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关于建立地震管理机构和增加人员编制等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编制领导小组文件
革编字(75)006号
省生产指挥组及各地、市、县革命委员会:
为了使地震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加强我省抗震防震工作,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测防和专业地震台站的测报工作,搞好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经省委研究决定:
(一)成立省、地、市及霍山、霍邱、金寨、寿县、六安、舒城、利辛、阜南、阜阳、颍上、凤台、巢县、肥西、肥东、含山、和县、庐江、无为、怀远、泗县、五河、灵璧、定远、枞阳、凤阳、嘉山、繁昌、泾县、当涂、宣城、歙县、贵池、太平、岳西、旌德、桐城、潜山、宿松、太湖县地震办公室,共定事业编制196名,其中,省地震办公室10人,设在省科技局内、由省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地区地震办公室5人,市和县地震办公室3人。
(二)省地震队和所属台站的人员编制在原有110名的基础上增70名,共计配180名事业编制。
特此通知。
安徽省革委会编制办公室
1975年3月10日
抄:国家地震局、省直各大组、省科技局、民劳局、人事局、财政局、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