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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
民国37年,有私营工业3户,总产值2万元;个体手工业2934户,总产值27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99.27%。1952年有私营工业8户,总产值16万元;个体手工业2885户,总产值32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2.89%。1953年开始对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有私营工业2户,总产值1万元;个体手工业1388户,总产值44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48.85%。1957年,私营工厂均已倒闭,个体手工业仅存313户,次年全部加入手工业合作社。1984年,国家开始放宽政策,个体手工业蓬勃发展。1985年个体手工业达1536户,从业2800人,总产值520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45%。1987年有个体手工业2147户,从业4576人,总产值159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