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屯溪区
屯溪区位于安徽省南部的新安江上游,地处黄山市境中心偏东。行政区域介于北纬29°39′34″~29°47′7″与东经118°11′15″~118°22′4″之间,总面积284.9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建成区近10平方公里。该区东临歙县,北接徽州区,西部及南部为休宁县所包围。现是黄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市政府所在地,全国著名的旅游地。现设3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2个乡。
一、名称由来、市区形成
〔名称由来〕
屯溪区由古镇屯溪、屯溪市发展演变形成。
屯溪名镇、市、区源于水。屯溪古镇历史悠久。尤其是屯溪市区南部隔率水相望,与屯溪古桥相连的黎阳镇,早在东汉建安十三年(208年)就成为黎阳县城了。今查《三国志·吴志·贺齐传》说,吴威武中郎将贺齐平息黝、歙等地的山越反叛后,“复表分歙为新定、始新、黎阳、休阳,并黝、歙凡六县,权遂割为新都郡,齐为太守,立府于始新(始新故治在今浙江淳安县西30公里的威平镇,现已淹入千岛湖。新定县于西晋太康元年即280年改名遂安县。始新县几经更迭,于南宋绍兴元年即1131年定名为淳安县。1958年10月,撤销遂安县,并入淳安县),加偏将军。”可见,黎阳镇早在东汉时期就是一座繁华的集镇,汉末已够作县城标准了。
宋罗愿《新安志》说,东汉末年,屯溪地区还不发达,仅是个小渔村。但因地处山越诸寨冲要,为削平山越的反叛势力,贺齐屯兵水上,改新安江上游水域为屯溪,唐以后形成屯溪镇后就是以屯溪这段水名为名的。屯溪的另一个说法是据字义而来,“屯”字,《广雅》解释为“聚也”。诸水聚会,谓之屯溪。这些水,《清史稿·地理志》说是休宁县境内的率水及城南数水,“与南港、东港合流入屯溪。”现在指新安江上源的率水、横江、榆村河汇流于此而称这段新安江为屯溪。清朱彝尊在《重修屯溪桥记》中说是三国“孙吴时,毛甘屯兵万户于是,故溪以屯名”,是错误的。
〔市区形成〕
屯溪古镇大约形成于唐五代时期,是作为休宁县沿江码头向东岸发展的。初以今屯溪古桥东岸码头兴起,故原名“八家栈”。宋元后,随着徽商经济的兴起,屯溪已成为皖南山区商贸交易中心,并形成为有一定规模的建成区。为将东西河岸连成一片,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开始建屯溪古桥,使东部地区日益繁荣并定名屯溪镇。天启年间,已被誉为“一邑总市”,成为皖南商贸中心,休宁县的首镇。清末,已形成屯溪街、河街、西镇街三大块布局,形成今老城区的骨架。民国18年(1929年)4月4日,东至土匪朱老五(富润)占领屯溪后,纵火几乎毁了古镇的全部精华。抗日战争期间,大批国民党军政机关迁驻屯溪,使屯溪人口急遽膨胀,城市畸形发展,时称“小上海”。27年4月15日,随着皖南行署成立,屯溪镇与率口、阳湖、高阳、隆新4个乡统称为“屯溪五乡镇”,初步奠定今屯溪区雏形。
民国38年4月30日,屯溪镇解放后,以屯溪镇老城区为基础,扩大郊区,组建屯溪市,虽几经周折,作为市先后长达30余年,并在徽州专区(地区)存在期间一直兼作驻地,成为皖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改为地级黄山市的屯溪区,至今不变,仍为黄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解放前,屯溪镇属休宁县。民国27年4月建屯溪五乡镇,辖1个镇(15个保)4个乡(39个保)。
解放后,以民国的屯溪五乡镇为基础组建屯溪市。民国38年5月13日,屯溪市正式成立,改市区为五福、柏树、长干、栗里、公园、横街、黎康、黎中、新市、河街、珠塘、西镇、屯渔、屯上、屯杭15个街;郊区仍设率口、阳湖、高阳、隆新4个乡。1952年9月10日,将率口乡所辖草市划入歙县;将高阳乡的傍霞、两源、雁塔,隆新乡的双源、徐村、奕棋、博村,阳湖乡的衮山、芳口、枧东10个行政村和孝塘、上资2个自然村划入休宁县,并对市区区划进行调整,设黎川(辖2个镇5个乡)、柏树(辖2个镇4个乡)2个区。1953年4月,撤2个区,改设新安区,辖阳湖、柏树、黎阳、隆新4个镇和东闵、湖边、率口、枧忠4个乡及屯渔、屯上、屯杭3个街道合并改设的屯杭乡;市区设珠塘、西镇、栗里、五福4个街道。1954年,屯杭乡改为新安港,仍辖4个镇1个港4个乡及4个街道。1956年3月,柏树镇改为柏树街道;将商山乡傍霞村、紫阜乡衮山渠村从休宁县划入屯溪市郊区;从歙县划入横关乡下黄口村4个选区入市;重新调整郊区区划,设黎阳、隆新2个镇,率口、枧忠、阳湖3个乡。6月,改新安港为水上办事处,改属珠塘街道,市区为5个街道。1957年2月,撤销5个街道,改设大桥、车站2个街道办事处,各辖6个居民委员会。1958年9月,郊区2个镇3个乡并为率口乡,后成立屯光人民公社。1959年12月13日,撤销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1960年6月,屯溪镇市区改为屯溪人民公社,设大桥、车站、水上3个管理区。次年1月2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屯溪市,改属休宁县。1961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屯溪市,郊区仍为屯光人民公社,并分为8个人民公社,市区仍为屯溪人民公社,并分为3个人民公社。1963年5月20日,撤销屯溪市,改为屯溪镇,仅辖市区范围内的大桥、车站、水上3个人民公社,改属休宁县。原属屯溪市郊区的8个公社改属休宁县,改设屯光区。1964年12月27日,将休宁县屯光区黎阳人民公社由休宁县划回屯溪镇。次年1月1日,升为县级镇,改为由徽州专区直接领导。1973年3月6日、26日,将休宁县屯光区原属屯溪市的7个人民公社划回屯溪镇,并将已划入歙县篁墩人民公社的草市大队划入屯光人民公社。1975年12月19日,恢复屯溪市,市、郊区划仍之。1978年5月,撤销市区人民公社,改设东、西市2个街道办事处,水上人民公社改为水上运输合作社,改由交通局管理;市郊仍为8个人民公社。1983年9月,改市郊8个公社为乡,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1984年1月,增设郊区公所,管辖8个乡。1986年5月,增设中市街道办事处,辖3个街道办事处,17个居民委员会;郊区8个乡,43个行政村,为县级屯溪市面积最大时期,总面积124.75平方公里。其四至,东抵屯光乡的审坑,西至大蟾川乡的瑶下,长17.35公里;北起新潭乡的东关,南到枧忠乡的鬲山茶林场,宽14.125公里。这时的市区建成区已超过7平方公里,已成为皖南地区南部山区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旅游中心城市。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改为省辖地级黄山市(驻屯溪)县级屯溪区,并将歙县篁墩乡、休宁县的梅林乡划入屯溪区。现辖东市、中市、西市3个街道;阳湖、枧忠、黎阳、隆阜、蟾川、奕棋、梅林、新潭、屯光、篁墩10个乡,总面积248.9平方公里,建成区已近10平方公里,是点多面广的黄山市最大的建成区。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屯溪区古为三苗、荆蛮等越、吴先民活动地区。西周初年,已随着历史车轮进入奴隶制社会。春秋时期,先后为越、吴、楚国占领区。战国时期,属楚国。
〔秦朝〕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灭楚,仍为楚旧贵族控制区。次年,平息江南反抗后,为加强治理,设歙县(治今歙县城徽城镇),属会稽郡(治吴县,今苏州市),屯溪地区属歙县西乡。秦统一后,仍属会稽郡歙县西乡。秦末及楚汉相争期间,改属鄣郡(治鄣县,西汉武帝改鄣郡为丹阳郡,又称故鄣,位今浙江安吉西北)。
〔西汉〕
汉王元年(前206年)四月,属西楚国(都彭城,今徐州市)鄣郡歙县西乡(两汉不动)。高祖五年(前202年)正月,灭项羽,改属韩信楚国(都下邳,今江苏睢宁县古邳镇)。高祖六年正月,改属刘贾荆国(都吴,今苏州市)。十二年初,荆亡。十月辛丑,改属刘濞吴国(都广陵,今扬州市)。景帝三年(前154年)六月,吴亡,鄣郡归汉。不久,改属刘非江都国(仍都广陵)。元狩元年(前122年),废江都国,鄣郡归汉。二年,废鄣郡,歙县改属丹阳郡(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丹阳郡属扬州刺史部(中央派出机构)。
〔东汉〕
仍属扬州(一级区划,治所多变,主治历阳、寿春)丹阳郡(仍治宛陵)歙县。兴平元年(194年),孙策渡江,经营江南,为地方部族山越族歙县首领金奇、毛甘控制区。建安十三年(208年)十二月,吴威武中郎将贺齐平息山越叛乱,分歙县西乡置黎阳(治今屯溪区黎阳镇)、休阳县(治今休宁县城海阳镇西1公里凤凰山森林公园内),地属黎阳县,属扬州(吴改治建业,今南京市)新都郡(治始新,原属歙县东乡,又名叶乡、华乡,位今浙江淳安县威平镇,今已淹入千岛湖)。
〔三国·吴国〕
地属扬州(治建业)新都郡(治始新)黎阳县。
〔西晋〕
咸宁六年(280年)三月灭吴,改新都郡为新安郡(仍治始新,改县名为雉山县),黎阳县仍属扬州(仍治建业,西晋末年,改名建康,今南京市)新安郡。
〔东晋〕
屯溪地区仍属扬州(仍治建康)新安郡(治雉山县,由始新县改)黎阳县。
〔南朝·宋〕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入刘宋,仍属扬州(治建康,今南京市)新安郡(治雉山,今淳安县威平镇)黎阳县。孝建元年(454年),新安郡改属东扬州(治会稽郡,今绍兴市)。大明三年(459年),东扬州易名扬州(仍治会稽郡)。八年,扬州复名东扬州(仍治会稽郡),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治今休宁县城海阳镇东4公里的万安山,又名古城岩,今名万安镇),屯溪区属东扬州新安郡海宁县。永光元年(465年),撤销东扬州,新安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余仍之。
〔南朝·齐〕
升明三年(479年)四月入萧齐,仍属扬州(仍治建康)新安郡(仍治威平镇)海宁县(仍治万安镇)。
〔南朝·梁〕
中兴二年(502年)四月入萧梁,仍之。普通五年(524年)三月甲戌,置新宁郡于海宁(仍治万安镇),改属新置东扬州(治山阴,今绍兴市),今屯溪区属东扬州新宁郡海宁县东部地区(又说新宁郡置于天监二年即503年,还有说置于承圣二年即553年,初属扬州,仍治建康)。承圣中,复置黎阳县(仍治黎阳镇),今屯溪区属黎阳县,属东扬州新安郡。太平元年(556年),撤销东扬州,新安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余仍之。
〔南朝·陈〕
太平二年(557年)十月入陈朝,仍之。永定二年(558年),改新宁郡为海宁郡,余仍之。不久,复改海宁郡为新宁郡,仍之。天嘉三年(562年)六月丙辰,撤销黎阳县,并入海宁县,新宁郡改属东扬州(仍治山阴)。不久,废新宁郡,并入新安郡(仍治威平镇),地属东扬州新安郡海宁县(仍治万安镇)。六年,改新安郡为新安王国,余仍之。
〔隋朝〕
开皇九年(589年)正月平陈,废东扬州、扬州、新安郡及歙、黟县,地仍属海宁县,改属婺州(治今金华市)。十一年,海宁县改属歙州(治黝县,今黟县龙江乡古城村)。十八年,歙州改治海宁,海宁县改名休宁县,地属歙州休宁县(仍治万安镇)。从此,今屯溪区在成立屯溪市前绝大部分(篁墩乡除外)地区属休宁县,自明代迄民国末年,均为休宁县首镇。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改歙州为新安郡(仍治休宁,今万安镇),以属扬州刺史部新安郡休宁县。十二年,歙人汪华起兵,占领皖南、浙江6个郡地盘(后改6个州),在万安镇建吴王宫。义宁元年(617年),迁新安郡治歙县(今县城徽城镇),地属吴王新安郡休宁县,改新安郡为歙州,余仍之。
〔唐朝〕
武德四年(621年),汪华归唐,属歙州总管府歙州(均治歙县)休宁县(仍治万安镇)。贞观元年(627年),撤歙州都督府(由总管府改),歙州属江南道地理区域。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歙州(仍治歙县)改属江南道(一级政区,治苏州,今为市)。天宝元年(742年),改歙州为新安郡(仍治歙县),仍属江南东道。九载(750年),休宁县改治松萝山南(今县城海阳镇),从此不变,仍属江南东道新安郡休宁县地。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仍属江南东道歙州休宁县地。二年,歙州改属浙江西道观察使(治昇州,今南京市)。永泰二年(766年),歙州改属宣歙池观察使(治宣州,今宣州市区)。贞元三年(787年),歙州改属宣歙道(仍治宣州)。十二年十二月乙亥,改属宣歙池都团练观察处置使(仍治宣州)。大顺二年(891年),改属宁国军节度使(仍治宣州)。天复三年(903年),废宁国军节度使,改为都团练观察使,仍之。唐末,地属吴王杨行密控制区,仍之。
〔五代十国·吴国〕
天四年(907年)四月唐亡,休宁县属吴国宁国军节度使(仍治宣州)歙州(治歙县,今徽城镇)。
〔五代十国·南唐〕
吴天祚三年(937年)十月地入南唐,仍属宁国军歙州休宁县地。
〔北宋〕
开宝八年(975年)十一月地入北宋,休宁县改属江南道歙州。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属江南东路(治昇州,今南京市)歙州。至道三年(998年),歙州改属江南路(仍治昇州。仁宗,时改为江宁府)。天禧二年(1018年。又有天禧四年即1020年、天圣八年即1030年两说),歙州改属江南东路(治江宁府)。宣和五年(1121年)五月甲辰,改歙州为徽州(仍治歙县),余仍之。
〔南宋〕
仍属江南东路徽州休宁县地。建炎四年(1130年),改属江南路转运使建康府路安抚使。绍兴元年(1131年),徽州改属江南东路(仍治江宁府)。
〔元朝〕
至元十三年(1276年)正月徽州入元,改属江淮行省(治扬州,今为市)。十四年,徽州升为徽州路(仍治歙县),仍之。二十一年,江淮行省迁治杭州路(今杭州市),改称江浙等处行中书省(简称江浙行省),仍之。二十四年,复称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徙治杭州路。二十八年,复称江浙行省(仍治杭州路),休宁县属江浙行省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简称江东建康道,属江南行御史台,均治建康路,今南京市。天历二年即1329年,改称集庆路)徽州路。至正十一年(1351年)春,红巾军徐寿辉部入徽州路。十七年四月,朱元璋部取徽州路。七月,改徽州路为兴安府(仍治歙县),改属(大宋)朱部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兴安府。吴元年(1367年),改兴安府为徽州府(仍治歙县),余仍之。
〔明朝〕
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仍属江南行省(治应天府,今南京市)徽州府休宁县地。八月,罢江南行省,徽州府直属中书省,休宁县仍属徽州府,历明、清不变。十三年正月,徽州府直隶六部。永乐元年(1403年),徽州府直隶南京,后又称南直隶、直隶南京,余仍之。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仍为明宗室福王(后为南明弘光帝)控制区,仍属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地。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入清,仍属南直隶徽州府休宁县地。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徽州府改属江南省(治江宁,今南京市)。十八年,徽州府改属江南省左布政使(驻江宁)。康熙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徽州府改属安徽省(治安庆府,今安庆市区)。九年四月丁亥(1670年5月19日),徽州府改属徽宁道(治歙县)。二十一年十月乙亥(1682年10月31日),裁徽宁道,徽州府改属江安十府粮储道(驻歙县,清初就设的专业道)。雍正十一年十二月癸亥(1734年1月20日),徽州府改属安徽宁池太广道(治安庆府)。十二年十月庚戌(1734年11月3日),安徽宁池太广道改治芜湖县(今芜湖市老城区)。咸丰五年十月十三日(1855年11月22日),徽州府改属徽宁池太广道(改治宁国府,今宣州市区)。十年,徽宁池太广道改治祁门县(今县城祁山镇)。同治四年,徽宁池太广道还治芜湖县。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徽州府改属皖南道(仍治芜湖县)。太平天国期间,因清廷对安徽省江南地区无力控制,改由浙江巡抚代管。同治四年(1865年),复属安徽省徽宁池太道。清代的江南、安徽省先后属江南江西河南、江南、两江总督(常驻江宁,今南京市)。
〔附太平天国〕
太平天国控制时期,属安徽省(治安庆郡,今为市区),改徽州府为徽州郡(仍治歙县),休宁县属安徽省徽州郡。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休宁县直属安徽省。3年6月2日,改属安徽省芜湖道(治芜湖县)。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民国16年8月,休宁县属南京国民政府安徽省。17年8月,废道,休宁县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休宁县改属安徽省第十区(首县为歙县)。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十专区(专员驻休宁县)。27年4月15日,在屯溪镇设安徽省皖南行署。28年后,为减少机构,撤销第十专区,休宁县直属安徽省皖南行署。31年,恢复第十专区,改序列为第七专区(改驻屯溪镇)。34年11月,撤销皖南行署,第七专区直属安徽省,休宁县属第七专区。35年7月,第七专署由休宁迁驻屯溪。37年12月7日,第七专区改属安徽省皖南行署(初驻宣城,今宣州市区。寻改驻屯溪镇)第七专区。38年3月,安徽省政府也迁驻屯溪镇。4月26日,国民党安徽省政府等各级驻屯溪军政要员均逃离屯溪镇。4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屯溪镇。
〔中国共产党建政〕
屯溪镇解放后,决定成立屯溪市。5月7日,在屯溪市成立皖南人民行政公署。5月13日,屯溪市正式成立,直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为县级市。5月中旬,徽州专区在歙县成立。7月12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迁入芜湖市,屯溪市为徽州专区驻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建国,屯溪市仍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兼专区驻地。
1952年8月7日,屯溪市改属安徽省徽州专区。
1953年6月25日,政务院批准,屯溪市改为省辖县级市。
1955年,屯溪市复属徽州专区辖县级市。
1956年1月12日,撤销徽州专区,屯溪市改属省辖县级市。4月,改屯溪市人民政府为屯溪市人民委员会。
1958年6月21日,屯溪市改属芜湖专区辖县级市。
1959年1月13日,屯溪市改由休宁县领导。2月,休宁县人民委员会迁驻屯溪市。12月13日,撤销屯溪市,改设屯溪镇,仍属休宁县(1961年1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2月,休宁县政府迁回海阳镇。
1961年4月7日,恢复徽州专区(仍驻屯溪镇)。8月16日,恢复县级屯溪市(仍兼专区驻地),属徽州专区。12月15日,休宁县人民委员会迁出屯溪市,回驻海阳镇。
1962年初,屯溪市改为省辖县级市。
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屯溪市,改设直属休宁县的屯溪镇,仍兼徽州专区驻地。
1965年1月1日,屯溪镇改由徽州专区直辖县级镇。
1968年7月10日,徽州专区与屯溪镇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5年12月19日,恢复县级屯溪市,属徽州地区地辖市,兼地区驻地。
1981年5月,屯溪市革命委员会改称屯溪市人民政府。
1987年11月27日,撤销屯溪市,改设屯溪区,改属省辖地级黄山市,兼黄山市人民政府驻地,至今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