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革生字〔1974〕7号
关于将铜陵县划归铜陵市领导
太平县划归池州地区领导的通知
池州、徽州地区革委会,铜陵市革委会,铜陵、青阳、太平县革委会: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经省委研究,决定从一九七四年三月一日起,将池州地区的铜陵县划归铜陵市领导(铜陵县的董店、新建公社和大通镇划归池州地区的青阳县领导);将徽州地区的太平县划归池州地区领导。望你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在行政区域交接过程中,根据省委决定,所在干部一律不动。有关具体问题,由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组织民劳、交通、邮电、商业等部门,会同有关地、市、县认真协商解决。
改变行政区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有关地、市、县革委会必须以批林批孔为纲,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服从大局,搞好团结,促进革命和生产的发展。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四年二月十一日
发:池州、徽州地区革委会,铜陵市革委会,铜陵、青阳、太平县革委会。
报:国务院。
抄:省委办公室,省军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省革委会各组(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