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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天主教
一、外籍人传教
天主教又称罗马公教、加特力教,为古基督教的一个支流。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传入安庆;同治三年(1864年),江南教区派神甫熊成尧来安庆建立会口,同治十年在安庆黄家狮建造教堂1座。
光绪元年(1875年),法国传教士来建德县建立天主堂,至清末该县已有法国教堂19所。光绪十二年,法国传教士石资训(译音)入桐城县境传教。光绪十四年,法国教士笪味德入贵池县传教,并在县城九华山街购买民房5间作为临时教堂,后于光绪二十六年在城内古舜街建立正式教堂,领导县内殷汇镇、乌沙镇、马衙桥等10处分堂组织。同年,法籍神甫钟洪声入太湖县建立教堂。至光绪二十年,教士常川继在太湖县城设有总教堂,下辖徐家桥、弥陀寺、小池驿等8个分堂。光绪十八年,德国传教士入宿松传教,在县城设立了男女教堂各一所及杨福岭、二郎河、凉亭河等23所分堂。光绪二十年,西班牙教士曾入潜山县进行活动,旋即离去。光绪二十四年,在安庆传教的梅耿光派法籍司铎顾言入望江县传教,并开展活动。
光绪二十六年,天主教主持成立安庆教区,下辖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6县本堂;东流、至德、贵池的天主教则属于江南教区。光绪三十一年八月,法国天主教江苏区有传教士曹伯甫在潜山主持建立了县城教堂与王河、黄泥等公所。宣统二年(1910年)太湖县分教堂弥陀寺的教士王御坤、李资斌等进入今岳西县店前区冶溪乡等地传教,陆续发展教徒200人。至此,全区各主要乡镇均建立了由外籍教士把持的天主教活动场所,其中法国教士占据主导地位。
民国时期,外籍教士仍然遍行各地。安徽耶稣教会长恩思铎(译音)于民国2年(1913年)由安庆入桐城,在城西北便宜门创建了天主教堂,建筑面积1943平方米,房舍共59间,同时又在青草塥、义津桥(今属枞阳县)设立了分教堂。同年,西班牙教士亦在至德县尧渡镇设立总堂,下辖万年墩、桃园等4个公所;在贵池县的法国传教士离去后,改由西班牙人主持教堂事务。民国20年,太湖县登记在册的天主教徒达3700人;民国23年,潜山县天主教徒为300余人;东流、至德二县共有教徒3654人。民国24年,法国神甫离开桐城,天主教务改由西班牙神甫戈森卫、都光中(均译音)接管。民国27年日军侵入安庆,各地外籍教士已在枪炮声中避走大半。
至1949年初,天主教安庆教区共有外籍教士97人(含女教士9人)。桐城县天主教徒有1000余人;望江县为419人;贵池县有外籍教士5名、修女3名,中国员工213名;东流、至德2县教徒1500人;潜山县男教徒为51人,女修士32人。
二、天主教爱国会
1951年,开始发动群众揭露、控诉帝国主义分子借宗教外衣进行政治渗透、经济剥削与人身迫害的违法罪行,其中就有安庆总主教梅耿光等人在天主教会内窝藏汉奸、特务,并散布谣言等行为。当年4月22日,贵池县成立天主教革新委员会,县人黄怀民、洪惟德分别担任委员会正副主任,主持全县的教务;全县天主教徒共2417名,其中县城600多名,殷汇镇800多名。6月,安庆有300多名天主教徒举行誓师大会,宣布成立安庆市天主教抗美援朝革新运动筹备会。8月28日,桐城县公安局侦查收取了外籍教士戈森卫、都光中的违法罪证,并将他们移送安庆专署公安处集中处置。9月,在梅耿光交待认罪的情况下,专署武装民警依法将梅耿光、甘淑清(女)等7名帝国主义分子(以教士作外衣)驱逐出国境。同年底,至德县总堂的法国神甫葛上达等3人申请回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派人护送他们至香港出境。
此时,望江县西班牙教士柯徕柔、潜山县西班牙教士龚渤海亦自行回国。至1952年,各县均已将天主教中的帝国主义分子全部驱逐出境,天主教开始转入由区内人自行管理的状态。
安庆市天主教友首届代表大会于1954年12月召开,专署直属机关的教友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大会选举成立安庆市天主教爱国会,白兆升当选为主任委员。1965年,全区天主教房产仅剩9处,计房屋127间。“文化大革命”中均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占用。1986年,所占天主教房已全部退还,贵池县还开放了1所简易教堂,并成立了天主教爱国会(1984年10月)。1987年9月,全区登记在册的天主教修士、修女仅6人,另有一些老教徒也自动恢复了宗教活动。
三、教规教礼
天主教的教旨为忏悔罪过,上升天国,尊《旧约全书》为经典教本(圣经)。教规主要是七圣事”:一圣洗(婴儿生8天即“领洗”),二坠振(坚定信念),三告解(忏悔),四领圣体(以面粉和葡萄酒向耶稣祝圣),五终传(主礼者对病危人施行礼数),六礼品(提升神职的礼仪),七婚礼(在教堂中由神甫主持)。
教中的重大节日称“占礼”。公历8月15日为圣母升天节,12月25日为圣诞节。教内最高神职人员教皇,长驻意大利半岛上的梵蒂冈。安庆教区的首领称主教,各县教堂的首领称司铎,以下分修士、修女。民间统称传教者为教士,信教者为教徒。建国后已无教区之设,天主教爱国会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地、县统战部与民族宗教事务科均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有关宗教政策。
天主教又称罗马公教、加特力教,为古基督教的一个支流。清道光十一年(1831年)传入安庆;同治三年(1864年),江南教区派神甫熊成尧来安庆建立会口,同治十年在安庆黄家狮建造教堂1座。
光绪元年(1875年),法国传教士来建德县建立天主堂,至清末该县已有法国教堂19所。光绪十二年,法国传教士石资训(译音)入桐城县境传教。光绪十四年,法国教士笪味德入贵池县传教,并在县城九华山街购买民房5间作为临时教堂,后于光绪二十六年在城内古舜街建立正式教堂,领导县内殷汇镇、乌沙镇、马衙桥等10处分堂组织。同年,法籍神甫钟洪声入太湖县建立教堂。至光绪二十年,教士常川继在太湖县城设有总教堂,下辖徐家桥、弥陀寺、小池驿等8个分堂。光绪十八年,德国传教士入宿松传教,在县城设立了男女教堂各一所及杨福岭、二郎河、凉亭河等23所分堂。光绪二十年,西班牙教士曾入潜山县进行活动,旋即离去。光绪二十四年,在安庆传教的梅耿光派法籍司铎顾言入望江县传教,并开展活动。
光绪二十六年,天主教主持成立安庆教区,下辖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6县本堂;东流、至德、贵池的天主教则属于江南教区。光绪三十一年八月,法国天主教江苏区有传教士曹伯甫在潜山主持建立了县城教堂与王河、黄泥等公所。宣统二年(1910年)太湖县分教堂弥陀寺的教士王御坤、李资斌等进入今岳西县店前区冶溪乡等地传教,陆续发展教徒200人。至此,全区各主要乡镇均建立了由外籍教士把持的天主教活动场所,其中法国教士占据主导地位。
民国时期,外籍教士仍然遍行各地。安徽耶稣教会长恩思铎(译音)于民国2年(1913年)由安庆入桐城,在城西北便宜门创建了天主教堂,建筑面积1943平方米,房舍共59间,同时又在青草塥、义津桥(今属枞阳县)设立了分教堂。同年,西班牙教士亦在至德县尧渡镇设立总堂,下辖万年墩、桃园等4个公所;在贵池县的法国传教士离去后,改由西班牙人主持教堂事务。民国20年,太湖县登记在册的天主教徒达3700人;民国23年,潜山县天主教徒为300余人;东流、至德二县共有教徒3654人。民国24年,法国神甫离开桐城,天主教务改由西班牙神甫戈森卫、都光中(均译音)接管。民国27年日军侵入安庆,各地外籍教士已在枪炮声中避走大半。
至1949年初,天主教安庆教区共有外籍教士97人(含女教士9人)。桐城县天主教徒有1000余人;望江县为419人;贵池县有外籍教士5名、修女3名,中国员工213名;东流、至德2县教徒1500人;潜山县男教徒为51人,女修士32人。
二、天主教爱国会
1951年,开始发动群众揭露、控诉帝国主义分子借宗教外衣进行政治渗透、经济剥削与人身迫害的违法罪行,其中就有安庆总主教梅耿光等人在天主教会内窝藏汉奸、特务,并散布谣言等行为。当年4月22日,贵池县成立天主教革新委员会,县人黄怀民、洪惟德分别担任委员会正副主任,主持全县的教务;全县天主教徒共2417名,其中县城600多名,殷汇镇800多名。6月,安庆有300多名天主教徒举行誓师大会,宣布成立安庆市天主教抗美援朝革新运动筹备会。8月28日,桐城县公安局侦查收取了外籍教士戈森卫、都光中的违法罪证,并将他们移送安庆专署公安处集中处置。9月,在梅耿光交待认罪的情况下,专署武装民警依法将梅耿光、甘淑清(女)等7名帝国主义分子(以教士作外衣)驱逐出国境。同年底,至德县总堂的法国神甫葛上达等3人申请回国,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派人护送他们至香港出境。
此时,望江县西班牙教士柯徕柔、潜山县西班牙教士龚渤海亦自行回国。至1952年,各县均已将天主教中的帝国主义分子全部驱逐出境,天主教开始转入由区内人自行管理的状态。
安庆市天主教友首届代表大会于1954年12月召开,专署直属机关的教友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大会选举成立安庆市天主教爱国会,白兆升当选为主任委员。1965年,全区天主教房产仅剩9处,计房屋127间。“文化大革命”中均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占用。1986年,所占天主教房已全部退还,贵池县还开放了1所简易教堂,并成立了天主教爱国会(1984年10月)。1987年9月,全区登记在册的天主教修士、修女仅6人,另有一些老教徒也自动恢复了宗教活动。
三、教规教礼
天主教的教旨为忏悔罪过,上升天国,尊《旧约全书》为经典教本(圣经)。教规主要是七圣事”:一圣洗(婴儿生8天即“领洗”),二坠振(坚定信念),三告解(忏悔),四领圣体(以面粉和葡萄酒向耶稣祝圣),五终传(主礼者对病危人施行礼数),六礼品(提升神职的礼仪),七婚礼(在教堂中由神甫主持)。
教中的重大节日称“占礼”。公历8月15日为圣母升天节,12月25日为圣诞节。教内最高神职人员教皇,长驻意大利半岛上的梵蒂冈。安庆教区的首领称主教,各县教堂的首领称司铎,以下分修士、修女。民间统称传教者为教士,信教者为教徒。建国后已无教区之设,天主教爱国会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职务,地、县统战部与民族宗教事务科均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有关宗教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