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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宣城地区

第五节 旌德县

旌德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黄山东北麓。行政区域介于北纬30°07′~30°29′与东经118°15′~ 118°44′之间。县境东西长42.3公里,南北宽33.6公里,总面积904.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0.65%。该县东及南部紧邻宁国(市)、绩溪县,西接黄山市黄山区,南连绩溪县。现全县设4个镇,10个乡。县人民政府驻旌阳镇。
一、县名由来、县城、旧治、疆域变迁
〔县名由来〕
旌德县名据《元和郡县志》载:“本太平(今黄山市黄山区)之地,以县界阔远,永泰初,‘土贼’王方(按,应是王万敌)据险作叛,诏讨平之,奏分太平置旌德县。”是说县建于镇压王万敌起义后,县名大多数说法是“德以旌贤”。取自东晋权臣桓温的“旌德礼贤,化道之所先”句首2个字,是颂美之词,标榜唐王朝施行“王道”,旌表有德行的人。据嘉庆《旌德县志》载,唐宝应元年(762年),王万敌聚众起义于太平县东乡(今旌德县碧云乡一带),太子左庶子袁慘任江淮招讨使,领兵残酷地镇压了这次起义。第二年,他奏请朝廷,划出太平县的东乡、麻城等地区建旌德县。所以,《太平寰宇记》也说:“兵寇初平,尚储戎器。此土征赋或有不供者,因聚而为盗,以其山谷深邃,舟车莫通,不坐城邑,无以镇抚,遂割太平县九乡置”旌德县,“冀其邑人从此被化,故以旌德为县名。”其命名的另一种说法是旌表为国让家的博士官方德的高尚风格,因而新建县有“旌表方德”之意,也合旌表有德行的人的含义。但从建县背景来看,还是前一种说法为正。
旌德县别称沙城,以唐析太平县沙城乡(今三溪镇南湾有沙城村,今名古城村,为唐初安吴县故治)置旌德县而名。旌德县另有梅城旧名,是以城东石凫山下古梅溪畔有古梅城为名。
〔旌阳镇〕
旌德县城旌阳镇位于北纬30°18′与东经118°32′之间,古名徽水,中唐以前属泾县,后属太平县(今黄山市黄山区)东乡。唐宝应二年(763年)建县,为县治。徽水古名淳溪河,流经县治,故以水为邑名。古城以徽水为界,划为进坊(河西)、招坊(河东)。民国间,改为旌阳镇。建国初,改为城厢区。1956年,改为城关镇。1958年,划入卫星人民公社。1961年,划归旌阳人民公社。1965年,重设旌阳镇。
安吴县旧址:旌德县境内旧治唯唐武德三年(620年)至八年前后不到6年时间在今县城西北14公里的三溪镇南湾古城村(旧名沙城村)重置安吴县。三溪以境内有抱麟溪、玉溪、丰溪三河汇流于此而名,《清史稿·地理志》也说徽水合龙头水,又“与抱麟溪、玉溪水合,是名三溪。”古代先后为泾县、太平县沙城乡,地名三溪。明初,设三溪巡检司,后改为三溪镇,属沙城乡(明改为西乡)。民国时期,先后属三区,后改属三区三溪乡。解放后为三溪(四)区所在地。1956年,为三溪乡。1992年3月,改建三溪镇。
〔疆域变迁〕
旌德县疆域奠定于唐宝应二年(763年),时划太平县东北地区麻城等9个乡地设置旌德县后疆界比较稳定。只在1959年3月22日至1961年12月5日期间并入绩溪县,后又恢复旧域。建县12个多世纪以来,这个山区古县疆域变化不大。
二、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
旌德县地处皖南山区,也是人类比较早的生存空间。近年,考古工作者就在旌德县境内发掘了大约五六千年前的云乐梅家、俞村车坞子、三溪营盘山等新石器时期遗址。其文化属江南马家浜、仰韶等越文化系统,属于古越族中干越、扬越支系部族。西周初,地属句吴国。春秋时期,属吴国。后期为吴、楚、越经略地区。楚惠王九年(前480年),吴楚大战,曾属楚国。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灭吴,地属越国,继为越楚争夺场所。楚宣王十五年(前355年),楚灭越,地属楚国。秦汉时期,地属泾县(治今县城西北2.5公里泾溪西岸)东南地区。
〔秦朝〕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灭楚,地为越遗民所据。翌年,平江南,泾县改属会稽郡(治吴,今苏州市)。不久,改属鄣郡(治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后改属庐江郡(治番县,今江西波阳县东)。
〔西汉〕
汉王元年(前206)四月,泾县(仍治泾溪西岸)改属英布九江国(都六,今六安市城北乡白沙城)庐江郡(仍治番县,今江西波阳县东)。高祖四年(前203年),改属英布淮南国(仍都六)。十一年十月,庐江郡改属刘长淮南国(改都寿春,今寿县城关镇)。文帝七年(前173年),庐江郡归汉。十二年,庐江郡改属刘喜的淮南国(仍都寿春)。十六年四月丙寅,庐江郡改属刘赐庐江国(都番县)。景帝四年(前153年),庐江郡归汉。元狩二年(前121年)七月壬子,泾县改属丹阳郡(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丹阳郡改属扬州刺史部。
〔附王莽新朝〕
居摄三年(公元8年)十二月,王莽篡汉,泾县仍属扬州刺史部丹阳郡(治所宛陵改为无宛)。
〔东汉〕
刘玄更始三年(25年)六月己未(二十二日)东汉建立,泾县(仍治泾溪西岸)仍属扬州(初治历阳,今和县历阳镇。后改治寿春,今寿县城关镇)丹阳郡(仍治宛陵,复无宛为宛陵,今宣州市区)。永和四年(139年),泾县改属宣城郡(治宛陵),仍属扬州。建和元年(147年),泾县复属扬州丹阳郡(仍治宛陵)。兴平二年(195年),为孙策控制区。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分泾县南部地区置安吴县(治今泾县安吴镇),属扬州(建安十六年,改治建业,今南京市)丹阳郡,今县境属安吴县。
〔三国·吴国〕
魏黄初三年(222年)十月,吴王孙权建元黄武,今县境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仍属吴国扬州(均治建业,今南京市)丹阳郡(初治宛陵,今宣州市区。继改治芜湖,今为市。后改治建业)。嘉禾初(约232年),丹阳郡改治宛陵侯国。建兴元年(252年),降为县。五凤中(约255年),仍为侯国。永兴元年(264年),复为县。
〔西晋〕
太康元年(280年),今县境仍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属扬州(治建业,今南京市)宣城郡(治宛陵,今宣州市区)。三年,改建业为“建邺”。建兴元年(313年),改建邺为“建康”。
〔东晋〕
今县境仍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境,仍属扬州(仍治建康,今南京市)宣城郡(仍治宛陵)。咸和四年(329年),宣城郡改属侨置豫州。兴宁初(约363年),宣城郡改治芜湖(今为市)。不久,还治宛陵。义熙九年(413年),宣城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
〔南朝·宋〕
元熙二年(420年)六月丁卯,宋代晋,今县境仍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属扬州(仍治建康,今南京市)宣城郡(仍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大明三年(459年)二月乙卯,扬州改为王畿。五年九月甲戌,宣城郡改属南豫州(徙治姑孰,今当涂县城关镇)。六年三月乙巳,宣城郡改治于湖(治姑孰城)。八年六月戊寅,宣城郡复治宛陵。泰始二年(466年)九月,宣城郡改属扬州。九月壬辰,宣城郡改属东豫州(治历阳,今和县历阳镇)。三年五月辛丑,宣城郡改属扬州。五年二月丙申,宣城郡改属南豫州(均治宛陵)。六月壬午,宣城郡复属扬州。七年,宣城郡改属南豫州(治历阳)。
〔南朝·齐〕
升明三年(479年)四月,齐代宋,今县境仍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属南豫州宣城郡(均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建元二年(480年),宣城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今南京市)。永明二年(484年),宣城郡复属南豫州(治姑孰,今当涂县城关镇)。
〔南朝·梁〕
中兴二年(502年)四月,梁代齐,今县境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仍属南豫州(治历阳,今和县历阳镇)宣城郡(仍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天监二年(503年),南豫州改治姑孰(今当涂县城关镇)。中大通二年(530年),宣城郡改属扬州(仍治建康,今南京市)。四年正月庚午,宣城郡改为宣城郡王国(仍都宛陵)。承圣元年(552年),宣城郡改属南豫州(改治宛陵)。
〔南朝·陈〕
天平二年(557年)十月,陈代梁,今县境仍属安吴县(仍治今泾县安吴镇),属南豫州宣城郡(仍治宛陵,今宣州市区)。太建初(约569年),置宣州(治宛陵),宣城郡属之。
〔隋朝〕
开皇九年(589年),撤销宣城郡、安吴县,今县境属泾县(治今泾溪西岸)东南部地区,仍属宣州(治宣城,今宣州市区)。大业三年(607年)四月,泾县改属扬州刺史部宣城郡(仍治宣城)。隋末,群雄并起,后为杜伏威控制区,仍旧制。
〔唐朝〕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杜伏威降唐,改郡为州,今县境属宣州总管府(治宣城,今宣州市区)猷州(治今泾县章渡乡大岭集马家村大宁山南)安吴县(治今三溪镇南湾古城村)。八年,废猷州,撤销安吴县,并入泾县(仍治今泾溪西岸),今县境仍为泾县东南地区,属宣州都督府宣州(同治宣城)。贞观元年(627年),罢宣州都督府,宣州属江南道地理区。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宣州改属江南西道(治洪州,今南昌市)。天宝元年(742年),宣州改称宣城郡。至德二载(757年)十二月,宣城郡复名宣州。乾元元年(758年)十二月,宣州改属浙西道(治昇州,今南京市)。宝应二年(762年),置旌德县(治徽水,今旌阳镇),属宣州。贞元三年(787年),宣州改属宣歙道(治宣州),后改称宣歙池都团练观察使(仍治宣州)。大顺二年(891年),改宣歙池都团练观察使为宁国军节度使(仍治宣州)。天复三年(903年),宁国军节度使复为都团练观察使。唐末,杨行密恢复宁国军节度使。
〔五代十国·吴国〕
天四年(907年)四月,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属吴国宁国军节镇宣州(均治宣城,今宣州市区)。
〔五代十国·南唐〕
天祚三年(937年)十月,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改属南唐宁国军宣州(仍均治宣城,今宣州市区)。
〔北宋〕
开宝八年(974年)十一月,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改属江南道宣州(治宣城,今宣州市区)。太平兴国元年(976年),宣州改属江南东路(治昇州,今南京市)。至道三年(998年),宣州改属江南路(仍治昇州。仁宗时,改为江宁府)。天禧二年(1018年),宣州改属江南东路(仍治江宁府)。
〔南宋〕
建炎元年(1127年),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属江南东路(治江宁帅府,今南京市)宣州(仍治宣城,今宣州市区)。三年,复改江宁府为建康府,领宣州等3个州。四年,宣州属江南路建康府(均治今南京市)。绍兴初(约1131年后),宣州复属江南东路(仍治建康府)。乾道二年(1166年),升宣州为宁国府。
〔元朝〕
至元十三年(1276年),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属江淮等处行中书省(治扬州,后升为路,今扬州市)宁国府(仍治宣城,今宣州市区)。十四年,宁国府升为路(仍治宣城)。二十一年闰五月,江淮行省迁治杭州路(今为市)。二十四年,复迁扬州路。二十六年,徙治杭州路。二十八年,改称江浙等处行省(仍治杭州路),旌德县改属江浙行省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司(治建康路,今南京市)宁国路。天历二年(1329年),建康路改为集庆路。大德八年(1304年),江东建康道改治宁国路。至正十二年(1352年)后,为群雄所据。十五年六月后,为朱元璋部常据。十七年三月,再入朱部。四月,改宁国路为宁国府(仍治宣城),旌德县改属大宋龙凤政权江南行省(治应天府,由集庆路改,今南京市)宁国府。龙凤七年(1361年)四月,宁国府改称宣城府(仍治宣城)。十二年正月,改称宣州府(仍治宣城)。吴元年(1367年)四月,改称宁国府(仍治宣城)。
〔明朝〕
吴二年正月,朱元璋建立明朝,改元洪武,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仍属江南行省(仍治应天府,今南京市)宁国府(仍治宣城,今宣州市区)。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宁国府直隶中书省。十三年正月,宁国府改直隶六部。永乐元年(1403年),改属南京,后称南直隶(仍治今南京市)。
〔附南明〕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明亡,为福王朱由崧控制区,仍之。五月,旌德县改属南明弘光政权南直隶宁国府。
〔清朝〕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十六日,清平江南,旌德县仍属南直隶宁国府。顺治二年闰六月乙巳(1645年8月19日),旌德县(仍治今旌阳镇)改属江南省(治江宁,今南京市)宁国府(治宣城,今宣州市区)。康熙六年七月甲寅(1667年8月30日),宁国府改属安徽省(治安庆府,今为市)。九年四月丁亥(1670年5月19日),宁国府改属安徽省徽宁道(治歙县,今徽城镇)。二十一年十月乙亥(1682年10月31日),宁国府改属江安十府储粮道(治歙县)。雍正十一年十二月癸亥(1734年1月20日),宁国府改属安徽省安徽宁池太广道(治安庆府)。十二年十月庚戌(1734年11月3日),迁道治于芜湖(今为市)。咸丰四年(1854年)后,清改属浙江巡抚代管,仍属安徽宁池太广道宁国府。五年十月十三日(1855年11月22日),改属徽宁池太广道宁国府(均治宣城)。十年,道治迁于祁门县(治今祁山镇)。同治三年(1864年7月19日),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皖南地区复属安徽省(仍治安庆府)。四年六月甲午(1865年7月23日),徽宁池太广道改治芜湖(今为市)。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甲午(1908年6月8日),旌德县改属安徽省皖南道(治芜湖)宁国府。清代,江南、安徽省先后属两江总督(常驻江宁,今南京市。初名江南江西河南总督、江南江西总督、江南总督。康熙二十一年,改称两江总督,后期兼南洋通商大臣)。宣统三年(1911年)11月21日,旌德县为革命党光复。
〔附太平天国〕
太平天国期间,自咸丰十年正月二十九日直至同治二年九月,太平军先后三克旌德,改属太平天国(都天京,今南京市)安徽省(治安庆郡,今为市)宁国郡(治宣城)。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道、府,旌德县(仍驻今旌阳镇)属安徽省。3年6月2日,北京政府公布旌德县属安徽省芜湖道(治芜湖,今为市)。
〔中华民国·南京政府〕
16年7月15日“宁汉合流”后,属南京政府安徽省。次年8月废道,直属安徽省。21年4月2日,旌德县属安徽省第九区(首县为宣城县,今宣州市)。10月10日,改属安徽省第九专区(专员驻宣城)。27年4月15日,第九专区(七月,改驻泾县)属皖南行署(驻休宁县屯溪镇,今黄山市屯溪区)。10月,旌德县改属第十专区(专员驻休宁县)。29年3月23日,旌德县直属皖南行署。8月6日,原第十专区改为第七专区,但直至31年才恢复第七专区制(专员改驻屯溪镇),旌德县属之。37年12月4日,旌德县改属皖南行署(先后驻宣城、屯溪)第七专区。38年2月,旌德县仍属安徽省第七专区。4月24日,旌德县解放。
〔中国共产党建政·解放战争后期〕
最早在民国36年11月,成立边区县歙绩旌县人民政府。38年4月24日,解放旌德县,很快成立旌德县人民政府。5月8日,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在屯溪市成立。13日,旌德县改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均驻屯溪市,今黄山市屯溪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1日建国,旌德县仍属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徽州专区。
1956年1月12日,旌德县改属安徽省芜湖专区。5月,旌德县人民政府改称旌德县人民委员会。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旌德县,并入绩溪县(驻华阳镇),属安徽省芜湖专区。
1961年4月7日,绩溪县改属安徽省徽州专区。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旌德县,属徽州专区。
1968年7月30日,旌德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81年3月27日,旌德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旌德县人民政府。
1987年11月27日,旌德县改属宣城地区(驻宣州市区),至今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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