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封建时代,私塾遍及城乡。民国16年,省教育厅颁发《安徽改进私塾暂行规程》,其中规定塾师必须年满二十,品行端正,服膺三民主义。所学课程分必修、随意两科:必修科有三民主义、国语、常识、算术(笔算和珠算)、体育;随意科有艺术和音乐,县始有部分改良私塾出现。抗日战争时期,政府三令五申取缔私塾,但农村私塾依然大量存在。
私塾有蒙馆、经馆两种。蒙馆采用《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鉴略》、《幼学故事琼林》等启蒙教材,重在识字教学。一般是上午描红习字,下午诵读课文。经馆以“四书”、“五经”、《唐诗》、《古文观止》为主要教材,讲解课文,每旬逢三、八日作文一次,习字仍为重要课程。塾师一般要求有秀才以上的功名,多由学东选聘,也有塾师自行开馆授徒。报酬由学生家长支付,每生每年付稻谷多者7~8石,少则1~2石,学业时间一般为1年,春节后开学,腊月下旬结束。解放初期,对塾师采取团结改造政策,将私塾逐步改为民办小学。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第二节 书院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