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63年初,全省各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始了县级物资局的组建工作。当年年底,已有百分之九十的县级物资局组建完毕。人员、资金、办公场所、仓库也相继筹办齐备。截止1965年,全省70多个县级物资局全部成立。1970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绝大部分县级物资局被迫撤销。到1973年后,被撤销的各县物资局才相继恢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加强了物资流通行业的建设。各县级物资局的内部行政管理机构也得到了合理的配备和完善。在中共“十四大”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的指导下,各县级物资局又纷纷筹建物资总公司。到1995年底,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县级物资局成立了物资总公司。1995年各地市所辖县级物资局见表1—1—2。 全省各地市所辖县级物资局名录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