值金额为2662.53元。1987年,巢湖地区各县工商银行信托部门代保管技改债券85.49万元;铜陵市工商银行信托公司为15个企业代保管各种债券159万元。当年,全省信托部门代保管各种有价证券金额429.6万元。1988年、1989年、1990年全省信托部门代保管各种有价证券金额分别为847万元、694万元、1440万元。 四、信用鉴证 主要是银行信托部门在企业单位订购设备、商品约期付款、参与投标等经济交往中办理资金信用和结算监督的鉴证。1983年,合肥市人民银行信托部为支持机械产品出口,对合肥重型机械厂叉车出口和矿山机械厂挖土机出口作担保,试办了外贸投标鉴证业务。上述两厂按进出口公司规定的最高罚款金额作为保证金,预存银行信托部,由信托部作投标担保,待投标工作结束后退还厂方预存的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