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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系统
1949年4月成立县工商管理局。8月,成立县粮食局。11月,成立县贸易公司,旋即撤消。1950年5月成立县供销合作总社。从这年9月起,安庆地区专卖事业、花纱布、土产等公司先后在县内设置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受县商业行政部门和安庆支公司双重领导,以安庆支公司领导为主。1951年6月,成立县工商科。同年,供销合作总社改为县合作总社,领导全县供销、消费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并负责本系统货源的组织工作。
1953年后,国营商业组建县公司。1954年10月,合作总社改为县供销合作社。1955年1月,成立供销经理部,县供销社遂变为行政机构。1956年1月,成立县农产品采购局,供销社将棉花收购、加工业务全部移交其经营。5月,县工商科改为商业科。1957年3月,县农产品采购局撤消,其业务、人员、资金并入供销社。11月,商业科改为商业局。年底,县供销社和商业局合署办公。
1958年成立县种子局。同年4月,县食品公司及华阳水产营业所并入县供销社,其下属站、组作为县社下属独立核算单位。5月,正式将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撤消商业系统的专业公司和供销系统的县级企业,组建农资、土产、副食品和工业品4个经理部,实行政企合一。同时把各区的供销社、百货分销处、食品站、水产组并为国营商店,作为商业局系统的基层组织。6月,在全县322个农业社中建立275个供销部。9月,人民公社取代乡镇建置后,商业部门开始下放机构。国营商店、合作商店、供销系统由人民公社商业科管理。1959年,各区粮油管理站同时挂上种子站牌子。1960年,区粮站曾与大公社粮食科合署办公,大队和生产队设专职粮食管理员和保管员,受同级党政和公社粮食科双重领导。
1961年,开始调整商业机构。是年6月成立城关贸易货栈,10月撤消县种子局,11月恢复县供销社,12月恢复国营商业公司及县社下属机构,撤销县以下国营商店,将原并入国营商业的合作商店人员及个体商贩退出来。1962年成立物资局,统管全县计划物资。1965年,县供销社也开始组建专业公司。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商业组织系统又经历一次大的折腾。1968年,赛口、高士、新坝、向阳4个合作商店与当地供销社合并。1969年,实行“取消科局、砍掉公司、同类合并、政企合一”的办法,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局、县委招待所并为县财贸站,下设百货、生产资料、土副产品购销和人民生活服务4个组。1970年10月,撤消县财贸站,恢复县物资局,成立粮棉局,再次将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1年,粮、棉分开,恢复县粮食局。同年4月,县商业局在华阳区供销社开展“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试点工作。5月,又将华阳区列为农村商业体制改革的试点,把华阳供销社、百货分销处、食品站、水产组并为华阳区商业站。1974年撤消。1975年,全县有3个区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领导小组,21个公社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158个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小组,贫管商业组织起初对农村商业网点实行“驻店管理”,后改为“店外管理”。1976年10月以后,自行消失。
1978年恢复县供销社,成立县外贸局。1979年正式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全县集市贸易。1984年成立县烟草专卖局。1987年,县商业局下辖百货、糖业、食品、盐业、蔬菜、饮食服务、五金交电化工、石油8个公司,县供销社下辖棉麻、农资、土产杂品、工业品4个公司,县粮食局下辖粮油议价、粮油工业、饲料3个公司,县物资局下辖燃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4个公司。除上述4个系统外,县内专门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专业公司还有归县计委管理的医药公司,农林局管理的种子、农机、木竹等公司,水产局管理的水产公司,烟草专卖局管理的烟草公司,外贸局管理的外贸公司。各专业公司和商业行政机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组成比较完备的商业组织系统。
1953年后,国营商业组建县公司。1954年10月,合作总社改为县供销合作社。1955年1月,成立供销经理部,县供销社遂变为行政机构。1956年1月,成立县农产品采购局,供销社将棉花收购、加工业务全部移交其经营。5月,县工商科改为商业科。1957年3月,县农产品采购局撤消,其业务、人员、资金并入供销社。11月,商业科改为商业局。年底,县供销社和商业局合署办公。
1958年成立县种子局。同年4月,县食品公司及华阳水产营业所并入县供销社,其下属站、组作为县社下属独立核算单位。5月,正式将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撤消商业系统的专业公司和供销系统的县级企业,组建农资、土产、副食品和工业品4个经理部,实行政企合一。同时把各区的供销社、百货分销处、食品站、水产组并为国营商店,作为商业局系统的基层组织。6月,在全县322个农业社中建立275个供销部。9月,人民公社取代乡镇建置后,商业部门开始下放机构。国营商店、合作商店、供销系统由人民公社商业科管理。1959年,各区粮油管理站同时挂上种子站牌子。1960年,区粮站曾与大公社粮食科合署办公,大队和生产队设专职粮食管理员和保管员,受同级党政和公社粮食科双重领导。
1961年,开始调整商业机构。是年6月成立城关贸易货栈,10月撤消县种子局,11月恢复县供销社,12月恢复国营商业公司及县社下属机构,撤销县以下国营商店,将原并入国营商业的合作商店人员及个体商贩退出来。1962年成立物资局,统管全县计划物资。1965年,县供销社也开始组建专业公司。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商业组织系统又经历一次大的折腾。1968年,赛口、高士、新坝、向阳4个合作商店与当地供销社合并。1969年,实行“取消科局、砍掉公司、同类合并、政企合一”的办法,商业局、粮食局、供销社、物资局、县委招待所并为县财贸站,下设百货、生产资料、土副产品购销和人民生活服务4个组。1970年10月,撤消县财贸站,恢复县物资局,成立粮棉局,再次将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71年,粮、棉分开,恢复县粮食局。同年4月,县商业局在华阳区供销社开展“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试点工作。5月,又将华阳区列为农村商业体制改革的试点,把华阳供销社、百货分销处、食品站、水产组并为华阳区商业站。1974年撤消。1975年,全县有3个区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领导小组,21个公社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158个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小组,贫管商业组织起初对农村商业网点实行“驻店管理”,后改为“店外管理”。1976年10月以后,自行消失。
1978年恢复县供销社,成立县外贸局。1979年正式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分管全县集市贸易。1984年成立县烟草专卖局。1987年,县商业局下辖百货、糖业、食品、盐业、蔬菜、饮食服务、五金交电化工、石油8个公司,县供销社下辖棉麻、农资、土产杂品、工业品4个公司,县粮食局下辖粮油议价、粮油工业、饲料3个公司,县物资局下辖燃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建材4个公司。除上述4个系统外,县内专门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专业公司还有归县计委管理的医药公司,农林局管理的种子、农机、木竹等公司,水产局管理的水产公司,烟草专卖局管理的烟草公司,外贸局管理的外贸公司。各专业公司和商业行政机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组成比较完备的商业组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