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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始末

编纂始末



1985年,按照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要求,省物价局开始承担《安徽省志·经济综合管理志》中的物价篇编纂任务,撰稿量3~5万字。省物价局于当年底成立了由方正负责,许小凡、洪凯、孙庭佐等参加的“安徽省物价局物价志编辑室”,专事修志,单独办公。1986年3月正式开展工作。方正对修志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在年老体弱、经常生病的情况下,带领修志人员认真拟订了篇目,并反复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面对陌生的工作,他们到处请教,并购买有关书籍;没有现成资料,他们钻进图书馆,从浩瀚的书报杂志中精心查找,一点一滴地积累起珍贵的历史资料,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
1988年,由于方正病情加重,无法继续坚持工作,修志被迫中断,机构随之撤销,编辑人员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随后,局党组决定修志工作由省价格研究所承担。该所明确由许小凡负责具体工作,并聘请省新华书店离休干部孔望光担任主笔编纂。经孔望光整理加工并经关盛宏所长审阅后打印成文字资料约3万字、表格30多张。1992年4~5月,省价格研究所负责人易人,修志工作改由高申章负责。10月,省志编委会皖编志字(1992)第014号文件重新调整了安徽省志总目和编纂分工,要求省物价局单独编纂物价志。1993年3月,刚刚接受修志任务的刘孝广立即前往《安徽省志·劳动志》办公室等单位取经,并请示了省志办有关负责人。鉴于第一届修志任务繁重,时间很紧,为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省志办要求务必做到修志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组织精干班子,抓紧进行编纂,决不能在《安徽省志》中“开天窗”,拖全省后腿。
为向省人民政府和省物价局党组负责,省价格研究所于1992年10月12日和1993年3月12日、5月20日、9月9日,先后4次向局党组书面汇报了局修志工作情况和省志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精神,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杜宜瑾和省志办有关负责人也多次直接或间接地要求省物价局领导人尽快做到“三落实”,采取得力措施,力争后来居上。但由于省物价局在机构改革中处于动荡不定状态,修志工作陷于停顿。
1995年10月20日,省地方志编委会召开了省直各厅局专志编委会及有关部门领导人会议,传达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一次会议精神,强调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指出作为独立厅局完成省志独立一卷志书,至今基本未启动的唯有省物价局一家。
会后,省价格研究所向局党组递交了“关于修志工作情况及意见的汇报”。新任局长、党组书记夏家福和分管副局长葛立俊都及时作了批示。11月24日,夏家福主持召开省物价局第十次办公会议,将修志工作列入议题,他强调指出:“盛世修志。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既可记述史实,使我们党的伟业代代相传,又可为物价部门树碑立传,给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应当说是一件功在当代、惠及后人的大事、好事,同时也是个难事。局属各单位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大力弘扬‘黄山松’精神,齐心合力,真抓实干,抢时间,赶进度,力争尽快完成任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以夏家福为主任的安徽省物价志编纂委员会,胡乾太、葛立俊2位副局长为副主任(后来调来省物价局任副局长的沈素.和任纪检组长的夏育才增补为副主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省物价志编辑室”,由刘孝广负责,洪凯为助理,单独办公;编辑室与局属各单位实行修志工作目标责任制,由编辑室拟稿,以编委会名义公布执行;在局里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暂拨5万元修志经费(后来又补拨3万元),单独开户,专款专用。
1995年11月28日,省物价志编辑室正式成立。其负责人随即到省统计局、省总工会等单位登门请教修志同仁,在此基础上,着手起草《安徽省物价志编纂大纲》和《安徽省物价志编纂工作目标责任制》。编辑室其他同志由洪凯负责,到省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全力以赴搜集1978年以前的资料。1996年元月11日,夏家福主持召开了省物价志编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大纲”;鉴于价格概念不仅包括有形的商品价格,而且还包括无形资产价格,故建议提请省志办同意将“物价志”更名为“价格志”。
元月23日,编辑室聘请省志编纂处负责人对全体修志人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随后,全体修志人员立即投入紧张的战斗。他们不计时间,不讲报酬,连续奋战,进展很快,大多在6月底之前基本完成了各自的撰稿任务,少数人因业务工作忙、资料难搜集等原因耽误了时间,直到1997年3月才完成。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编写任务最重的农价处的马玉清、施晓美抓得很紧,可谓废寝忘食。主编认真审改全部志稿,严格把关,并与撰稿人当面切磋,反复推敲,初审后的志稿报省志办大多顺利通过。其中,赵华写的“食盐价格”和“针纺织品价格”,省志办写下了“可作范文”等好评语;李德勇写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几乎一字未动..编辑室工作人员除搜集整理1978年以前的资料并撰写建国以前的长篇外,还甘当无名英雄,承担繁琐的组织、协调、联系、指导、督促检查、上传下达、整理清稿、校对文稿等大量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为使志书经得起历史和时代的检验,不出现大的内容失实和政治错误及物价政策、业务上的偏差,凡是经主编和省志办先后审阅通过后的志稿,再呈请主修和主审审阅,重点把好政治思想关、基本理论关和物价政策及其业务关。总的来说,主修和主审均表示比较满意,其中不少志稿还签批了好的评语。
省志办对物价志编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1996年8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有26个省直单位参加的《安徽省志》编纂工作汇报会上,按省志办统一安排,受夏家福局长委托,刘孝广介绍了编纂工作经验。《修志简报》第6期全文刊登了发言稿。夏局长阅后批示:“情况介绍得不错”。局领导还在《江淮价格》上发表文章,予以肯定和称赞。
由于省物价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物价志编辑室的认真负责和精心组织,全体修志人员的团结战斗和顽强拼搏,使物价志编纂工作仅用了短短16个月时间就拿出评议稿,总字数达200万字,这在省内外均属罕见。为表彰和奖励修志人员,编委会一致同意编辑室依据“编纂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关于修志工作实绩考评和奖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获奖名单和奖励办法。先进集体:一等奖为农产品价格处,二等奖为省价格研究所,三等奖为综合(法规)处;先进个人:一等奖授予赵华,二等奖授予李德勇、胡兴高、王理元,三等奖授予王道宏、许小凡、胡朝伟;鉴于编辑室在修志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李育陈亚戈、孙庭佐、胡贤海撰
稿量比较大,他们对修志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特授予贡献奖;刘孝广认真执行局党组的决定,在编委会领导下,为修志的成功作出了特殊奉献,立下了汗马功劳,编委们提议增设组织奖,授予刘孝广,视同一等奖给予奖励。
1997年4月22日~23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了全省第六次地方志工作会议,授予省物价志编辑室为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刘孝广为先进工作者,分别上报了典型材料,并分别颁发了铜匾和证书,省志办还安排刘孝广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这再次体现了省志办对省物价局修志工作的充分肯定。
1997年6月9日,省物价志编委会召集了有省志办领导及审稿人员和省商务厅、粮油食品局、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评议会。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价格志》评议稿是一部成功的志稿,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会后,按照评议意见,作了反复、认真的修改,压缩了大量表格,调整了部分章节和内容,主修、主审、主编依据《安徽省物价志编纂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分别作了最后把关,于10月底正式上报省志办。定稿后本志书总字数约183万字。
本志书采编和撰稿人员承担任务情况:概述:刘孝广。物价指数图表:许小凡、孙庭佐、洪凯、程双林。第一篇篇下序、第一章(其中第一节第一目:端木佳玲)和第三、四、五、六、七章:马玉清;第二、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章:施晓美。第二篇篇下序和第一、二、三章、第五章第一节:赵华;第四章(其中第一节:程双林)、第五章第二节、第六章:孙庭佐;第七章:赵华。第三篇篇下序:赵华;第一章:省煤炭管理局吴玉林;第二、三、四(其中第一节:周炎,第八节:孙庭佐)、五、六章:陈亚戈。第四篇篇下序和第一章(其中第五节:李育):胡贤海;第二章:陈亚戈;第三章:赵华;第四章第一、二节分别为省土地管理局刘瑞和李传殿;第五章:孙庭佐;第六章:李育。第五篇:李育(其中第三章第六节:马玉清)。第六篇篇下序和第一章第一节:许小凡(其中附表:鲁萍),第二节:胡义先,第三节:程双林,第四节:程象毕(其中“物价特派视察员”:王理元);第二章:胡兴高(其中第一节以志编室为主);第三章:李德勇;第四章:徐仁标;第五章第一节:王道宏,第二节:胡朝伟;第六章:王海(其中“合肥物价学校”:姚吉祥)。附录:许小凡。编纂始末:刘孝广。参加本志书校对的人员有:王梅、王建中、王雪梅、王道宏、刘芳、刘孝广、刘秀华、许世健、李育、李学文、李德勇、汪炜、汪道达、宋建军、吴冬生、吴珊红、陈双林、陈亚戈、周涛、郑琦、洪凯、洪霞、赵健、姜宏飞、施小美、聂尔保、唐刚、梅菁、章文、曹新勤、韩杰、路安若、端木佳玲等。
在修志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省直有关部门和全省物价战线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省档案馆、省统计局、省劳动厅、省总工会、省商务厅、省粮油食品局、省供销社等提供了极大方便和宝贵经验。全省各地物价部门提供了珍贵资料:先后提供物价志书的有来安、休宁、歙县、繁昌、旌德、阜阳、霍山、黟县、宣城、潜山、肥东、太湖、利辛、定远等县及芜湖、蚌埠市物价局;巢湖、六安、淮北、安庆(含原地区)、阜阳等地市物价局也提供了各地方志中有关物价方面的内容;亳州市物价局局长任树威及所属农本队队长何超凡还专程为我们前往亳州市药材总公司等单位搜集资料。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有五个单位为我们从事修志这一重大的文化工程给予了资助,弥补了修志经费的不足。这五个单位是:连续多年被评为省暨阜阳市先进单位、农村物价管理工作受到国家计委充分肯定的阜阳市物价局(局长张新宇);1989年定为大型二级商业企业、1994年荣获全国500强优秀国有企业的安徽省石油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管秀芳);经国家计委和省计委批准、引进奥地利先进设备、节能热电联产的亳州热电厂(厂长、高级工程师赵之田);多年被评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在阜阳市场很好地发挥了国有企业主渠道作用的阜阳商厦(法人代表、总经理闻玉华);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创优质服务,争一流水平金质奖”、“财税物价遵纪守法户”,连续三届荣获省“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最佳单位”的淮北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嘉军)。对上述部门和单位,谨致衷心的谢意!
我们深知:由于时间仓促,经验缺乏,水平有限,资料不全,尤其是近几年大部分商品价格放开以后,管理工作未跟上,原始资料欠积累,难免影响到志书的质量,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恭请读者不吝指正。
安徽省价格志编辑室
一九九七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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