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经济生活中,物资主要是指用于生产建设的原料、材料、设备及部分直接用于人民生活的物质材料等。自1954年安徽省物资分配局成立起,安徽省物资工作随着国家不同时期经济体制的变化,经历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阶段。安徽省物资部门40余年来,在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安徽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 安徽省物资工作是在曲折中前进,在变革中发展。这些变化和发展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物资管理机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生产建设对生产资料的需求日益增多,物资管理已成为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参照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和供应由国家统一纳入计划实行集中管理。1954年11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物资分配局,其任务主要是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国家统配物资与部管物资的申请计划,组织对各有关单位的物资供应,是一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行政单位。1960年,全省各专区、市、县物资局相继成立,安徽省物资管理系统基本形成。1970年11月,在产供销合一的体制改革中,撤销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管理局,其所属的金属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化工材料、建筑材料4个专业公司和分布在合肥、芜湖、蚌埠3市的5个直属仓库分别划归安徽省冶金地质局、安徽省机械局、安徽省燃化局和安徽省基建局领导。1972年10月,恢复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管理局,并收回原划出的各专业公司和仓库。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安徽省物资工作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级物资部门加强了机构建设,充实了人员力量,改革了经营方式,扩大了经营规模,壮大了企业实力。中共“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框架,进一步推动了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安徽省物资局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方案,率先退出政府序列,于1995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物资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同年11月成立安徽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大型一类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负责原省物资局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同时成立了安徽省物资流通协会,为全省物资行业管理的中介组织,受安徽省人民政府委托,对全省物资流通企业进行协调、指导、服务,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物资分配供应方面。物资分配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计划经济进入到市场经济,纳入计划分配的物资品种经历了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直至取消的演变过程。50年代初,安徽省物资分配局成立后,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共同负责、保证重点”的方针,从1955年第2季度起,着手编制全省物资分配计划,当年纳入申请分配计划的共有8大类92种重要物资。1956年,计划分配的物资品种增加到163种。1958年,中共中央决定改革物资计划分配体制,实行“在全国统一计划下,以地区管理和地区平衡为主”的方针,当年安徽省计划分配物资增加到429种。1961年,在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指引下,国民经济在遭受三年自然灾害之后进入了恢复和发展时期,物资计划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增强。根据中央提出“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除统配、部管物资之外,砖、瓦、砂、石等地方三类物资也逐步纳入计划管理,当年安徽省计划分配管理的物资品种达到503种,较1958年增加74种。随后,计划分配管理的物资品种逐年增加,到1965年底,安徽省计划分配管理的物资品种达607种,较1961年增加了104种。1966年2月,安徽省物资管理局将统配物资的申请分配计划编制工作移交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但统配物资的订货、供应计划的编制、部管物资的申请分配和全省物资调剂调度工作,仍由安徽省物资管理局负责。1973年起,国家和地方均加强了物资计划分配管理工作的力度,安徽省计划管理的物资品种急剧增加到1275种,较1972年增加了1058种,连电灯开关、接线盒等低值易耗品类物资也被纳入计划分配的范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各级物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工作方针,除继续做好计划物资的供应外,积极参与市场调节和管理,组织大量计划外资源,有效地扩大了市场供给。随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从1980年起,部分二类机电产品和有色金属材料开始被取消了计划分配,实行敞开订货和供应。随后几年里,计划管理的物资品种不断减少,数量逐年下降。1988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物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将物资的计划分配和供应工作划分为国家指令性分配物资、国家合同订购物资、国家组织产需衔接物资和自由购销物资四种类型分别进行管理。根据这一改革方案精神,减少物资计划管理品种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到1992年底,安徽省物资计划分配管理的品种只有煤炭、重油、钢材、木材、水泥、铜、铝、锌和铸造生铁9种,其余物资全部放开,由企业按市场供求进行生产与经营。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后,虽然少数物资仍属计划分配,但各级物资企业已完全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经营。 物资财务体制方面。安徽省物资系统的财务管理是伴随着物资管理经营机构的健全而逐步完善起来的。40多年来,物资财务管理经历了两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管理体制上从“块块”管理到“条条”管理,然后又回到“块块”管理。安徽省物资分配局成立后的最初几年里,安徽省物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虽然归口省财政,但当时的管理较为松散,既无盈亏缴拨计划的核定,亦无统一会计制度,经营业务中所发生的价差和费用以及营业外收入等均未上缴财政,也未提取利润留成基金。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对物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决定对全国物资系统的财务实行统管,资金占用采取统一管理、分级核算、逐级上报、总局平衡的办法,各级物资部门所需业务资金由国家物资总局按计划统一核拨,盈益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补。1969年国家物资管理部将财务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物资局,省级物资局又将其下放到专区、市、县物资局。1979年,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全省物资企业财务体制收归省级财政,由安徽省物资管理局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内容是资金统一调度、盈亏统一缴拨、贷款统一计划和基本建设投资统一安排。为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1984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统一由省级财政管理的物资财务体制改为按行政隶属关系实行省、地(市)、县三级财政管理。二是在核算体制上从收支平衡到合理盈利,进而到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计划经济时期,物资企业只能按计划组织供应,价格、费用等都有严格规定,不允许物资企业盈利。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理论上突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框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物资企业按照“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组织物资流通,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开始讲求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为了适应这种转变,国家对物资企业提出了合理盈利的要求,并限定物资企业的利润率最高不能超过3%。中共“十四大”以后,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物资企业摆脱了过去的附属地位,成为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从而在经营和财务核算上确立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新体制。 物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方面。安徽省物资分配局成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既承担物资计划的编制和分配工作,又承担物资的供应工作,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合二为一。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物资供应任务日益繁重,于是在1963年,安徽省物资厅成立了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和生产资料服务等5个专业公司,分别承担计划物资的供应和余缺调剂。从1965年起,各专区、市、县物资局也相继成立了专业公司,分别承担本地区计划物资的供应任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资料的计划管理,经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79年5月,将由省煤炭局直属的分配运输公司划归安徽省物资管理局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安徽省燃料公司。到1981年底,各地、市、县煤建公司也先后划归同级物资部门管理,煤建公司改称为燃料公司。为做好国家在皖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的配套承包供应工作,1982年9月,安徽省物资局成立了安徽省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随后,全省有10余个地、市、县级物资局也成立了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随着指令性计划物资的逐步减少,指导性计划物资和市场调节物资的逐年增加,全省各级物资部门相继成立了以经营计划外物资和再生资源为主的物资供销企业,诸如物资贸易中心、物资供销公司、物资经营公司、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等,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全省物资经营体系。中共“十四大”以后,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需要,安徽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8月和1995年12月,分别成立了安徽省物资进出口公司和安徽华物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从而为向新的经营领域拓展奠定了基础。经过40余年的发展,到1995年底,安徽省物资系统已拥有868家不同类型的物资经营企业,共有职工41393人,其中省级物资企业1349人,地、市、县物资企业40044人;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11259人,占职工总数的28.11%。 40余年来,全省物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仅形成了相互贯通、覆盖全省的经销网络和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尤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执行,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安徽省物资企业在内部管理、经营机制等方面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首先是企业地位的变化,由过去附属于行政单位转变成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次是经营方式的变化,由过去按计划供应转变为按市场需求组织销售。再次是在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上由过去吃“大锅饭”转变为多劳多得、按劳付酬的分配方式。这些转变,进一步增强了物资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使之在市场经济中勇于拼搏,不断发展壮大。 (二) 建国以来,安徽省物资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努力搞好物资供应,千方百计保证生产建设的需要。多年来,全省各级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大力组织资源,保证了全省工农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据统计,40余年累计供应的主要物资有:钢材8772453吨、生铁2505015吨、铜107870吨、铝201345吨、水泥26956900吨、硫酸4334020吨、烧碱958575吨、纯碱885004吨、橡胶269114吨。仅1993年,全省物资企业当年累计购进物资192亿元,销售物资200多亿元,实现税利2.83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前1977年的27.5倍、26.5倍和108倍,物资经营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工业不发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改变工业落后的状况,每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和省都在全省工业、水利、能源、交通等方面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据统计,“一五”计划到“八五”计划期间(1953~1990年),国家和省已经建成与正在建设的在皖重点项目共计162个。这些重点项目所需要的通用物资基本上都是由各级物资部门组织供应或参与供应的。工业方面有铜陵有色金属工业公司、马鞍山钢铁公司、合肥钢铁公司、铜官山化工厂、安庆石油化工厂、宁国水泥厂、白马山水泥厂等;水利建设方面有佛子岭、梅山、磨子潭、响洪甸、陈村五大水库和淠史杭灌溉工程等;能源方面有淮南、淮北煤矿,淮南洛河、平圩电厂等;交通方面有皖赣铁路、阜淮铁路、芜铜铁路、淮南复线和芜裕铁路枢纽等。由于物资部门的辛勤努力,为上述重点项目的建成投产提供了物资保障,促进了全省工业和经济的发展。 历史上的安徽省是一个水旱灾害较为频繁的省份,每逢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全省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急灾区人民之所急,想灾区人民之所想,千方百计组织资源,为抗洪救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如1978年至1980年,安徽省连续3年遭受旱灾。为了支援灾区人民打井抗旱,各级物资部门组织了大量物资,及时供应到抗旱第一线,受到政府及灾民的好评。1991年,安徽省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全省各级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奋力投入抗洪救灾斗争,用车拉、船运、肩扛等手段将抗洪物资送到堤坝上,送到灾民手中。洪水过后,各级物资部门、物资企业又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供应了大量的钢材、水泥、煤炭等原材料。 上缴利税,支援国家建设。40多年来,安徽省各级物资部门和物资企业积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努力做好生产资料的计划分配和供应工作,从而在为安徽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提供有效保障的同时,不断增强企业自身积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截止到1995年,全省物资系统累计向国家上缴利润和税费13.7亿元,其中利润和所得税75679万元、营业税35359万元、产品税235万元、增值税9495万元、调节税16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42万元、房产税1014万元、车船使用税111万元、土地使用税1188万元、印花税69万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7565万元、教育费附加1083万元。与此同时,安徽省物资系统自身实力也逐年得到加强,到1995年底,全省物资企业的实收资本7.17亿元、资本公积2.86亿元、盈余公积1.96亿元,所有者权益达9.29亿元,与国家及省里投入全省物资部门8500万元的资金相比,增长了近11倍,实现了国有资产的高速增值。 加强市场建设,搞活物资流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生产资料作为商品开始进入市场自由流通。中共“十四大”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物资企业全面进入市场。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各级物资部门加强了市场建设。截止1995年底,全省物资部门建成金属材料、汽车、煤炭、建筑材料、农业机械、旧机动车等交易市场50个,其中有4个国家级、6个省级,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结合、品种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物资市场体系。 坚持一业为主,发展多种经营。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实力,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物资部及时提出了“坚持一业为主,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多年来,全省各级物资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开展进出口业务。在计划经济时期,物资部门没有自营进出口权,需要进口的物资,都是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安徽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省物资进出口公司,具有自营进出口权,从而结束了安徽省物资系统不能直接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历史。省物资进出口公司成立后,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进出口商品涉及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纺服装等20多个品种,进出口市场包括香港、日本、欧美、东南亚和北非等国家和地区。二是稳步发展期货业务。为进一步拓宽经营领域,1993年初,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和省化工轻工总公司先后进入上海、深圳等期货交易所,开始了期货交易,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扩大期货交易业务,1995年底,经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安徽华物商品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拥有150余家固定客户,年累计实现期货交易金额逾100亿元。三是大力发展餐饮、旅馆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物资部门利用自身条件积极发展餐饮、旅馆等服务行业。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改建的合肥物华山庄,聚餐饮、住宿、娱乐等功能为一体;芜湖市物资局兴建的芜湖物资宾馆、蚌埠市物资局兴建的蚌埠物资宾馆,其楼层建筑均达到了20层以上,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均达到了星级宾馆的水平。全省物资系统多种经营的发展,既为各级物资部门增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也起到了方便工作、方便生活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发展物资教育,加强科技研究。1965年6月,安徽省物资管理局创办了一所半工半读性质的安徽省物资学校,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尤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学质量和规模得以提高和发展。截止1995年底,在校学生1070人。多年来累计为全省物资系统和其他行政、企事业单位培养出大、中专人才3000余人。1994年,安徽省物资学校先后被列为国内贸易部和安徽省重点中专学校。省物资局和各地、市物资局曾经相继成立了物资经济学会,广泛开展物资经济理论研究,截止到1995年,全省物资经济学会共召开理论研讨会68次,参加人员1747人次,发表论文1156篇。教育事业和经济理论研究的发展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开展,全省燃料系统为节约用煤,开展了节煤炉具的研制,先后有6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科技成果奖,4人分别获得4项国家专利;为了实现经营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省级物资企业和大部分地市物资部门积极推广应用微机管理,其中省金属材料总公司在电子计算机开发领域中取得的“省级金属材料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支持系统”成果,荣获了1988年度物资部颁发的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教育方面所取得的各项成就,有力地推动了安徽省物资流通事业的发展。 安徽省物资系统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结出了丰硕成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物资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开展。全系统成立了不同类型的书画、摄影、诗词等协会、学会组织,并经常开展篮球、乒乓球、棋类、桥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以丰富广大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安徽省物资局职工男子篮球队在1990年物资部举办的“物流杯”比赛中荣获了华东赛区第1名,1992年又在安徽省第七届运动会上获得了第4名的好成绩。40余年来,全省物资系统涌现出大批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受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集体)34个,受表彰79次;受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为48人次,蚌埠市物资局燃料公司职工张立年于198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上述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为全省物资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学习榜样。 1996年2月,安徽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一《纲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了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共安徽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安徽实际,提出了今后5年和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围绕这一奋斗目标,全省物资部门将牢牢地抓住“转体”这一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开展集约化经营,立足流通,发展实业,全面实施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的集团化经营战略,实现物资工作的不断发展,为安徽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