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着重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安徽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并全面反映计划管理机构、计划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演变过程。原则上以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为上限,以1995年为下限;为保持前后衔接,经济情况和干部变化适当上溯或下延。 二、本志包括概况和建国前的安徽经济概况、五年计划的编制和执行、专业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区域规划和专题研究、计划管理机构、计划管理体制共6篇、32章,附录有重要文件辑存、全省计划会议纪略两部分,并附有照片、图表,共120万字。 三、本志记载的计划数字,由于计划项目的增减变化,或资料不全,不少年份出现空缺;有的计划数(如基本建设),其投资口径与实绩数往往很不一致,难以采用;同时,同一年度、同一指标的计划数,在不同的计划本中可能会出现差异,如五年计划中某一年的计划数,与同一年的年度计划数就不一致。各项实绩数,主要采用省统计局《安徽四十年》和统计年鉴数字,统计部门缺的采用有关单位数字。某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完成投资额、开工和竣工时间,不同的资料来源也不完全一样。 四、本志的计量单位,尽量采用公制和国际单位制,某些计划(如农业)内仍保留市制。数字一般不超过四位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采取四舍五入制;有的统计表格在四舍五入后,分项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稍有出入,也不作人为调整。 五、本志资料来源于省内外有关档案、图书馆藏资料,历代史志和有关专著、文献,以及安徽省有关专业史志,为节省篇幅起见,一般不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