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地面观测
一、观测项目
1950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气象测报简要》,安徽省甲、乙、丙3类气象站的观测项目,均根据上述简要规定进行。唯有观测时次不同(均采用北京时)。
甲种站:安庆、蚌埠、屯溪(徽州),每日1至24小时,每小时观测1次。
乙种站:阜阳、芜湖(1952年5月改为甲种站),每日6至21小时,每小时观测1次。
丙种站:合肥(1953年1月改为甲种站)、宿县、亳县,每日3、6、9、12、14、16、21、24时观测8次。
滁县测候所每日6、14、21时观测3次。
1954年1月1日,执行中央气象局颁发的《气象观测暂行规范(地面部份)》规定,所有台站一律于每天地方平均太阳时1、7、13、19时,进行4次定时气候观测(气候站1时实测,夜间不值班)。观测项目作了调整,取消最低草温观测,增加冻结现象观测。担任此项观测的站有阜阳、亳县、蚌埠、宿县、砀山、滁县、嘉山、六安、合肥、正阳关、安庆、芜湖、淮南、佛子岭、祁门、黄山共16个气象(候)站。增加冻土观测,全省所有台站开展地面温度和5、10、15、20厘米地中温度观测。安庆、蚌埠、阜阳、芜湖、宿县、砀山、滁县、六安、寿县、淮南、南溪、南陵、桐城、铜陵、当涂、泾县、祁门计17个气象(候)站开展40、80、160、320厘米深层地温观测。1955年,全省所有台站增加积雪密度观测。
1960年,全省所有台站取消地面状态观测。1960年7月,中央气象局颁发《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安徽省于同年8月实行,观测时制改为北京时,观测时间改为每日02、08、14、20时4次定时气候观测。取消云向、云速观测。1961年4月,合肥、阜阳、亳县、宿县、砀山、滁县、巢湖、六安、霍山、寿县、安庆、宁国、屯溪、蚌埠、芜湖、黄山计16个站,每日仍进行4次定时气候观测,其余气候站每日取消02时观测,夜间不值班。1962年7月,六安站也改为三次观测。1964年,凡是有160、32厘米深层地温连续观测5年的站,即可停止观测,合肥气候站例外。1968年,撤消合肥气候站,此项观测全部停止。
1980年1月,中央气象局颁发新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将观测项目分为必须观测项目省指定的项目及自定项目3种。安徽省气象台站除进行必须观测项目的观测外,省指定项目及观测台站见表3—1—4。

1957年至1959年2月,阜阳、安庆两站为国际地球物理年提供观测资料。1982年,阜阳、安庆、徽州、巢湖、淮南、蚌埠、砀山、铜陵、黄山、合肥、滁县、六安、马鞍山、淮北、芜湖、宣城、贵池、天长、太湖计19个台站为省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酸雨观测。上述台站在1982年至1983年为国际台风业务试验提供台风加密观测资料。
二、台站编制报表
建国后,气象台站自有观测记录的月份起,每月按规定编制月报表;每年按规定编制年报表。1953年前,按月将观测记录填入月总簿,全年填入年总簿。1954年,按月将观测记录填入气表—1;气压、气温、相对湿度自记记录分别填入气表—2;地温记录填入气表—3;日照记录填入气表—4;雨量自记记录填入气表—5;风自记记录填入气表—6;冻土记录填入气表—7;电线结冰记录填入气表—8。全年记录分别填入相应的气表—21、气表—22、气表一23、气表—24、气表—25。1960年,取消气压自记记录报表。同年7月,增加机械统计专用月简表(地机001),1964年起改为地面气象月简表(地机001)。1961年1月,取消气表一3、气表—4、气表—7,将地温、日照、冻土记录并入气表—1。1966年,取消气温、相对湿度自记记录报表。自此,气表—2与其相应的气表—22全部取消。1980年起,将气表—5、气表—6、气表—8的内容均并入气表—1;年记录并入相应的气表—21。
报表编制完毕,先由台站自审。基准站、国家基本站的报表由省局资料室审核,国家一般站由地区气象局审核。后报存北京气象中心资料室、省气象局资料室。
三、观测设备
50年代初,气象仪器由华东军区航空气象处统一配发,有美国产空盒气压表、周转气压计、周转温度、湿度计等;日本产立轴式风向计、电接回数风速计、直角曲管地温表;灵式手摇温度表等。1956年起,安徽省各气象台站地面观测仪器陆续换用国产同一形式、统一规格的仪器。测瞬间风向风速的仪器仍用美国制造的达因风向风速计,蚌埠气象台自1958年开始使用至1985年;省气象台1957年至1979年、芜湖气象台自1965年至1968年也曾使用过。后仪器损坏,无法修复,停用。
1967年起,全省台站测风仪器改用电传风向风速器,后改为电接风向风速计。1980年,安徽省部分国家基本站使用翻斗式遥测雨量计。1985年,安徽省研制了地面气象测报程序,使用PC——1500计算机自动编制天气报、航空报、气象旬(月)报。
为确保观测记录质量,省气象局于1959年开展温度表、毛发湿度表(后停用)、湿度计的检定。随后,又开展气压表水银灌装(已停)及检定。1969年,开展小风洞轻便风速表的检定。1972年,开展电接风向风速计检修与校正。1978年,省气象局成立检定室,负责全省台站的仪器检定检修工作。
安徽省地面观测场地,建站初期,均按1955年中央气象局制定的气象观测规范中规定择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市、县城不断地向郊区扩大,安徽省曾有75%的气象台站,因观测环境遭到破坏,被迫迁移,致使观测记录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