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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种育苗
1、采种、引种
1952年县开始建立种子收购制度,分别由林业、供销、粮食部门收购,统一调运。
1955年,第一次在山区进行杉木、马尾松、油茶、油桐等树种的种子结实量和母树分布情况的种源调查。1957年,县林业部门划分种源区,确定龙湾区为油桐、油茶母林区,年产种量10万公斤;寺前区为杉木林区,年产种量2500公斤;小池区为松树林区,年产种量1250公斤;新仓区为栓皮栎林区,年产种量5000公斤。当年全县共采种12.5万公斤,主要是石栎、白栗、青冈栎、小叶栎、栓皮栎、油茶、油桐、杉木、马尾松、樟树、银杏、枫杨、桃、梨等树种。
“大跃进”期间,未正常进行采种,全县采种量只有1500——2500公斤。
60年代中期,贯彻“三自”(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方针,采取专业队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采种以自用为为,仅收购一小部分杉木、马尾松、油茶和板栗等主要造林树种。
70年代,在狠抓“停(停垦还林)、造(植树造林)、封(封山育林)、管(管理山林)、节(节约用材和烧柴)”五字措施的同时,大抓采种工作,坚持就地采种,就地育苗,并且号召机关、厂矿、学校带头采种育苗。每年除大量采集杉木、马尾松、油桐、油茶、苦楝、枫杨、刺槐、泡桐等主要树种外,还采集樟树、檫树、毛棕、乌桕等树种。1976年以后,以采集油桐、油茶、杉木种籽为主。
80年代,主要采集马尾松、杉木、板栗、刺槐、枫杨、泡桐等树种。从1983年起,每年收购一部分马尾松、杉木种籽和少量枫杨种籽,其它树种均自采自用。
在采集本地树种的同时,也积极引进和调入外地的优良树种。1955年冬,首次从南京引种法梧,第二年育苗1亩并出圃栽培;还从湖南调入杉木良种100公斤,育苗5亩多。1957年冬从河北调入核桃种1500公斤,第二年育苗6亩。
1970年,从桐城苗圃引进8株二年生水杉苗,移植于县苗圃,全部成活,成为母树林。1973年从宿县地区调进荆条2750公斤,杞柳树苗2000公斤,在长河沙滩改造地区及城关镇和新仓、小池、江亭、向阳等区栽植。1974年从庐山种子公司购进池杉种7.5公斤,在县苗圃育苗。同年,安徽省农林局寄给县委书记赵杰中火炬松种籽1公斤,分配给徐桥的新丰、凉亭的红旗、安乐的黄泥3个大队和县苗圃实验育苗,基本获得成功。1984年从泾县调入大批杉木良种。
建国30多年来,引进的树种还有金钱松、喜树、水松、小叶桉树、鹅掌楸、柳杉、缨络柏、千头柏、蜀柏、鹭鸶柏、龙柏、雪松、油橄榄等树种,多数引种成功。水杉、法梧、池杉、喜树、雪松、火炬松、湿地松已成为县主要造林和四旁绿化树种。
2、育苗
(1)个人、集体育苗
建国前,农村造林一般是插条或播种,极少培育实生苗。
建国初期,造林苗木主要由国营苗圃提供,乡村只有零星面积育苗。农业合作化后,集体进行育苗,1956到1958年,年育苗面积100——200亩。
60年代,社队集体开始办小苗圃,培育杉木、马尾松、苦楝、枫杨等苗木。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社队林场把育苗做为主要经营项目之一。1972年林场育苗1864亩,占全县育苗总面积2063亩的90.35%。1973年,县提出农村育苗面积应占耕地总面积的1%。全县造林苗木自给有余。“五五”期间,为适应油茶基地建设的需要,育苗主要树种除杉、松外,即以油茶为多,还培育了柳杉、泡桐、梧桐、漆树、黑松、板栗、枫杨、刺槐、苦楝等苗木。
80年代初,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后,农村育苗采用集体和个人同时并举的形式。1982年,县林业部门对育苗给予资金补助,验收合格者每亩补助50——100元,全县共补助3085元。1985年提高到每亩150——200元,全县共补助40260元。自1984年开始,同时给予粮食补助,育苗合格者每亩奖售贸易粮500公斤。1984年共给奖售粮119625公斤,1985年共给奖售粮212025公斤。这些措施调动了群众育苗的积极性。1983年农村育苗533亩,其中农户育苗173亩;1985年农村育苗700亩,农户育苗就占650亩。育苗的树种仍以松、杉为主,占育苗总面积的一半左右,其次是泡桐、板栗、苦楝、枫杨等,也培育了小面积的水杉、池杉、国外松、川楝、意大利杨、樟树等苗木。
1940——1985年农村育苗面积(株数)统计表

(2)国营苗圃育苗
1952年开始由县农场兼营树苗,每年育苗15——20亩,主要是马尾松。1955年,县建立国营苗圃,当年在陈家湾和老城县政府旧址育苗30亩,以杉、松为主,还有白杨、枫杨、樟树、栓皮栎、白果、侧柏、女贞、冬青等树苗,并引进法梧、金钱松进行培育。1955年夏,在岔路选择新址重建苗圃,将原国民党县政府的17间房屋划归苗圃,圃地面积90亩。当时配有主任1人,其他干部、工人4人。1956年县苗圃共生产松苗3301万株,杉苗1183万株,其它树苗969万株,全部无偿供应乡村造林,是当时荒山造林的主要苗源。从60年代至70年代,县苗圃育苗主要以马尾松为主,其次是泡桐、刺槐、苦楝、枫杨等。再次是桃、梨、板栗等。1970和1974年分别从外地引进水杉苗和池杉、国外松种籽进行繁育,为推广水杉、池杉、国外松造林提供了种源。
80年代以后,县苗圃人员逐渐增多,至1985年共有职工24人,其中干部7人,圃地面积也扩大到93亩。县苗圃育苗开始由以造林树种为主转为以四旁绿化的风景树苗为主,发展水杉、柳树、泡桐、刺槐、枫杨、喜树、苦楝、法梧、池杉等苗木,后又增加女贞、柏类树种;同时,也培育少量杉木、马尾松、檫树、樟树、大关杨、黑杨和板栗、乌桕、核桃、油茶、桃、梨等树苗,兼营部分观赏花卉,进行多种经营。1985年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圃地划片到人,包干育苗。
二、成片造林
建国前,县造林树种有杉木、马尾松、油桐、毛棕、生漆等,小面积成片造林以杉木和松树为主。造林形式主要有二:1、判山造林。无山或少山的农民,在每年秋冬季节,几户或几十户合伙去判地主或公堂的林山,群众俗称“判青山”,也就是地主或公堂将自己的成片林山,判卖、出租给佃户。出租前双方订好合同,议好出租时间、插苗还山等事宜。待树木伐光后,由佃户割草炼山、整地,翌年春开始插苗造林,大多播下三年桐,当年间种两届农作物,第二年春又补植、耕种,这样3年6届后佃户再还山。还山时,山主要检查插苗成活率和生长情况,不合格者,责其继续补植。佃户所种的油桐,只允许采摘4——6年的果实,以后油桐收入全部归山主所得。2、私山造林。有私山的农户,根据需要在自家私山上砍柴伐树,进行补植、造林。
建国前几个年度造林统计表

建国后,县山林权属几经变更,各个时期造林形式不一。
建国初期,国有山与私有山并存,造林形式主要有:1、公营造林。由林业部门提供种苗和造林费用,负责造林。这种形式造林面积很小,起示范作用。2、公私合作造林。这是主要造林形式。一般是由林业部门提供种苗和安排造林山场,由山场所在地群众出劳力做价计股,订立分红合同,收入大多归群众。1954年安庆专员公署规定,统一分成比例,国家得1成,群众得9成,印发股票,取信于民,提高群众造林积极性。3、群众合作造林。由若干户群众共同造林,收入按合作股份分成,林业部门予以协助和技术辅导。4、私营造林。各家各户在私山上造林,面积较少。
50年代中期,实行农业合作化,以农户合作造林的形式为主。随着大多数山林折价入社,则由农业社或人民公社统一组织群众集体造林。
1962年,给社员划分自留山之后,私人在自留山上造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1966年春,各地开始自力更生创办林场,至1967年底,全县共有社队林场72个,专业队120个。专业队的劳力由社队抽凋,实行评工记分,回队分配。一般1个林场1个专业队,分成若干组,面积大的林场有2——3个专业队。林场造林以专业队、组为主。1967年林场专业队、组造林面积占全县造林总面积的70%。
70年代初期,继续发展社队林场,山区建设以油茶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丘陵地区积极响应县委首次提出的“杉竹下山”的号召,营造大面积的杉木林。除专业队造林外,重点地带由社队统一组织劳力进行会战。1974年2月,小池、新仓两区毗连的5个公社18个大队组织大会战,栽杉树13600亩,连成万亩池园杉树基地。1975年1——4月,牛镇区天桥、龙湾、牛镇3个公社组织万人进军荒山,创建3个公社林场,建立6000亩连片油茶基地。这种由社队统一组织劳力造林(所出劳力实行评工记分、回队分配)的办法,是70年代造林的主要形式。
1981——1982年进行林业“三定”后,集体山场大多数划为责任山和自留山,造林形式也由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
1983和1984年,大力支持和发展林业专业户、重点户,对积极绿化责任山、自留山的造林大户实行奖励政策,出现了大户承包和联户承包造林的新形式。大户承包造林,是除在自家“两山”(责任山、自留山)造林外,还承包其他农户的荒山进行造林和经营管理,收益由承包者、山场原使用者和山权所有者(队)按一定比例分成,大头归承包者。联合承包造林是由若干农户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投资投劳承包荒山造林和抚育管理,收益按比例分成。无论大户或联户承包造林,都要签订《荒山承包造林合同书》,议定承包期限,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共同遵守。至1985年,全县共发展林业“两户”(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304个,其造林面积1983、1984、1985年分别为2590亩、1387亩、10845亩,最多的1985年的造林面积占当年全县造林总面积的31.56%。
建国后30多年中,造林树种不断增多,并且重点突出。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主要树种有杉、松、竹、油桐、油茶、生漆、栓皮栎等。1965年开始营造乌桕、板栗等经济林木,后在山区逐渐扩大杉木、油茶、油桐、毛竹的造林面积,丘陵地区继续发展松树、乌桕和果木,圩畈区以杨、柳、苦楝等为主。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大面积营造杉树和桑树。1976年太湖被定为省重点补助的油茶基地县,从此各地成片营造油茶、油桐混交林,1976至1980年,全县共造油茶林7.5万亩。1978年同时进行生漆基地建设,当年栽漆树近40万株。80年代初,杉木、油茶造林并举,并发展毛竹、生漆、松树、油桐等多种林木。1984年,着手进行杉木丰产林基地建设。1985年,调整了林业生产结构,大量栽植板栗,使之成为全县除杉木外的一种主要的造林树种。
1949——1985年全县造林面积统计表

三、四旁绿化
四旁植树,绿化、美化环境,是太湖县人民的传统。早在清乾隆十九年(1754),开挖县治西河道时,堤坝上就曾植柳树万株,称之为“万柳堤”。不仅城旁河堤历来栽植树木以固堤防,县内公路两侧亦栽树成荫,美化环境。民国27年(1938),县政府规定本县境内公路一律栽植行道树。
建国后,四旁植树列为林业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52年,县人民政府指示各地在春季造林运动时,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利用水沟、宅地、园地、道旁等空隙地段,种植各种树木。1956年春,县直机关干部在东山头、城西等地营造风景林、“三八”妇女林和青年林,进行植树绿化。60年代以后,加强了公路绿化工作,公路两侧至少栽上一行树木,并且不断改进和完善具体措施,加强管护。
70年代初期,丘陵区在路旁、渠道旁、村旁积极种植杉木、油桐、油茶、枫杨、水杉、泡桐、樟树等树种。1974年从宿县地区引进的荆条、杞柳树种亦栽植于村旁和河岸渠边。1976年,对全县250个大队四旁植树情况的抽样抽查,已基本实现村旁的绿化,水旁、路旁的绿化程度约为40%。全县四旁树木共计472.74万株,蓄积量37967立方米,其中杉树50.78万株,蓄积量4149立方米;松树23.98万株,蓄积量14354立方米;竹类103.9万株,经济林树木55.49万株,杂树238.59万株。
种花种草,是四旁绿化的一个重要方面。1984年春,县苗圃经营花卉苗木,促进了花卉的发展,至1985年,花木品种在千种左右,主要有花石榴、果石榴、海棠、月桂、天竹、金橘、黄杨、花柏、竹柏、龙柏、金钱松、五针松、山茶花、菊花、梅花、紫薇、迎春花、月季、牡丹、芍药、杜鹃、鸡冠花、金银花、文竹、蕨类、白兰、蒲葵、红叶月桂、米兰、茉莉、苏铁、仙人掌、君子兰、水仙、南洋杉、槟兰等。
四、义务植树
1982年2月,县人民政府为了贯彻执行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决定成立太湖县绿化委员会,并就在全县开展义务植树的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1984年10月县绿化委员会转发了安徽省绿化委员会的《绿化工作检查评比和奖惩办法(试行)》。
1985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春季突击植树造林的紧急通知中,要求11岁以上的公民每人义务植树4株以上,县绿化委员会和县直党委也做了部署。同年4月,县绿化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县直单位和城关镇的义务植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报全县,对义务植树任务完成得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少数没有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进行批评,并按其应尽植树义务的职工以一个劳动日的平均工资收取绿化费。
自1982年开展义务植树运动以来,全县每年约有20万人参加义务植树,四旁植树有一半以上是义务植树完成的。1982至1985年,全县义务植树共850万株,其中1982年280万株,1983年370万株,1984年110万株,1985年90万株,保存率60%以上。
五、林业基地建设
1、池园杉树基地
70年代初期,县委书记赵杰中把大搞杉树下山做为振兴太湖林业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1973年县委决定建立池园杉树基地。
池园杉树基地,东起小池河以西,西至刘镇河以东,南从黑河以北,北至高界公路以南。包括中心公社的孔河、应寨、白庙3个大队;小池公社的毛安、新民、四义、光华、桥头5个大队;花园公社的立新、百圩、花园、九姑、新庄、方岭6个大队;刘山铺公社的团结、东风、永红、向阳4个大队。计有山场面积48600多亩,均为疏林山。为建设好这个基地,县成立池园杉树基地建设指挥部,公社、大队分别成立中队和分队,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造林,统一管理,农闲大干,农忙小干,冬春突击干,专业班子常年干。山权不变,按劳力投工,按受益负担。从1973年冬开始到1978年基地建成,共办起5个公社林场、22个大队林场、52个生产队林场,专业班子226人,营造面积较大的杉树片27个,造林面积21800亩,其中杉木20500亩、竹43亩、杂树1257亩,基本上改变了该地区疏林荒山的面貌。但由于土壤贫瘠,气候条件对杉树生长不甚适宜,管理不好,后杉树总面积和总株数的保存率只有50%左右,树木长势不佳,有的已成小老树,只有极少数土壤肥沃的地方生长较好。
2、油茶林基地
1971年12月,县将油茶生产列为“四五”规划建设项目之一。1976年县被列为全省10个重点补助的油茶基地县之一后,县和基地区、社、队层层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全县规划油茶基地56片,面积15万亩,其中山区13万亩,丘陵畈区2万亩,重点分布在牛镇区和北中区,其次为弥陀、黄镇、寺前区。
通过采取群众会战、办场与生产队逐片发展相结合的办法,全县油茶林面积达10万亩,共办社队油茶场94个,其中公社场15个,大队场79个,固定专业人员1100多人。较大的有天桥、龙湾、牛镇、李杜等公社油茶场,天桥和龙湾两场连成一片,总面积3000多亩,牛镇公社场1500亩,李杜公社场2000多亩,均为油茶、油桐混交林。
3、杉木丰产林基地
1984年6月,在全面粗线条的调查基础上,拟出在天桥、龙湾、九田、田家、辛冲、黄岗、望天、五珠、桐山、赵河、佛图、罗溪等12个乡营造杉木丰产林的规划设计,总面积95843亩,其中荒山荒地61412亩,疏林地4016亩,灌丛地29384亩,新造未成林地433亩,人工幼林598亩。在建设基地过程中,各级党政领导抓得扎实,普遍签订了承包合同,并由农业银行给予一定的贷款,林业部门预付部分造林费和做好技术服务工作。1985年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面积3568亩,其中验收合格面积3044亩。
六、抚育措施
1、幼林抚育
县造林的大宗树种杉木、油桐、油茶、板栗等,一般都要进行幼林抚育。其措施主要包括土壤管理、幼林管理、补植、保护等。常用的方法是:除草、补植和间苗定株。
山区林农对幼林抚育长期以林粮间作、以耕代抚的方式为主。一般是在春季造林后种植春季作物,也有在炼山整地后造林前种植农作物,每年耕种两届,每届进行2——3次除草,使之得到全面抚育。70年代后期,林业部门规定,新造未郁闭幼林中不得种植高梁、玉米、谷子等高杆作物,也不准套种红薯之类攀藤作物,以防止对幼苗生长的影响,其它林粮间种的作物,最长年限为3年,4年后一般不再兴种。
新造幼林经过当年秋季检查验收,成活率不到80%的,来年春要进行补植,直至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且分布均匀为止。
对直播的油茶、油桐幼林,主要是间苗定株,每棵仅保留健壮苗一株。对杉木丰产林,有少数地方开始进行小面积的施肥、除萌抹芽。对板栗、柑橘等果木,主要采取修枝和施肥管理。
2、成林抚育
各地对成林的抚育,主要采取间伐措施。70年代之前,没有进行以抚育为目的的间伐作业;80年代后,才开始在乡村林场进行以杉木林为主的抚育间伐。间伐的程度根据林木密度而定,15——2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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