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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庆道
民国初裁府留县,原安庆府所属各县直隶于安徽都督府。民国3年(1914年)6月,实行道官制,安徽设立3个道,安庆为首道(即安庐滁和道),辖16个县,道治怀宁。道的行政首长初名观察使,后改称道尹;道的公署分置内务、财政、教育、实业4科,各设科长1名,科员若干人,职权略同都督府各司。另设秘书1名,办理机要事项。
道行政长官的职权,属于本职的有:颁行单行规程,监督所辖官吏,节制调遣驻扎道区内的巡防队、警备队;属于委办的还有对于财政和司法行政的监督权。为切实行使监督权,定有出巡制度,出巡分定期和临时两种,定期出巡每年两次(3月和9月),临时出巡不限。道制实行到民国13年(1924年)7月1日,北洋政府宣布废道,但安徽省未予执行,直至民国17年8月始裁撤。
二、安徽第一区专署
北伐战争胜利后,中华民国各级地方政权逐渐组建。安徽省于民国21年(1932年)10月划分为10个行政督察区,安庆为安徽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太湖县。
第一区专署除专员外,下设秘书2名,署员4名,事务员6名。专署内分4个科,一科分管总务及人事;二科分管民政;三科分管财政;四科分管建设与教育。各科科长、科员均由署员及事务员分任,并聘任参事5至9人,参赞署务和委托他们赴县进行调查指导。民国24年,专员公署与区保安司令部合并,由专员兼任保安司令,另设副司令1员,掌管各县的保安队、保卫团、水陆公安警察队及一切保安事务。此后,专署机构及人员配备时有调整,到民国33年,第一区专署增设秘书、视察2室,行政、军事2科,加配军法协理员、会计员各1名。
民国初期,各县县署改称公署,北伐后,又将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直机构设置有收发室、会计室、民政科、财政科、司法科、建设科、教育局、财政局、商会、农会等十余个机关。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按照《新县制实施纲要》重新组织县政府。安徽省第一区专署所辖各县,基本结构分谘议、司法、军事、赋税、政务、事业、民众团体、训练等8类机构,内含30余种机关设置,分工较为繁杂。
民国初年,县以下试办地方自治,规定县下分区,设区公所,并建立保卫团。民国23年,国民政府为健全地方自治,推行保甲制度,区下设保,保下分甲,又合相邻数保组成联保。联保主任先是在保长中推选兼任,后来改为上级委派。联保主任有权直接裁处民、刑诉讼,坐堂问案,可以直接向各保征夫派款。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在联保办事处的基础上改编成乡,乡、镇同级,每乡镇下设民政、经济、警卫3个股和国民自卫分队。
附:汪伪政权
民国27年(1938年)6月,汪伪军随日本侵略军进占安庆。7月,日军扶持汉奸建立安庆维持会,由汪笃斋担任会长。民国28年2月,汪伪怀宁县公署成立,安庆维持会自行撤销,马云腾被汪伪安徽省政府任命为怀宁县知事(次年3月改称县长)。汪伪县政府内设秘书室、一科(民政、警政)、二科(财税)、三科(教育、建设),同时,又设立警察局、地方税局、田赋经征处、劳工办事处、司法承审处等机构。县以下分区、乡(镇)、保、甲等基层组织。
民国31年,伪安徽省政府决定设立省府安庆办事处,下辖怀宁、桐城、望江、宿松、贵池、东流、铜陵等县,实际事务由怀宁县政府兼办,马云腾升为办事处处长。民国32年,汪伪安徽省政府在全省设立8个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安庆列为第八区专署,专员先后为高燮(民国32年任)、李用宾(民国34年任)。第八区专署辖怀宁、桐城、望江、宿松、铜陵、贵池、东流、至德8县,各县均设立了伪政府机构。汪伪专、县政权均于民国34年9月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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