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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考试制度
一、招生考试
民国时期,小学招生无须考试,适龄儿童都可入学。初中招生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对象为高小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国语、算术、常识、口试。根据招生计划分正取生与备取生,正取生缺额时,由备取生依次迭补。
解放初期,初中、初师招生,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录取。1953年起,由安庆地区统一招生,县设考点,初中考语文、算术2科。1958年高中招生,考政治、语文、数学等科。60年代初期,高中毕业生到安庆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大革命”时期,废除招生考试制度,采用所谓贫下中农推荐的方法。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1978年起,高校招生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统一阅卷,县组织考试,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政审、体检情况,参照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高中及中专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县分区设考点,地区统一阅卷,统一录取。1979年成立县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和公社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区、社的中小学招生工作。1982年起实行预选考试制度,名额分配到校,由县统一命题、考试、阅卷,被预选上才有资格参加中考,中考过后按中专、重点高中、改制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5个层次,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初中招生,由县统一命题,各乡(社)设考点,组织考试、阅卷,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考试科目:高校招生文科考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高中、中专招生,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史地;1981年改为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地(合卷)、理化生(合卷)。1985年,改为必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4科,其余理、化、生、史、地5科中抽考2科。初中招生考语文、数学2科,从1985年起,加考常识(占总分的20%)。1986年,取消高中毕业生预选考试,初中升学预选考试仍继续实行。
二、升级考试
民国时期,小学升级考试由各校主持,优秀生可以跳级。乡保学校升级考试制度松弛。初中升级考试,凡国文、数学、英语3门主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1门主科和2门以上副科不及格,或各科成绩总平均不及格者均留级。解放后初中、小学升级考试,语文、数学2科不及格或其中1科不及格,经过补考仍不及格者均留级。“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各年级学生不问成绩优劣,一律升级,学习期满,一律毕业。1977年以后,恢复升级考试制度,中学升级考试由地区或县统一命题,小学由县或区统一命题,留级面控制在5%以下。
民国时期,小学招生无须考试,适龄儿童都可入学。初中招生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对象为高小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考试科目为国语、算术、常识、口试。根据招生计划分正取生与备取生,正取生缺额时,由备取生依次迭补。
解放初期,初中、初师招生,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录取。1953年起,由安庆地区统一招生,县设考点,初中考语文、算术2科。1958年高中招生,考政治、语文、数学等科。60年代初期,高中毕业生到安庆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化大革命”时期,废除招生考试制度,采用所谓贫下中农推荐的方法。1977年恢复招生考试制度。1978年起,高校招生由国家统一命题,省统一阅卷,县组织考试,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政审、体检情况,参照考生所填志愿择优录取。高中及中专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县分区设考点,地区统一阅卷,统一录取。1979年成立县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和公社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区、社的中小学招生工作。1982年起实行预选考试制度,名额分配到校,由县统一命题、考试、阅卷,被预选上才有资格参加中考,中考过后按中专、重点高中、改制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5个层次,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初中招生,由县统一命题,各乡(社)设考点,组织考试、阅卷,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考试科目:高校招生文科考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理科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高中、中专招生,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化、史地;1981年改为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地(合卷)、理化生(合卷)。1985年,改为必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4科,其余理、化、生、史、地5科中抽考2科。初中招生考语文、数学2科,从1985年起,加考常识(占总分的20%)。1986年,取消高中毕业生预选考试,初中升学预选考试仍继续实行。
二、升级考试
民国时期,小学升级考试由各校主持,优秀生可以跳级。乡保学校升级考试制度松弛。初中升级考试,凡国文、数学、英语3门主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1门主科和2门以上副科不及格,或各科成绩总平均不及格者均留级。解放后初中、小学升级考试,语文、数学2科不及格或其中1科不及格,经过补考仍不及格者均留级。“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各年级学生不问成绩优劣,一律升级,学习期满,一律毕业。1977年以后,恢复升级考试制度,中学升级考试由地区或县统一命题,小学由县或区统一命题,留级面控制在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