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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国33年,县政府设人事室,配主任、人事管理员和助理员。
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人事科,配专职干部3人。1965年改为人事局,定编7人。1967年初机构瘫痪,1968年,其部分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办理。1976年恢复人事局。1987年,人事局编制16人,下设干部奖惩股、工资福利股、科技干部股和人才交流中心。
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人事科,配专职干部3人。1965年改为人事局,定编7人。1967年初机构瘫痪,1968年,其部分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办理。1976年恢复人事局。1987年,人事局编制16人,下设干部奖惩股、工资福利股、科技干部股和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