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望江县良种示范繁殖场
坐落青草湖梢,其前身为1958年9月成立的县农科所(地址:大东门外张家坝)。1959年并入县委试验地(化龙桥东侧)。1962年因纠正“五风”,土地退赔给原社队。1963年迁往青草湖,与青草湖农场4队合并建成良种示范繁殖场。
建场初期,重点繁育棉花原种。1965年后,每年可提供岱字15号原种1.3~1.5万斤,并对水稻、麦类、小杂粮等品种,进行小区域多层次对比试验和大田示范,向社、队传播栽培技术和管理经验。棉花原种场建立后,示范场以水稻、麦类提纯复壮为主。每年向国家提供复壮良种8~10万斤。主要是珍珠矮、安庆晚等水稻品种。1977年,接受杂交稻不育系的繁育和制种示范任务。80年代,成为杂交稻制种基地和棉花良种繁殖区。1987年,向国家提供杂交稻种4.2万斤,棉花1级原种6.2万斤。
该场长期实行等级工资制,场下设队、组,划分作业区进行生产。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后,土地按职工人口划片包干,向场部上交管理费。1级工每亩交21元、2级工20元、3级工29元、4级工17元、5级工15元。管理费随生产发展逐年调整。排灌费、机电维修费,每亩交8元,医疗、工会经费,每亩交4元,由场统一使用。职工工资、福利费、生产费等,在承包土地收入中自理。种子、化肥、农药,由场垫款统一购买,按亩分发,年终结算到户收回。午收后,每个职工交场部周转金100元,年终退回。建场25年来(其中五年大水无收),除1965年收支持平,其余各年均亏损。前11年年均生产性亏损1.19万元,后14年年均生产性亏损1.8万元。25年累计收入129.44万元,财政拨补64.88万元,生产费97万元,人员工资90.93万元。
1987年底实有耕地328亩,其中水田153亩,旱地175亩。职工162人(其中正式职工72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技术员2人。年工资总额7.06万元(含离退休12人年工资额0.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94万元,生产用房1051平方米,职工宿舍1249平方米,大中型拖拉机1部,35匹马力,手扶拖拉机2部,30匹马力,柴油机1部,20匹马力,轧花机6台,碾米机1台,机动脱粒机2台,耕牛9头。
下载原文件
建场初期,重点繁育棉花原种。1965年后,每年可提供岱字15号原种1.3~1.5万斤,并对水稻、麦类、小杂粮等品种,进行小区域多层次对比试验和大田示范,向社、队传播栽培技术和管理经验。棉花原种场建立后,示范场以水稻、麦类提纯复壮为主。每年向国家提供复壮良种8~10万斤。主要是珍珠矮、安庆晚等水稻品种。1977年,接受杂交稻不育系的繁育和制种示范任务。80年代,成为杂交稻制种基地和棉花良种繁殖区。1987年,向国家提供杂交稻种4.2万斤,棉花1级原种6.2万斤。
该场长期实行等级工资制,场下设队、组,划分作业区进行生产。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后,土地按职工人口划片包干,向场部上交管理费。1级工每亩交21元、2级工20元、3级工29元、4级工17元、5级工15元。管理费随生产发展逐年调整。排灌费、机电维修费,每亩交8元,医疗、工会经费,每亩交4元,由场统一使用。职工工资、福利费、生产费等,在承包土地收入中自理。种子、化肥、农药,由场垫款统一购买,按亩分发,年终结算到户收回。午收后,每个职工交场部周转金100元,年终退回。建场25年来(其中五年大水无收),除1965年收支持平,其余各年均亏损。前11年年均生产性亏损1.19万元,后14年年均生产性亏损1.8万元。25年累计收入129.44万元,财政拨补64.88万元,生产费97万元,人员工资90.93万元。
1987年底实有耕地328亩,其中水田153亩,旱地175亩。职工162人(其中正式职工72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技术员2人。年工资总额7.06万元(含离退休12人年工资额0.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1.94万元,生产用房1051平方米,职工宿舍1249平方米,大中型拖拉机1部,35匹马力,手扶拖拉机2部,30匹马力,柴油机1部,20匹马力,轧花机6台,碾米机1台,机动脱粒机2台,耕牛9头。
下载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