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篇 集市贸易与市场管理

导言


清代以前,历代朝廷推行“重本抑末”和“禁榷制”政策,实施对市场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
宋代安徽置无为军(今无为县一带),定制官府专卖盐铁矾,设太湖场(今太湖县)管理茶园生产和茶叶专卖。明代,国内贸易有相当规模,太湖城中“官廨居基丰,庐舍廛市处其丰”,今西郊马路口是“商贾辐集之处”、“日中交易”、“日脯后退”,当地茶叶、粮食、生漆等土特产品于此集散。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在“界沟店”(今界首县)设有店铺为往来商旅住宿饮食,集市交易日趋活跃。亳州城早在明朝宣德年间(1426~1435年),已经形成白布街、纸坊街、竹货街、姜麻市、干鱼市、羊市、大驴市、菜市、油篓巷、猪市巷等集贸市场。到了清朝,安徽的集市贸易又有了较快的发展,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界首堡(今界首县)有大小商店、当铺、饭店数十家,人口五千余,上市不仅有粮食、蔬菜、禽、蛋、家畜、水果、食盐、药材、烟叶、麻类等农副产品,而且还有棉布、陶瓷器皿、染料、农具、竹制品等,还有粮食、猪市、牛市等交易市场。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实行战时经济体制,对重要日用生活物品和市场价格采取管制措施,组织稽查走私,取缔囤积居奇等,加强对日伪占领区经济封锁。抗日民主根据地,严格控制物资进出口,稽查走私,并实行根据地贸易自由,支持和扶助私营工商业发展,促进根据地经济发展以粉碎敌人经济封锁。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继续实行经济管制和限价改革措施,最终导致货币贬值,物价飞涨,经济全面崩溃。
建国后,安徽贯彻国家贸易政策,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恢复和发展集市贸易,建立新的市场经济秩序。1953年国家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随着国家对粮油棉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实施,开始加强对粮食市场管理,不准粮食自由上市,经营粮食的私营丁商一律纳入国家计划管理。1956年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完成后,实行计划市场管理体制,国家不断扩大统派购和计划收购农副产品范围;工业品和工业生产资料亦进行分类管理,统购包销,统一定价格,禁止自由流通。1961年,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开放集市贸易,有限度地放宽市场管理政策,商品流通逐渐活跃,在当时,对改善城市农副产品供应起着重要作用。1963年后,“四清运动”,接着是“文化大革命”,市场管理越来越严,清理无证商贩,禁止个人经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文化大革命”时期,集市贸易市场处于关闭状态。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恢复集市贸易,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改革商品流通体制,调查商业购销政策,建立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并存的市场。
下一篇:第一节 清代以前的集市贸易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