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8年(1949年)7月,皖南、皖北行政公署工商处先后成立,省辖市、地、县相继建立工商局、科。1951年皖南行政公署工商部门人员编制,芜湖市有34人,缺编7人。徽州、宣城、池州3个专署工商科计划编制45人,较中央最高编制数超出9人。23个县(市)工商科计划编制数168人,较中央编制最高数超2人。 1963年6月成立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委、市、县建立相应机构,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不足300人,其中合肥、蚌埠、安庆、淮南工商局各20人;铜陵、马鞍山工商局各12人。 1971年8月安徽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将市场管理人员列入国家行政编制的通知,陆续调配人员,建立机构。据省商业厅1974年7月统计,全省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88个,其中建立工商局30个(商业合署6个);市场管理委员会13个(商业局合署2个);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29个(商业局合署17个);商业局内设工商组16个。 1978年11月17日财政部、工商管理总局发出通知,分配安徽省基层工商所事业编制3940人、1981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人员5148人,其中行政编制1058人,事业编制4090人,到1988年全省增至11418人。 安徽省工商局1981年成立时定编35人,1983年增至60人,到1988年增至14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