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编纂始末
《安徽省志·地质矿产志》系安徽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达任务,由省地质矿产局组织编纂。1985年3月27日,省地质矿产局成立编纂领导小组和编辑室,抽调4名同志任编辑,并确定主编一人(兼职)。
编纂工作大致分3阶段进行:
1985年4月—— 1986年3月,拟定计划和篇目,征集资料。
1986年4月—— 1987年6月,素材综合整理、试写和正式撰稿。
1988年7月—— 1990年12月,志稿评审、修改。
1987年7月完成初稿(讨论稿)后,志稿编纂领导小组于1988年7月21日召开领导组成员、特约编审及评审员(有高级工程师李锡之、张可迁、李恒昆、黎仲华、叶宣和;高级经济师张闻迈)等参加的“自审”会议。1989年5月22日,再次组织对地质勘探事业部分的“自审”,参加评审的有评审员余良弼(兼)、李锡之、张可迁、叶宣和、支秉仁、林道标、胡淼生、盖士温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和有关领导。经补充修改后,8月提交评议稿,10月通过评审,再次修改后于1990年12月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经初审、复审和又一次修改、订正,于1992年7月终审定稿。
志稿撰写的分工如下:概述和第一篇第一至第四章(不含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篇第二章和第六章第二、三节,第六篇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一节由姚仲伯撰稿;第一篇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五章,第四篇第一、三章和第六章第一、四节,第五篇第二章,第六篇第一章和第三章第二、三节由姚贵和撰稿;第二篇和第四篇第四章由陆五云撰稿;第三篇和第四篇第五章由刘式钧撰稿。第五篇第一章特约唐永成、孙仁炜撰稿。图版由姚贵和、姚仲伯汇集。全书由姚仲伯总纂、定稿。
志书的资料主要由安徽省地质矿产局提供。煤炭工业部安徽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石油勘探公司、安徽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以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地质勘探大队、化学工业部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地质勘探大队、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勘探局271大队等,也分别提供了本系统(单位)的部分资料。此外,省地质矿产局叶宣和、刘洪仁、钱德荪、胡淼生、刘启发、张闻迈、龙永寿、江昌州、张庆贵、郁菊英、周志达、杨则东、潘海滨、陈敏雄、程绪生等同志,为志稿第四篇提供了部分基础资料。省档案局、省图书馆等,为查阅有关档案或材料提供了方便。省博物馆和地质博物馆分别提供了部分图片或实物照相。
本书资料截止1985年底。矿床规模的划分标准,在出版前按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1986年修订版)作了订正。
安徽省地质矿产局《安徽省志·地质矿产志》编辑室
1992年8月
编纂工作大致分3阶段进行:
1985年4月—— 1986年3月,拟定计划和篇目,征集资料。
1986年4月—— 1987年6月,素材综合整理、试写和正式撰稿。
1988年7月—— 1990年12月,志稿评审、修改。
1987年7月完成初稿(讨论稿)后,志稿编纂领导小组于1988年7月21日召开领导组成员、特约编审及评审员(有高级工程师李锡之、张可迁、李恒昆、黎仲华、叶宣和;高级经济师张闻迈)等参加的“自审”会议。1989年5月22日,再次组织对地质勘探事业部分的“自审”,参加评审的有评审员余良弼(兼)、李锡之、张可迁、叶宣和、支秉仁、林道标、胡淼生、盖士温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和有关领导。经补充修改后,8月提交评议稿,10月通过评审,再次修改后于1990年12月送省地方志办公室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经初审、复审和又一次修改、订正,于1992年7月终审定稿。
志稿撰写的分工如下:概述和第一篇第一至第四章(不含第三章第二节),第四篇第二章和第六章第二、三节,第六篇第二章和第三章第一节由姚仲伯撰稿;第一篇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五章,第四篇第一、三章和第六章第一、四节,第五篇第二章,第六篇第一章和第三章第二、三节由姚贵和撰稿;第二篇和第四篇第四章由陆五云撰稿;第三篇和第四篇第五章由刘式钧撰稿。第五篇第一章特约唐永成、孙仁炜撰稿。图版由姚贵和、姚仲伯汇集。全书由姚仲伯总纂、定稿。
志书的资料主要由安徽省地质矿产局提供。煤炭工业部安徽煤田地质勘探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石油勘探公司、安徽省水利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以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地质勘探大队、化学工业部地质勘探公司安徽省地质勘探大队、核工业部华东地质勘探局271大队等,也分别提供了本系统(单位)的部分资料。此外,省地质矿产局叶宣和、刘洪仁、钱德荪、胡淼生、刘启发、张闻迈、龙永寿、江昌州、张庆贵、郁菊英、周志达、杨则东、潘海滨、陈敏雄、程绪生等同志,为志稿第四篇提供了部分基础资料。省档案局、省图书馆等,为查阅有关档案或材料提供了方便。省博物馆和地质博物馆分别提供了部分图片或实物照相。
本书资料截止1985年底。矿床规模的划分标准,在出版前按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主编的《矿产工业要求参考手册》(1986年修订版)作了订正。
安徽省地质矿产局《安徽省志·地质矿产志》编辑室
199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