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概述

概述


历代王朝都“重本抑末”,对工商行政事业,未立过专门管理机构。清代的工商管理,中央由户部、工部兼管,省由布政司执掌,府、州、县则归工房管理。鸦片战争爆发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光绪三年(1877年)二月十八日,安徽在芜湖始设海关,继省城设立安庆洋务局,安徽才有近代工商行政管理最早机构。
光绪三年池州煤矿的创建,使安徽始有第一家“官督商办”的近代企业。光绪二十七年后,清政府为推行“新政”,对中央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安徽随着这种改革,于光绪二十九年在省城成立了安庆商务局,掌管全省工商事务,在商务局的管辖下,安庆与芜湖先后成立商务总会,并开展工矿企业的注册登记等业务。光绪三十三年在省城安庆添设劝业道,将原商务局管辖事宜归之受理,这样安徽才有专门掌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及经济事务机构。
中华民国建立后,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机构,随着历次历史的变革而作了变更。民国元年(1912年)安徽省设立巡按使公署,民国5年改省长制,设省长公署,下设实业厅,厅下设科,第三科为商矿科,掌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民国16年冬成立省政府,改实业厅为建设厅,厅下设工商局,执掌全省的工商行政管理。抗日战争爆发后,省政府于民国27年迁往立煌县(今金寨),建设厅随着局势变化作了调整,直至抗战胜利。民国35年春,安徽省政府由立煌迁合肥,建设厅恢复了对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掌,直至民国38年5月全省解放。
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在安徽建立了3块抗日根据地,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成立了货管局或贸易局,根据抗日民主政府制定的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为目的各项经济政策,建立了经济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工商行政管理。采取“对内自由,反对垄断,对外管理,反对自由”的贸易政策;严格对过境物资的检查与税收;成立缉私队,查私缉私;实行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商标注册;广告审查;对经济合同也实行了管理、协调、仲裁等工作,打破敌人经济封锁,保证了军需民用。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政权既要支援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军,又要恢复生产和交通,财政经济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国民党特务和投机商乘全省财政经济困难之机,兴风作浪,扰乱金融,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全省先后4次物价上涨较大,物价上涨了19倍。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不法资本家和投机商的反动气焰更为嚣张。有的拒不接受政府的加工订货;有的利用当时市场上一些物资供应紧张,大肆进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抬高物价,骗取国家资财和扰乱市场秩序等投机违法活动。1949年9~10月,皖北、皖南行署先后成立了工商处,省辖市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县设工商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配合,为恢复安徽经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作出了贡献。
建国初,取缔了合肥、芜湖、安庆等地的黄金、银元黑市交易。成立各种类型的管理所,明确规定主要商品物资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禁止场外非法交易活动。蚌埠市于1949年10月13日成立盐粮市场管理所,1950年4月1日又成立了城乡物资介绍所,为来往客商代储货、代存款,代理进行交易等业务,收取1.2%的手续费。接着成立了煤油联营成交处、煤油市场管理委员会、牲畜交易所和牲畜市场管理委员会。同年9月1日,成立了粮面市场。芜湖市于建国初对840户牙行采取教育改造的原则,使之逐步转为新型货栈。到1952年,经批准组织起来的米行、蛋行、猪行、水果地货行、烟叶行、竹木柴行共17个。
国营企业调整价格,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凡自由调整价格的国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业或作出处罚。
凡国营企业经营的主要物资,私商都应按照国营牌价出售。不由国营企业经营的物资,由工业、商业同业公会议定统一价格,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商品出售一律明码标价,实价成交。
民国38年(1949年)7月10日皖南行署公布了《工商业登记办法》;同年9月皖北行署颁发了《牙行管理登记暂行办法》,12月又下发了《工商业登记办法》。通过登记,到1952年底全省共有工业企业4439户,其中:国营650户,占14.64%;公私合营15户,占0.33%;私营3774户,占85%;其中:轻工业3274家,占73.76%;重工业1165家,占26.24%。通过登记,全省共有各种商业管理经营机构113万个。其中:国营商业632家,占5.1%;私营商业112368户,占94.9%;在112368户私营商业中运输业136户,饮食业28267户,服务业3525户,纯商业80440户;私营商业1952年从业人员为324392人,占全省商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6.7%。
在全省物价稳定之后,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私营企业经营者不少人长期以来盲目生产和投机经营,在新的经济秩序面前很不适应,出现了商品滞销、生产停滞的困难,为了调整公私关系,对私营工业,采取了加工、订货和收购其产品的方式,使他们从国家手里得到工业原料和商品销售市场,保证其稳定的再生产。1952年仅全省花纱布及百货6种采购商品所付出的工缴费及采购款即达179亿元(旧币下同),较上年增加2.3倍;对私营商业,国家适当扩大了信贷。国营公司适当缩小经营范围以及撤销了部分经营机构,给私营商业留下了广阔的活动余地;对明确属人民不需要的企业,如银楼、金银首饰店、古玩珠宝店等,由政府辅导转业,经营人民需要的行业;调整劳资关系。即在确认工人民主权利的前提下,劳资协商,改善经营管理,克服困难,增加生产。
1952年,一些不法资本家唯利是图、损人利已,乘抗美援朝之际,利用与社会主义经济有联系的机会,以秘密行贿、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办法,非法牟取暴利,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为打退他们的进攻,全省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三反”运动之后,紧接着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五反”运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得力干部,参加“五反”工作队,发动工人检举揭发不法资本家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和动员他们坦白自己的问题;同时投入大量人力,提供和调查案源,对“五反”中查出的违法案件进行了结案。
1953年11月23日,全省根据政务院的统购统销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对粮、油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9月15日起,又对棉花实行统购,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随后又对生猪、蛋、钢材、铜、硫酸、烧碱、橡胶等重要工业原料实行控制,计划供应,规定私商不得经营进出口业务。
安徽的粮、棉、油等过去都是由私商经营,实行统购统销后,除靠行政命令外,还需壮大国营经济力量,相对弱化私商力量。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通过企业登记,把经营粮、油、棉的批发商、行商、中间商以及经营其它农产品的批发商,转为经销、代销。并批准不再经营农产品的私商转业、歇业。为他们提供咨询,寻找新的出路。到1954年末,据全省28个县、市统计,已转业的批发商有2046户,5342人。
1956年1月之后,全省公私合营达到高潮。合营后,对合营企业重新登记,建立档案。到1956年4月,全省私营商业已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有149931户,占全省私营商业总数的86.94%;私营工业已公私合营的有461户,占全省私营工业总户数的83.7%;手工业已组织起来的有167433人,占全省手工业总人数的85.6%;私营汽车149辆,已合营147辆。
1956年合作化后的小商小贩,行政上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业务上的产、供、销由手工业联社管理。当时组织了摊贩联合会,通过该组织整顿小商小贩的经营作风,明码标价,不准坑害群众。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充分发挥他们经营灵活、走街串巷、经营品种小而全的特点,为方便群众购买,活跃商品流通服务。1954年底统计,全省有行商摊贩约8万户,占全省私营工商业25万户的32%。
对小商贩的改造,首先清查了小商贩的人数、资金、资产情况和行业分布状况,把部分小商贩划归有关部门实行归口管理;资金少的商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他们联合起来,改为集体所有制,然后再划由归口管理。在清查和改造过程中,由于当时指导思想上的问题,出现了一些过急和平调小商贩联合会的公积金等冒进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网点大量减少,流通渠道日趋单一化,灵活经营的特点被抹煞,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到1960年底统计,全省此时合作化商业只有8310个,比1954年底私营商业22.5万户下降96.2%,仍保持个体经营和私人商业,全省仅存330多户。
总之,从1949年起,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为止,虽然出现了上述问题,但从总体来看,仍为安徽工商行政管理情况较好时期。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的对象、任务发生变化。加上三年自然灾害。国民经济遇到了严重困难,此时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被撤并,人员被调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城市由国营商业、农村由供销社分别办理。随着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确定从1961年起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全省1958年后进入国营商业、合营商业和供销社的小商小贩调整出来,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行业重新组织发给营业执照。被精简的职工投向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小商小贩开始回升。合肥市调整出个体商业者466人。到1962年底,全市小商小贩发展到5448人,比1957年增长近1倍;蚌埠市1963年小商小贩回升到5836人,比1957年增长近2倍。此时城乡农贸市场(自由市场)也蓬勃发展起来。合肥小花园、肥东、巢县、全椒3县交界的栏干集都是当时最有名的。根据当时商品经济发展情况。中共安徽省委1963年6月24日决定成立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时还建立了各级的分支机构。当时在“左”的思想影响下,1965年8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被撤销,有的专、市、县工商管理机构也相继撤销或与商业局合并,未合并的,机构缩编人员减少,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始走下坡路。集市贸易刚刚恢复,又被取缔;挂出“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的招牌。将打击投机倒把工作扩大化,正常的工商行政管理受到了严重干扰。
“文化大革命”的10年,工商行政管理从组织上、思想上、政策上都遭到了严重的冲击和破坏,原已削弱的机构,全部陷于瘫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或被下放,或被调离工作岗位,积累或整理好的工商行政管理档案有的被查抄,有的被销毁,剩余的也散失殆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损失很大。
城乡集市贸易受到强烈冲击,在“萝卜、白菜、葱,阶级斗争在其中”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诬蔑集市贸易是“资本主义尾巴”,全省各地继续舞着“打办室”的大棒,与割“资本主义尾巴”相配合,又在宿县三铺推广了“赶社会主义大集”的经验,以国营商业取代集市贸易,把集市贸易管死。在城市,农副产品市场全部关闭,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一律取缔,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堵塞了人们所欢迎的流通渠道,给城乡人民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
企业登记,被批判为“管、卡、压”,全省大部地区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停止了企业登记管理,使企业的开、停、歇、转失去了控制。工业出现了重复建厂、重复生产的状况;商业也出现了片面追求大而全、撤网并点的情况。
商标注册管理,也受到很大破坏,认为商标不再是一种经济现象,而被错误地认为是一种与“封、资、修”有关的政治现象,许多传统的商标,被扣上“封、资、修”,横遭禁止,因而出现了许多混同商标、伪造、仿冒商标的现象。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过拨乱反正,组织上得到恢复和组建,自身队伍有了充实与加强。政策法规逐步建立与完善,从而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计划商品行政管理体制。1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维护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促进了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的发展。强化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宏观调控,发挥了“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功能,标志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步入了健康发展的时期。
粉碎“四人帮”以后,立即恢复了企业登记工作,首先开展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登记管理,核发营业执照。1979年6月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特种行业的整顿、登记和核发营业执照。同年12月,国家经委、农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普查登记的通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工作,通过普查,建立了“经济户口”,为国民经济的调整,做了基础工作。继工业企业普查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又相继对建筑企业、药厂、军人服务社等进行了整顿登记。1982年后,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将过去不进行登记的国防工业、外贸、旅游业都列入了登记管理之内。国务院颁布《外商登记条例》之后,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承包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进行了登记管理。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前发布的有关企业登记的各种条例、办法一律作废。
10年来,由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各类企业迅猛增加,1979年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工商企业为12.7万户,从业人员321万人,1979年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工商企业为12.7万户,从业人员321万人,资金177亿元。到1988年底已增加到21.02万户,从业人员为597万人,资金达428.8亿元。其中国营企业3.96万户,占18%,集体企业16.87万户。
除国营、集体企业外,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也很快。10年来个体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1979年全省个体工商户只有2094户、从业人员21544人,到1988年底,已发展到68.63万户、从业人员114万人,比1979年分别增加66万户,112.8万人,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私营企业在个体经济蓬勃发展中显露身手,一批经营有方的个体工商户逐步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88年底,全省私营企业为2677户,雇工44651人。外商投资企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推动下迅速发展,到1988年底已经登记的为88户,投资总额为1.17亿美元,为振兴安徽经济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配合党的农村改革政策首先恢复了城乡农副产品市场,接着又陆续恢复了小商品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旧货市场、并将过去封闭型、垄断分割市场逐步变成开放型的、繁荣活跃的市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管理市场的物价和交易活动,保护正当经营,查处违法经营,而且还积极筹款修建农贸市场,组织商品货源,增加上市品种和数量,为上市人员提供信息和咨询,并做好各种服务工作,进而疏通流通渠道,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关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商场的成交额逐年增加,购销活动日趋活跃。到1988年全省城乡集贸市场有4093个,全省集市贸易成交总额83.08亿元,相当于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比1979年的86419万元,增加7.63倍。城乡集市贸易已经发展成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一条重要渠道。
为了开拓、发展各类市场,并把市场管好搞活,最近几年,建成了一批多功能、高层次的室内市场,到1988年底,全省市场建筑总面积共376.9万平方米,10年投资总额2.5亿元,创建集市399个,市场设施逐步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开始起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探索管理办法,一个在计划指导下的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型的市场体系正在形成与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以及市场调节作用的加强,经济合同日益成为各单位之间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调解、仲裁合同纠纷,确认无效经济合同,查处违法经济合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从1981年经济合同法颁布到1988年的8年中,全省共鉴证合同金额达17474.88亿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3939件,解决争议金额3.46亿元,查处违法合同326件。通过经济合同管理,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大量经济损失,仅1988年就挽回损失1263万元。在普及经济合同法律知识中,从1985年开始,开展创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活动,到1988年底全省共有1114家企业被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促进了企业自觉遵守并运用经济合同法,开展经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活动。
10年来,商标、广告管理有了很大发展。1979年全省有效注册商标只有916件,商品商标的作用没有被人们所重视。到1988年底,注册商标已达4453件,是1979年4.86倍,并且涌现了一批国内外著名的商标,大大提高了安徽商品信誉与知名度。从1988年开始,商标注册还采用商品国际分类,为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国际交往创造了条件。商品广告事业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发展起来的,到1988年全省经营广告业务的已达275户,从业人员为2715人,营业额达2812万元。广告设计制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支持、促进商标、广告事业发展的同时,依法加强了监督管理,查处了一批侵权假冒注册商标和违法违章广告,使之沿着商标法和广告管理条例的要求健康发展。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查处打击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走私贩私、倒卖进口商品、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违章违法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0年共查处各种案件322341件,其中牟利千元以上的案件3409起,罚款和没收金额达2813.17万元。
在对企业进行注册登记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制止企业超经营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严格禁止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两次清理整顿各类公司,克服了经营主体混乱现象,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经过努力,已经初步建立起与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初步体系,使各项管理工作有了法律、法规依据。据统计,到1988年已颁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207件,主要有: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经济合同仲裁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若干办法》等法规。此外,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省政府也先后发布了地方性的法规和规章,如《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若干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市场、稳定物价、打击投机违法活动的通告》、《安徽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安徽省租赁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
在完善和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同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依法管理,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克服管理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逐步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8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为5450人,到1988年底发展到11418人。全省9个省辖市、7个行署和114个县(区)设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辖市的区为分局),并按经济区划设立了874个工商所。从上到下,完成了建制,理顺了关系,建立了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通过经常对各级业务人员的培训、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个队伍的政策、思想、业务、文化素质都有了明显提高,装备设施和管理手段也有了一定改观。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