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教育

第一节 教育管理


1982年前,安徽省物资系统的职工文化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由各级物资局的工劳人事部门负责。198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科教处成立,加强了全省物资系统的科教管理。到1990年,各地、市物资局的专职科教机构或兼职科教机构也相继建立。
安徽省物资局科教处在教育方面的职责主要是:(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职工教育、学校教育的方针、政策、法令;(二)定期召开全省物资系统教育工作会议、布置任务,检查落实,总结提高;(三)制定全省物资系统科以上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四)制定安徽省物资学校历年招生计划的安排以及毕业生分配方案;(五)协助安徽省物资学校办好电大教学班及职工中专班的教学管理;(六)办理省物资局直属单位的职工参加各类学校学习的申报及管理;(七)协助省物资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办好各类业务培训班。
为了更好地开展全省物资系统的教育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于1986年11月制定并下发了《安徽省物资系统1984~1990年干部、职工教育规划意见》,针对当时全省物资系统职工文化程度偏低,大、中专文化程度只占职工总数7.7%的实际,提出了1990年前的教育培训目标。即县(处)级企业领导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科级企业领导和县物资局领导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其中一半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1989年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根据国家物资部关于2000年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安徽省物资系统的实际情况,在原来职工教育规划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徽省物资系统2000年教育发展规划》。《规划》要求,到2000年,中专以上学历的要达到全系统职工总数的25%,本科、专科、中专生比例为1∶2∶4,各类干部要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县处级干部要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0%的工人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企事业单位的职工要通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为了保证上述规划的具体落实,1990年5月,安徽省物资局又制定并印发了《安徽省物资系统职工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共设两章17条,对职工教育目标、要求、政策和措施都作了明确规定。1983年至1995年全系统职工文化素质比例情况变化见表3—2—1。1983年至1995年全系统职工文化素质情况见汇总表3—2—2。1983、1990、1995年全系统职工分年龄文化素质情况分别见表3—2—3、表3—2—4和表3—2—5。
全省物资系统职工文化素质比例情况变化表


全省物资系统职工文化素质情况汇总表


全省物资系统职工分年龄文化素质统计表(一)

全省物资系统职工分年龄文化素质统计表(二)

全省物资系统职工分年龄文化素质统计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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