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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登贤事迹

 发布时间:2000-01-01 0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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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登贤(1905~1933),原名光,化名光生,今禅城南庄镇紫洞村隔巷人。民国11年(1922年)参与发动工人成立维护工-益的太古船厂工会。接着又发动铁工、铅铜铁喉和钨厂等行业工人成立香港金属业工会,成为该会领导人之一。民国14年春,他参加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工人运动,任香港海员工会秘书。日、英帝国主义在上海-中国人的“五卅”惨案发生后,为声援上海人民反帝斗争,他协助苏兆征发动海员和金属业工人参加省港大-,并率领香港-工人回到广州,成立省港-委员会。民国15年4月,任香港金属业总工会党团书记。省港大-10月结束后,任中共香港市委常委。民国16年4月15日,国民党反动派在广州发动“清党”事变,共产党转入地下活动,成立中共广州市委,他任市委委员,协助吴毅和周文雍发动海员、印刷和人力车等行业工人,于当月23日举行-国民党反动派血腥-的-斗争。中共“八七”会议后,被选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回广州协助张太雷、杨殷等策划广州起义。10月15日出席中共南方局和广东省委联席会议,参与具体研究发动广州起义事宜。12月11日,广州起义事发,他率领部分工人赤卫队攻占市中心据点,随后又在长堤一带与进犯珠江北岸的敌军作战。13日,起义部队从广州撤出,他率领少数赤卫队员同入侵市区的敌人作战,掩护主力转移。之后,留在广州市内重新组织力量。同年底,离开广州到香港,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
  民国17年夏,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共“六大”前,被调往上海,与中央临时政治局委员李维汉、任弼时等主持与领导中共中央在国内的日常工作。“六大”会议选为中央委员,六届一中全会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民国18年任中共南方局委员,次年2月任广东省委书记,后到上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复回香港任中共广东省委书记。10月,任中共南方局书记,领导广东、广西、福建、贵州和云南等五省的党组织开展革命斗争。民国20年1月,到上海参加中共六届四中全会,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会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指导开展工人运动。同年夏,任中共中央驻东北代表。“九一八”事变后,任满洲省委书记,曾发动奉天兵工厂、抚顺煤矿和中东铁路工人-,发动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院校学生-,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三省;发动珠河、东满地区农民以武装打击日本侵略者;团结原东北军和农村大刀会、红枪会、自卫团等武装一起抗日;并与满洲省委同志研究、派出一批干部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建立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民国21年12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局书记,组织反帝大同盟。民国22年3月被叛徒出卖,遭逮捕,历尽酷刑折磨,坚贞不屈。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主席宋庆龄曾发表《告中国人民书》呼吁全国人民起来要求释放罗登贤等反帝爱国志士。宋庆龄还亲自到南京监狱探望和慰问罗登贤。8月29日,被杀害于南京雨花台,时年仅28岁。中央苏区曾设置登贤县纪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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