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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蚌埠市

第四节 五河县

五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淮河中游。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2°54′~33°21′与东经117°26′~118°04′之间。境内东西长56公里,南北宽45公里,总面积1580平方公里,占蚌埠市总面积的26.7%,占全省总面积的1.17%。该县东邻江苏泗洪县,南与明光市、凤阳县接壤,西与蚌埠市、固镇县毗连,北抵泗县、灵璧县。现设13个乡,7个镇。县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一、县名由来、县城、旧治、疆域
〔县名由来〕
五河县初创于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县名是因宋在五河口设县,以治所为名。五河口名缘于浍、潼、沱、氵崇4条河流在此相汇流入淮河的入水口而名。因此,五河县名缘于上述5条河流流经县境而名。《清一统志》就准确地解释以五河城为名,“五河故城在县南,以淮、氵崇、浍、沱、潼五河合流而名。”《清史稿·地理志》对旧河流向故址进一步记述为淮河在城东1里(0.5公里);沱河水溢成泊;浍河旧经城南1里(0.5公里),后水涨沙淤,徙于北浒,又经城西北合沱河,又东入于淮;潼河经天井湖南,至铁锁岭入淮;氵崇河在城南2里(1公里),并指出:“以上所谓五河也”,“其交会处在城东二里,谓之五河口。”而《宋史·地理志》的解释为:“有浍、泾、沱、氵崇、淮五河,故名。”其“泾河”明显为“潼河”之误。
五河县创建后,故城遗址共有2处:一为五河口,二为今县城城关镇。
五河口:位于今县城南3公里今名旧县湾,古名五河口镇。宋咸淳七年,在五河口镇置淮安军及五河县,故又有故军城、五河城之称。这个古遗址初名五河口,立为五河口镇大约形成于宋、金对峙期间。绍兴十二年(1142年),宋金议和,以淮河为界,地属金国。开禧北伐,二年(1206年),宋军曾收复五河口。旋因失败,复归金。端平元年(1234年),金亡入宋。二年,遗民纷纷来归,置隘使屯田。后为蒙古军占领。淳五年(1245年)秋七月,南宋收复五河口。咸淳七年六月,在五河口镇置淮安军及五河县,属淮南东路(治扬州,今为市区)。随着蒙古军向南推进,为蒙古军占据,后改为元军。至元九年(1272年)废淮安军,五河县改属招信(又写成“昭信”)军(路),五河口正式为县城。故城初无城,明洪武元年(1368年)始筑土城,周2公里50米。据旧《五河县志》说,“金冈山乃其南门。”此城在永乐元年(1403年)被淮水冲毁,遗址今已不存,徙治西北部,也遗址不存,后人称这一带为旧县湾。
〔城关镇〕
今县城,位于浍河北岸,为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知县萧文明将县治迁至浍河北岸设治。民国38年(1949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五河城,为泗五灵凤县驻地。1月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设五河市,属五河县,为区级市。1950年2月18日,五河市改为城关区,继改为城关镇。现已成为经济繁荣的新县城和蚌埠市的卫星城。
虹县城遗址:除五河县城外,还有位于今双庙乡董嘴村西南、稻草铺东南沱湖中的虹县城遗址。此城初建于西汉孝景六年(前151年)。初为楚元王子红侯刘富的封邑,历4世32年,后因无后国除为县。河平二年(前27年)六月乙亥,为外戚红阳侯王立的封邑,历2世,至王莽败绝,改立虹县。王莽时,因“虹”音“贡”,改为“贡县”,东汉复为虹县,东晋乱废县。梁武帝在此置贡城戍。北魏复置虹县,又名绛城(《魏书·地形志》不列)。太建五年(573年)入陈朝,周大象元年(579年)废。该遗址现已没入沱湖中,但在今董嘴村南尚有一条东西长约0.5公里的街道遗址可辨。
〔疆域变迁〕
五河县创建后行政区域变化较大。初创时疆界不定,也无从查考。明洪武初始定四至,东西长55公里,南北宽35公里,南抵淮河北岸的临淮乡马头渡为界15公里,东滨泗县潼河口为界15公里,西达灵璧县苇里堡20公里,北以虹乡界沟为界20公里,东南位临淮乡硖石村为界10公里,西南连凤阳县王庄驿为界45公里,北至泗县历站集为界10公里,西北以虹乡三洲界10公里。后来为拱卫中都,设洪塘卫,将洪塘以西至庄驿划属凤阳县,是典型的百里小邑。
清代疆域更进一步缩小。北抵虹乡界沟集,东达泗县、盱眙2个县交界的铁锁岭,南至淮河与临淮县相望,西连凤阳县以园宅集为界,西北滨沱河北岸与虹县申集堡为界,西南抵黄坂与临淮县相邻,东北临天井湖与泗县腊子河为界。
民国期间,五河县更小,全县总面积仅793平方公里,县境北达界沟,东滨潼河口,南至淮河,西连园宅集。而今之天井湖以东属泗县,横岭寺及郭府以西属凤阳县。还有新集以东的赵场、小郭台虽在五河县境内,但属凤阳县“飞地”。
解放后,重新调整行政区域,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使县疆域大增。计增辖有淮河以南的潘村、古沛、井头、花园湖等地及其西的固镇、九湾、连城、王庄等地。民国38年(1949年)4月,固镇市改属灵璧县。8月,将五河县的潘村、古沛、泊岗等乡划入嘉山县(今明光市)。1950年,将五河县的花园、枣巷、老鹳、观音堂等乡划归凤阳县;将凤阳县临北镇划入五河县。1951年,将浍北区连城西部的杨庄、连城站、楼底、下卯庄划入灵璧县。1964年9月12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准备从五河县划出刘集、华巷、石湖、陈桥、连城、九湾、王庄、陈渡、濠城、董庙10个公社,57个大队,划进拟议中的固镇县。1965年7月1日,正式将上述地区划归固镇县。从此,五河县境基本固定。今其四至,北以界沟与泗县为界,南滨淮河与凤阳县相望,东以东卡子与江苏省的泗洪县为界,西以单家堂与固镇县为邻,东南以大肥山与明光市为界,西南以宋岗为界与蚌埠市接壤,西北以姚村、韩村沱河与灵璧县隔水为界。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五河县历史悠久。据考古发掘台子山、高台子新石器遗址说明,早在四千年前,这里就是文化比较发达的淮夷聚居区。春秋时期,为徐方国领辖区,后属鲁、宋国地。战国时期,初属宋、吴国,后属楚国的泗水郡。
〔秦朝〕
入秦,为泗水郡蕲、徐2个县地。
〔西汉〕
汉王元年(前206年)正月,属西楚国,改泗水郡为彭城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正月,改属韩信的楚国泗水郡。六年,分泗水郡南部为沛郡,初属沛郡(治相,今淮北市相山区)地,主要聚落有垓下聚。孝景六年(前151年),封楚元王子刘富为红侯,在今五河县双庙乡董嘴村西南沱湖西岸及湖中立国,属沛郡。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沛郡属豫州刺史部。后废为虹县,《汉书·地理志》写成“工虫县”。
〔附王莽新朝〕
王莽改沛郡为“吾符”,改虹县为“贡县”。
〔东汉〕
复为豫州沛郡虹县。建武二十年(44年)六月乙未,改沛郡为沛王国,仍都相(今淮北市相山区)。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虹县改属豫州谯郡(均治谯,今亳州市区)。
〔三国·魏国〕
虹县属魏国豫州谯郡。黄初三年(222年),改谯郡为谯国。五年,复为谯郡。景初二年(238年),虹县改属豫州汝阴郡(治汝阴,今阜阳市区)。嘉平五年(253年),复属谯郡。
〔西晋〕
咸熙二年(265年)十二月,司马氏代魏,地入西晋,改属沛国。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丁卯,沛郡改为沛王国,虹县改属豫州沛国(仍都相山)。永嘉乱后,县境为战乱区,地入刘汉石勒部。建兴元年(313年),为祖逖收复。
〔东晋〕
初,仍为晋土,属豫州沛郡。大兴初,地入后赵。次年,地复归东晋。永昌元年(322年),仍入后赵。永和六年(350年),复归东晋。前燕光寿元年(357年),地入前燕。建熙十年(369年),归东晋。七月,地入前秦。九年,复归东晋。义熙七年(411年),改属徐州沛郡。虹县地入东晋,乱后废,东晋再没有恢复建制。北方政权中在后赵占据期间,恢复虹县,仍属豫州沛郡。前燕改沛郡为沛国,仍属豫州,虹县仍存。前秦仍为沛国虹县,改属东豫州。
〔南朝·宋〕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刘裕代晋,地入刘宋,仍东晋旧制,地为豫州谯、沛郡分领。
〔北朝·北魏〕
泰始二年(466年)九月,地入北魏,恢复虹县,又名绛城。但《魏书·地形志》不载。
〔南朝·梁〕
天监初收复,置贡城戍于故虹城。
〔北朝·东魏〕
梁末入东魏,仍复虹县。
〔北朝·北齐〕
武定八年(550年)五月,北齐取代东魏,地入北齐。天保中,撤销虹县。
〔南朝·陈〕
太建五年(573年),地入陈,吴明彻克绛城即此。
〔北朝·北周〕
太建十一年,地入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废绛城(虹县),并入晋陵县,先后属宋州、虹州夏丘郡。此后,县境内无县级以上设置。
〔隋朝〕
北周大定元年(581年)二月,隋代北周,地入隋,仍无建制。隋初,地属宋州晋陵县(均治晋陵,今泗县城关镇东)南部。开皇十八年(598年),废宋州,改晋陵县为夏丘县,改属泗州(治宿豫,今属江苏省),今五河县仍为夏丘县南部地。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泗州为下邳郡,属徐州刺史部,今五河县仍为夏丘县南部地。
〔唐朝〕
武德四年(621年),复虹县(治故虹城),属仁州(治夏丘,今泗县城关镇东)。六年,废夏丘县。贞观元年(627年),废仁州,虹县改属河南道地理区的泗州(仍治宿豫)。贞观十三年,虹县迁治故夏丘城(今泗县城。《旧唐书·地理一》说迁治于贞观八年,备考),取代夏丘,今五河县主属虹县南部。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泗州仍属河南道(治汴州,今开封市)。开元二十三年,泗州改治临淮(已没入洪泽湖)。天宝元年(742年),泗州改称临淮郡。至德二载(757年)十二月,临淮郡复称泗州。贞元四年(788年),虹县改属徐泗濠节镇(镇徐州)泗州(仍治临淮城)。元和四年(809年),虹县改属宿州。大和三年(829年),虹县改属泗州。大和七年,复属宿州,宿州属徐泗濠节镇,今五河县为宿州虹县南部地。大中二年(848年),改徐泗濠节镇为武宁军。咸通三年(862年),改属宿泗观察使。咸通十一年十一月丁卯,更名感化军,仍有徐泗观察使。光化元年(898年),改感化军为武宁军。不久,复感化军。天复二年(902年),罢军,今五河县一直为宿州虹县南部地。
〔五代〕
今五河县一直属宿州虹县南部地区,先后属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武宁军(仍治徐州)。
〔北宋〕
初年,今五河县境属淮南道宿州虹县南部地区。至道三年(997年),改道为路,宿州改属淮南路(治扬州,今为市区)。熙宁五年(1072年),宿州改属淮南东路(治扬州)。
〔南宋、金国〕
五河县境仍属宿州虹县南部地区。北宋亡,地属伪楚(1127年三月至四月)、南宋(1127年五月至1130年)汴京路、伪齐(1130年七月至1137年十一月)、金。绍兴九年(1139年),因宿州陷金,虹县改属淮东路泗州。十年闰六月至十一月,为南宋收复。绍兴十二年入金,改属山东西路。大定六年(1166年),泗州改属南京路,今五河县境仍为泗州虹县南部地区。开禧二年(1206年),地入南宋。
〔附蒙古汗国〕
天兴元年(1232年),泗州入蒙古汗国,仍金制。端平元年(1234年)正月,地入南宋。二年,在五河口置隘使屯田。淳元年(1241年),地为蒙古军占领。五年秋七月,复入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六月,置淮安军及五河县(治五河口,今县城南城郊乡旧县湾),属淮南东路(治扬州)淮安军(治五河)。
〔元朝〕
至元九年(1272年)地入元,废淮安军,仍保留五河县,改属招信军(治天长,今天长市区)。至元十三年七月,属江淮行省。十四年,升招信军为路,仍之。十五年,五河县改属临淮府。十七年,五河县改属泗州(治临淮,已没入洪泽湖),泗州改属淮安路,属江淮行省淮东道(治扬州)。十九年,撤销淮东道,淮安路直属江淮行省。二十一年,复置淮东道,淮安路仍属江淮行省淮东道。二十三年(1286年),撤销淮东道,淮安路直属江淮行省(仍治扬州路)。二十八年十二月,改属河南江北等处行省(改治汴梁路,今开封市)。至正十二年(1352年),五河县改属淮南江北等处行省(治扬州路)淮东道淮安路泗州。吴元年(1367年)五月,朱元璋收复江淮地区,升濠州为临濠府(治钟离,今凤阳县临淮镇),泗州改属临濠府,为散州,改属朱元璋设于今南京的江南行中书省。
〔明朝〕
吴二年(1368年)正月,朱元璋建立明朝,改元洪武,五河县属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临濠府泗州。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地入明朝,废江南行省,临濠府直属中书省,五河县仍为泗州属县。二年九月,泗州升为直隶州,直隶中书省。四年二月,降泗州为散州,改属中书省临濠府。六年九月,改临濠府为中立府,直属中书省,五河县仍属中立府泗州。七年八月,改中立府为凤阳府,仍之。十三年正月,凤阳府改隶六部,仍之。永乐元年(1403年),凤阳府改属南京,仍之。后南京先后易名为南直隶或直隶南京。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后,仍旧制。后属南明弘光政权控制区,仍属南直隶凤阳府。五月,属徐泗镇(治泗州,今已没入洪泽湖)。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一月入清,五河县仍属南直隶凤阳府。顺治二年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凤阳府改属江南省(治江宁,今南京市区)凤庐巡抚。六年,撤销凤庐巡抚。十六年,设凤阳巡抚。十八年,凤阳府改属江南左布政使(驻江宁)。康熙三年(1664年),裁凤阳巡抚,并入安徽巡抚。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凤阳府改属安徽省(治安庆府)。江南、安徽省先后均属两江总督(初名先后为江南江西河南、江南总督,后定名为两江总督,常驻江宁)。九年四月丁亥(1670年5月19日),凤阳府改属安徽省庐凤道(治凤阳府,今凤阳县城)。十九年,淮水决堤,泗州城没入洪泽湖,寄治盱眙县城盱眙山。雍正二年九月己未(1724年11月4日),升泗州为直隶州,直隶安徽省,增辖五河县(在此之前,五河县直属凤阳府)。乾隆八年(1743年),泗州迁驻双沟。十二年,泗州迁治虹县(今泗县城关镇),五河县仍属直隶泗州。太平天国势力没有达到今五河县,但咸丰四年(1854年)九月二十八日,捻军张乐行部占领五河县城;咸丰八年三月十九日,捻军再次攻克五河县城。同治四年六月甲午(1865年7月23日),泗州改属安徽省凤颍六泗道(治凤阳府)。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改属安徽省皖北道(仍驻凤阳府)。宣统三年十月二日(1911年11月22日),淮上军分巡五河县。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4月,废州为县,五河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2日,五河县属安徽省淮泗道(治凤阳县)。16年3月24日,实际废淮泗道,直属安徽省,但全省正式废道在17年8月。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民国16年8月,五河县属南京国民政府安徽省。21年4月2日,五河县属安徽省第七区(首县为泗县)。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六专区(专员驻泗县)。27年11月7日,日本侵略军轰炸五河县,扶植汉奸组织“维持会”。名义上,11月10日,五河县改属安徽省皖北行署第六专区。12月,国民党第六专区收复五河县。28年5月22日,五河县城再次沦陷。29年2月2日,撤销皖北行署区,五河县属安徽省第六专区。9月,国民党五河县流亡政府迁往徐家湾。30年2月,五河县改属安徽省第四专区(驻泗县)。31年1月,五河县政府迁驻蒙城附近。34年11月,五河县仍属安徽省第四专区(驻宿县,今宿州市)。35年7月30日,五河县为国民党占据,仍属第四专区,直至解放。
〔附汪伪设置〕
抗日战争期间,五河县沦陷后,汉奸组建的日伪“五河县维新政府”,属“安徽省维新政府”(驻蚌埠)。29年9月20日,改属汪伪“安徽省政府”(仍驻蚌埠市)。32年7月25日,汪伪五河县属“安徽省第一专区”(驻蚌埠市)。34年8月24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泗五灵凤县总队及军分区独立团解放五河城,汪伪五河县亡。
〔中国共产党建政·抗日时期及解放初期〕
中国共产党在民国27年9月,开辟淮北抗日根据地。29年9月,成立泗五灵凤县抗日民主政府,属第六专区。30年8月23日,改属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32年1月,属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第二行政区联防办事处。34年8月24日,解放汪伪占领下的五河县城,将泗五灵凤县由申集迁至五河县城。26日,解放五河县全境。10月15日,撤销泗五灵凤县,将灵南区划归灵璧县,沱东区14个乡和沱北区18个乡划归泗县,五北区2个乡划归泗洪县,其余区域重建五河县,设五河市(区级),驻五河市,属第一专区。10月29日,五河县(含县属五河市)属中共中央华东局华中分局苏皖边区政府第五专区。35年7月30日,国民党占领五河县城。中共领导的五河县政府迁驻天井湖东岸的宋嘴。9月,五河县改属苏皖边区政府第七专区。11月下旬,北撤至苏北解放区。36年10月,恢复泗五灵凤县政府。38年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五河县城,将泗五灵凤县从泗县草沟和天井湖东岸杈树李村迁至五河县城,属江淮行署第三专区。1月30日,泗五灵凤县改称五河县,并再次设立五河市(五河县属区级市,兼县城)。4月15日,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公告,改属皖北人民行政公署。21日,改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建国,五河县(治五河市,含五河市)仍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
1950年2月18日,撤五河市,改称五河县城关区。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批准,五河县改属安徽省宿县专区。
1955年12月29日,五河县人民政府改称五河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1月12日,撤销宿县专区,改属安徽省蚌埠专区。1月24日,正式划入蚌埠专区。
1961年4月7日,撤销蚌埠专区,改属安徽省宿县专区。
1968年8月15日,成立五河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28日,改五河县革命委员会为五河县人民政府。
1983年6月7日,五河县改属蚌埠市。7月1日,正式划入蚌埠市,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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