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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科技干部管理
一、管理范围
1980年,地委确定由科委负责科技干部的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工作,对选进领导班子的科技人员提出建议。1982年,行署人事局设科技干部科,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干部。1983年后,科委对科技干部管理只限于工程技术方面的科技人员,农村方面的由农林局管理,医务防疫人员由卫生局管理。管理工作主要有职称评审、科技人员家属的“农转非”、使用情况调查、人员统计、地直及县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等。此外还协助公安部门对出国人员进行审查。科委对工程师一级的干部建立了业务考绩档案,助师和技术员也建立了基本情况登记卡。
二、落实政策
1950到1966年,科技干部按一般干部使用。1967到1976年,大批科技干部下放,受到轻视和打击。据1978年10月统计,全区科学技术人员8442人中,未从事科技工作的有2157人,占26%,其中售货员有633人;老五届大学生1460人,用非所学的457人,占18.8%。1978年以后,根据中央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要求,贯彻学用一致、专业专用的原则,对科技干部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对全区大学毕业人员中,用非所学的683人调整归队376人,将78名当工人使用的大学毕业人员一律转为干部。地直单位还从部分工人(1977年前的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了248名作技术人员使用。
1980年,全国及省科技干部工作座谈会后,地委、行署指示:必须立即平反科技人员中的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受害的科技工作者恢复名誉。全区共有历史遗案660件,处理645件,其中纯属冤假错案有131件。地区卫生系统为37名医护人员恢复了名誉;为29人恢复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职务;有54人晋升正副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对科技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平反和摘帽工作也于1980年前后基本结束。
1983年,全区推荐选拔的优秀科技干部254人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地直局以上领导班子中有大专学历的占新班子人数的39%,其中7个单位一把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为保证科技工作者研究工作的需要,按要求应有的六分之五业务工作时间,各单位基本得到落实。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家属在农村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在山区工作的助师以上的人员除工资上浮一级外,家属在农村的也可转为非农业人口。1983年“农转非”有209户,1984年有305户,1985年共有42户。几年来还解决了一批科技人员夫妻分居问题,对科技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也作了一些改善,如对中、高级科技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等。
1987年,科委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和乡镇企业紧密结合的几点意见》,其中包括科技示范、培训服务,鼓励科技人员承担企业的生产责任;建立科技、生产联合体和创优等10条规定。1988年3月,地委、行署发出《关于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的暂行规定》,提出政研分开;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科研机构可以直接承包、租赁、购买企业;支持科研人员到基层,实行以技术承包为主的科技服务;对自愿去大别山区服务的科技人员将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三、评定职称和评聘工作
1979年底,安庆行署成立了地区农业、工程技术职称临时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晋升农艺师、工程师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1980年,地区成立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的评定工作。1981年,正式成立工程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县及部分地直和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评委会或考评小组,任务是分工负责对全区1899名工程干部的职称进行套改、确认和晋升,办公室均设在科委。地区评委会有权授予工程师级职称,并向省推荐可授予高级职称的评审对象。地直局和县以下评审组织,有权授予助理工程师级和技术员职称,并向上推荐可授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对象。
1980年5月,行署批准授予首批28名农艺师和畜牧兽医师职称,10月又授予12名工程师职称。1981年元月,授予46名工程师职称,其中4人按规定予以确认为工程师。1982年5月,授予118名工程师职称。1983年3月,授予89名工程师和7名技师职称。当年9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地区职称工作暂停。3年多来,共评定高级职称23名、中级1134名、助理级1195名、技术员3812名。有专业职称的干部总共为7264名。
1987年6月,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文件精神,为搞好职称改革,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聘任制和开展评聘工作。地区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并由科委、组织部、人事局和编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科委。地直和业务部门也组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地直共组建高级评委会1个、中级24个、初级181个。各县也相应建立了组织。参加评聘的全民事业单位近2000个,专业技术人员34838名,地直企业试点单位5个,技术人员782名,共涉及23个职务系列。省下达指标共计高级972名,中级10450名。经过一年时间,全区全民事业单位评审任职资格有高级1218名、中级11259名、助理级14248名、技术员级7680名。其中占指标聘任高级职务937名、中级职务10015名;拔尖不占指标118名;离退休不占指标高级217名、中级796名。另外,地直5个试点企业共聘高级6名、中级124名、助理级193名,技术员85名。
在乡镇企业中已评审助师级219名,技术员260名。
1980年,地委确定由科委负责科技干部的培训、考核、晋升和奖惩工作,对选进领导班子的科技人员提出建议。1982年,行署人事局设科技干部科,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干部。1983年后,科委对科技干部管理只限于工程技术方面的科技人员,农村方面的由农林局管理,医务防疫人员由卫生局管理。管理工作主要有职称评审、科技人员家属的“农转非”、使用情况调查、人员统计、地直及县科研机构的业务指导等。此外还协助公安部门对出国人员进行审查。科委对工程师一级的干部建立了业务考绩档案,助师和技术员也建立了基本情况登记卡。
二、落实政策
1950到1966年,科技干部按一般干部使用。1967到1976年,大批科技干部下放,受到轻视和打击。据1978年10月统计,全区科学技术人员8442人中,未从事科技工作的有2157人,占26%,其中售货员有633人;老五届大学生1460人,用非所学的457人,占18.8%。1978年以后,根据中央关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要求,贯彻学用一致、专业专用的原则,对科技干部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对全区大学毕业人员中,用非所学的683人调整归队376人,将78名当工人使用的大学毕业人员一律转为干部。地直单位还从部分工人(1977年前的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了248名作技术人员使用。
1980年,全国及省科技干部工作座谈会后,地委、行署指示:必须立即平反科技人员中的冤假错案,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为受害的科技工作者恢复名誉。全区共有历史遗案660件,处理645件,其中纯属冤假错案有131件。地区卫生系统为37名医护人员恢复了名誉;为29人恢复科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职务;有54人晋升正副主任、主治医师、护士长。对科技人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平反和摘帽工作也于1980年前后基本结束。
1983年,全区推荐选拔的优秀科技干部254人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地直局以上领导班子中有大专学历的占新班子人数的39%,其中7个单位一把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为保证科技工作者研究工作的需要,按要求应有的六分之五业务工作时间,各单位基本得到落实。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家属在农村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在山区工作的助师以上的人员除工资上浮一级外,家属在农村的也可转为非农业人口。1983年“农转非”有209户,1984年有305户,1985年共有42户。几年来还解决了一批科技人员夫妻分居问题,对科技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也作了一些改善,如对中、高级科技人员进行定期体检等。
1987年,科委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和乡镇企业紧密结合的几点意见》,其中包括科技示范、培训服务,鼓励科技人员承担企业的生产责任;建立科技、生产联合体和创优等10条规定。1988年3月,地委、行署发出《关于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研人员的暂行规定》,提出政研分开;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科研机构可以直接承包、租赁、购买企业;支持科研人员到基层,实行以技术承包为主的科技服务;对自愿去大别山区服务的科技人员将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三、评定职称和评聘工作
1979年底,安庆行署成立了地区农业、工程技术职称临时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晋升农艺师、工程师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1980年,地区成立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和指导本系统的评定工作。1981年,正式成立工程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县及部分地直和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评委会或考评小组,任务是分工负责对全区1899名工程干部的职称进行套改、确认和晋升,办公室均设在科委。地区评委会有权授予工程师级职称,并向省推荐可授予高级职称的评审对象。地直局和县以下评审组织,有权授予助理工程师级和技术员职称,并向上推荐可授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评审对象。
1980年5月,行署批准授予首批28名农艺师和畜牧兽医师职称,10月又授予12名工程师职称。1981年元月,授予46名工程师职称,其中4人按规定予以确认为工程师。1982年5月,授予118名工程师职称。1983年3月,授予89名工程师和7名技师职称。当年9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下达后,地区职称工作暂停。3年多来,共评定高级职称23名、中级1134名、助理级1195名、技术员3812名。有专业职称的干部总共为7264名。
1987年6月,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文件精神,为搞好职称改革,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聘任制和开展评聘工作。地区成立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并由科委、组织部、人事局和编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科委。地直和业务部门也组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地直共组建高级评委会1个、中级24个、初级181个。各县也相应建立了组织。参加评聘的全民事业单位近2000个,专业技术人员34838名,地直企业试点单位5个,技术人员782名,共涉及23个职务系列。省下达指标共计高级972名,中级10450名。经过一年时间,全区全民事业单位评审任职资格有高级1218名、中级11259名、助理级14248名、技术员级7680名。其中占指标聘任高级职务937名、中级职务10015名;拔尖不占指标118名;离退休不占指标高级217名、中级796名。另外,地直5个试点企业共聘高级6名、中级124名、助理级193名,技术员85名。
在乡镇企业中已评审助师级219名,技术员26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