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初、中期,安徽的财政支出,主要是上解款和官衙经费。同治年间,清廷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费大增。“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又摊巨额赔款。清末筹办新政,预备立宪,支出项目和款额增多。安徽省宣统三年(1911年)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中,国家行政经费部分有解款、协款、行政总费、民政费、教育费、军政费、实业费、官业支出等14类,地方行政经费部分有民政费、教育费、实业费、官业支出等4类。民国时期的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与宣统三年大体相似,略有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财政支出分为经济建设费、文教卫生费、抚恤救济费、行政管理费及其他支出5大类。各类科目随需要增减,名称也有更改。 安徽省财政预算支出表 (宣统三年)单位:万两 ![]() 说明:1、该表是根据《安徽省宣统三年预算)整理。详见《安徽财政史料选编》第一卷。 2、该表数字是度支部核定数。 安徽省民国时期财政支出统计表 (民国元年~37年)单位:万元 ![]() (续) ![]() 说明:1.资料来源:民国元年至5年(1912~1916年)、民国14年根据统计年鉴;34年、36年、37年,根据省预算,均为预算数;6年至10年,根据整理旧债委员会报告;31年至33年,根据省会计处成立五周年纪念特刊,均为实支数;17年至30年,根据《安徽概览》,均为库支数;35年,根据省上、下半年决算。4年、11年至13年、15年、16年等6个年度缺资料。 2.本位货币:民国23年前为银元,24年至37年上半年为法币,37年下半年为金圆券。该表已按1金圆=法币300万元折合计列。 3.民国4年及11年上半年陆军军费累计548万元;9年下半年至11年4月新安武军饷银242.6万元,未能统计在内。 4.民国28年至30年,因《安徽概览》原表岁出总数与分类数不等,故参照民国28年、29年统计年鉴及33年统计简编订正。 5.民国27年,因会计年度改为历年制,只列半年支出数。 安徽省财政支出统计表 (1949~1989年)单位:万元 ![]() (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