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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量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民国16年,城乡度量衡器具十分杂乱。度有工商营造尺、民间用尺、商用尺、矩尺多种,以工商营造尺为标准,每尺折合32厘米。容(量器)有斛、斗、升3种,以漕斛(又名仓斛,清代5斗为1斛,民国时2斗5升为1斛)为标准。衡有天平、砝码、杆秤、戥秤、重秤(台秤又名磅秤),16两为1斤,以库平为衡的标准。库平有部库平、县库平。民国17年推行“米突制”。长度以公尺为单位,容器以公升为单位,衡器以公斤为单位,但民间仍沿用旧制。尺有竹木直尺、米突尺、三角尺、曲尺、五尺多种,市尺长度为老尺的九五折。容器有制斛(即漕斛)、租斛、灰斛3种。斗、升分灰、制2种。10升为斗、10斗为担(4斛为担)。制斛每担以16两秤折重大米140斤,合市秤165斤(82500克)。灰斛每担145.5斤,合市秤171.5斤(85750克)。贸易用的液体容器,名“端子”,有竹制的或铁皮制的,分1斤、0.5斤、4两、2两、1两5种。秤分老秤与市秤,有天平、杆秤、戥秤、磅秤(台秤)多种。老秤100斤折合市秤117.5斤,市秤100斤合50公斤,老秤16两为1斤。但市场使用的有16两、18两、15两3钱、13两3 钱、漕另3(100斤多3斤)、漕另5。卖鱼用18两,卖柴用18两、漕另3或漕另5,药店、银楼多用戥秤,天平仅县地方银行办事处使用,砝码有0.5、1、2、3、5钱和1、2、3、5、10、20、50两(沿用清末砝码,用于金银计量)。
解放后,县逐步废除旧的度量衡制度,1950年从整顿粮行入手,以衡代容,淘汰斛、斗、升等容器,市场粮食购销,如大米按16两者秤每担140斤换算。1951年老秤改市秤,10月25日起,凡旧制16两为1斤的老秤,一律改为16两市制(清末旧制16两老秤,每两合37.3克,每斤合596.8克,民国旧制每两合37.5克,每斤合600克,现改市制每两合31.25克,每斤合500克)。1952年县工商科、工商联、合作总社、百货公司、税务局等单位联合组成市场管理委员会,抓计量管理工作。1953年各区成立工商小组,加强对私营工商户短斤少两的监督检查。
1958年县计量检定所有天平、允差砝码等检定标准器,着手开展衡器检定。1959年将16两市制改为10进位市制,即10两为1斤,每两合50克,每斤合500克。同年2月在城关试点,改台秤49台,秤砣277个,木秤318支。4月在华阳、鸦滩、长岭等区改杆秤1825支、台秤151台。12月26日改制完成。全县375个商业网点共有度量衡器3985支(台),全面采用10两制,与此同时,县计量检定所开展度量衡器周期检定。1965年,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开展农业用秤检修工作。到年底,连同商业度量衡器,共检修4450台(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将计量所人员抽走,计量工作由科技小组代管。1974年为便利木杆秤检修,成立城关镇衡器门市部。
1977年,药用戥秤采用公制。中药材批发以公斤为单位,零售和处方剂量以克为单位(每钱合5克),取消旧的16两戥秤。
1979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成立检定专业班子,开展对全县度量衡器的普查普检工作。1981年,木杆秤服务点由6个增至9个,各区镇使用的杆秤得以就近就地检修。是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派专人到池州学习血压计检修技术。1982年,检修血压计176台。是年台秤检修实行“三定”(定质量、定时间、定额)一包(包费用)责任制,杆秤实行包质、包修、包换,质量名列安庆地区第一。1983年,全县使用计量器具单位增至2488户,较1979年增加3倍,是1958年的5倍。是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在市场设校秤处,聘专人执勤,并设知青服务部,加强市场管理与服务,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8月派专人赴蚌埠市计量局学习天平检修技术,为县内天平检定管理填补了空白。
1984年改革市制,衡器以千克(公斤)为单位,长度以米为单位,量以升为单位。是年7月,县计量局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组织力量,绘制图纸,制订方案,与县鸦滩铸造厂密切协作,试制成从150~4500克15种规格的定量砣和三刀口千克制杆秤。上述两项成果均为省内首创。年底又试制50~100厘米的木米尺取代市制尺。1985年,城关商贸系统12个单位率先试行法定计量单位,并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活动。到7月底,城关有215个单位和个人,共采用千克制杆秤189支,米尺89支,50~500毫升量提250只,有35286种商品按法定计量单位更换了明码标签和帐表票证。9月,省标准计量局在望江召开全省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现场会,国家计量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刊物《SI知识与资料》报导了望江实行商贸计量改革的情况。
1986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检查了县直部、委、办8个部门和132个局、所、公司的15种报表、公文资料,以及广播、印刷、科技、城建等方面涉及计量单位的有关资料,全年共推行千克制杆秤4629支,米尺389支,毫升量提330只,更换台秤刻度片62台,产销定量砣40吨。到这年底,法定计量单位已推行到乡一级。此外,还开展了工业计量定级升级试点工作。全县计量器具发展到长、热、力、电、化、声、光、放射、无线电、时间频率10大类,共计92300台(件)。
1987年,检定全县工业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5736台(件),改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1765台(件);在商贸计量方面推行千克制杆秤15715支,米尺604把,量提490只。是年,县人民政府发布《望江县强制检定管理办法和第一批强检目录》,属强检的计量器具共31项52种,70587台(件),县计量测试所按规定对其中13项27种13093台(件)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解放后,县逐步废除旧的度量衡制度,1950年从整顿粮行入手,以衡代容,淘汰斛、斗、升等容器,市场粮食购销,如大米按16两者秤每担140斤换算。1951年老秤改市秤,10月25日起,凡旧制16两为1斤的老秤,一律改为16两市制(清末旧制16两老秤,每两合37.3克,每斤合596.8克,民国旧制每两合37.5克,每斤合600克,现改市制每两合31.25克,每斤合500克)。1952年县工商科、工商联、合作总社、百货公司、税务局等单位联合组成市场管理委员会,抓计量管理工作。1953年各区成立工商小组,加强对私营工商户短斤少两的监督检查。
1958年县计量检定所有天平、允差砝码等检定标准器,着手开展衡器检定。1959年将16两市制改为10进位市制,即10两为1斤,每两合50克,每斤合500克。同年2月在城关试点,改台秤49台,秤砣277个,木秤318支。4月在华阳、鸦滩、长岭等区改杆秤1825支、台秤151台。12月26日改制完成。全县375个商业网点共有度量衡器3985支(台),全面采用10两制,与此同时,县计量检定所开展度量衡器周期检定。1965年,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开展农业用秤检修工作。到年底,连同商业度量衡器,共检修4450台(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将计量所人员抽走,计量工作由科技小组代管。1974年为便利木杆秤检修,成立城关镇衡器门市部。
1977年,药用戥秤采用公制。中药材批发以公斤为单位,零售和处方剂量以克为单位(每钱合5克),取消旧的16两戥秤。
1979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成立检定专业班子,开展对全县度量衡器的普查普检工作。1981年,木杆秤服务点由6个增至9个,各区镇使用的杆秤得以就近就地检修。是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派专人到池州学习血压计检修技术。1982年,检修血压计176台。是年台秤检修实行“三定”(定质量、定时间、定额)一包(包费用)责任制,杆秤实行包质、包修、包换,质量名列安庆地区第一。1983年,全县使用计量器具单位增至2488户,较1979年增加3倍,是1958年的5倍。是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在市场设校秤处,聘专人执勤,并设知青服务部,加强市场管理与服务,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8月派专人赴蚌埠市计量局学习天平检修技术,为县内天平检定管理填补了空白。
1984年改革市制,衡器以千克(公斤)为单位,长度以米为单位,量以升为单位。是年7月,县计量局根据国家规定标准,组织力量,绘制图纸,制订方案,与县鸦滩铸造厂密切协作,试制成从150~4500克15种规格的定量砣和三刀口千克制杆秤。上述两项成果均为省内首创。年底又试制50~100厘米的木米尺取代市制尺。1985年,城关商贸系统12个单位率先试行法定计量单位,并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活动。到7月底,城关有215个单位和个人,共采用千克制杆秤189支,米尺89支,50~500毫升量提250只,有35286种商品按法定计量单位更换了明码标签和帐表票证。9月,省标准计量局在望江召开全省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现场会,国家计量出版社在全国发行刊物《SI知识与资料》报导了望江实行商贸计量改革的情况。
1986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检查了县直部、委、办8个部门和132个局、所、公司的15种报表、公文资料,以及广播、印刷、科技、城建等方面涉及计量单位的有关资料,全年共推行千克制杆秤4629支,米尺389支,毫升量提330只,更换台秤刻度片62台,产销定量砣40吨。到这年底,法定计量单位已推行到乡一级。此外,还开展了工业计量定级升级试点工作。全县计量器具发展到长、热、力、电、化、声、光、放射、无线电、时间频率10大类,共计92300台(件)。
1987年,检定全县工业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5736台(件),改制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1765台(件);在商贸计量方面推行千克制杆秤15715支,米尺604把,量提490只。是年,县人民政府发布《望江县强制检定管理办法和第一批强检目录》,属强检的计量器具共31项52种,70587台(件),县计量测试所按规定对其中13项27种13093台(件)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