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五节 乡镇工业企业
一、发展概况
1958年,在“大跃进”的高潮中,区、镇、社、队层层办厂,大小达330个,到1960年1月,登记在册的社办工业有32种行业、119个厂,除黄镇区缺登记资料外,全县有社办工业职工4122人,其中最大的北中冶炼厂252人,寺前农机厂229人,最小的姑塘食品厂4人。9月5日,中共太湖县委在《关于手工业企业调整意见》中指出:“农村社办工业原则上全部下放,区、公社一般不办工厂,但考虑到产品余缺调剂,有些企业可以保留下来。保留的原则是:原来由城镇手工业工人组成的合作组织,可以恢复;手工业产品集散的大集镇,保留必要的铁木竹行业;一地产多地销传统名牌产品如方铁、皮纸,可以保留,由供销合作社组织生产,保留人员不得超过1957年的数额。”1961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逐步恢复7区(黄镇、北中未恢复)1镇铁木竹生产合作社,同时恢复石霞、石马、小池、罗溪、山龙等传统竹木生产地区的竹木器生产供销合作社。1962年4月,县手工业管理局组织一次全县性登记调查,县以下社办工业尚有120个小厂、职工1523人,从事季节性生产。其中城关镇5个,212人;北中区7个,81人;小池区5个,51人;江亭区8个,100人;弥陀区9个,117人;新仓区22个,234人;黄镇区13个,123人;寺前区8个,45人;徐桥区16个,685人;石霞、石马、罗溪竹器供销生产社,小池木梳供销生产合作社,石霞木粉供销生产合作社,社员共673人。12月,县委明确规定:“社办工业粮油由公社供应。”1963年1月,核定各区手工业企业编制762人,其中弥陀区75人,北中区20人,牛镇区46人,小池区70人,城关镇162人,寺前区25人,徐桥区224人,江亭区15人,黄镇区75人,在编范围内粮食由国家供应。另保留天桥铸锅厂27人,新仓石灰厂52人,粮食仍由国家供应。其余社办工业企业职工口粮由公社供应,后由于口粮供应困难,社办工业企业相继停办。
1970年,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贯彻之后,全县又以国家支援人民公社资金,办起16个公社、1个大队(陈明大队)农机修配厂,配有“三床(车床、刨床、钻床)、“一机”(柴油机),当年创社办工业总产值49万元。继后,全县共办小窑厂81家,石灰厂23家,土纸厂21家,竹木厂68家,小煤矿6家,蛭石矿6家,土瓷厂4家,茶厂8家,1972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73.75万元。社办工业企业开始复兴本是好事,但被一些思想极左的人斥之为“弃农务工”、“抓钱丢线”、“资本主义尾巴”等等,致使产供销问题得不到应有支持,1974年工业总产值下降到24.56万元。
1976年中共中央为扶持社办企业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政策。1977年县恢复成立社队工业局,定编8人,专管社队企业,加强领导,社队工业企业再次起步。当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35.86万元。80年代后,国家逐步放宽政策,把发展乡镇企业业提到发展农业经济奔小康的重要位置,县乡镇企业开始腾飞。1981年,仅农业机械修配行业即增至25家,职工358人。工业总产值上升到120万元。1982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234万元。主要产品有水电、石灰、煤炭、石英砂、瓷土、日用陶器、瓷器、皮纸、土纸、炸药、墨汁、墨水、糊精、粉笔、灭蚊片、花炮、磷肥、砖、瓦、铁制品、木制品、竹制品、水泥制品、有机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饮料瓶、竹编工艺品、精麻、服装、涂料、人造大理石、糕点、果汁酒、饮料等100多个品种。1985年,乡镇在册企业1055户,从业人员6532人。其中乡办143户,3513人;村办912户,3019人。产值713.21万元,其中乡办506.90万元,村办206.30万元。农村新经济联合体中,工业联合体53户,从业1289人,固定资产原值19.73万元,总收入119.2万元,总支出60.55万元,上交税金2.94万元,提留3.47万元,人均所得422元。
1985年乡镇企业概况表
二、企业简介
太平煤矿:位于太平乡群丰村,建于1969年10月。开始设备简陋,靠人力运输,用煤油灯照明,通风也较差,后逐步实行机械运输和电力通风、照明、排水。煤产量由1970年的700吨稳步上升到1985年的5600吨,年产值由1970年的2.06万元上升到1985年的11万元。现有职工121人,固定资产原值1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城西粮油食品加工厂:建于1958年,始以加工油脂为主;80年代后,兼营农机修理、粮食加工等,年产值20万元。现有职工37人,固定资产原值11万元。
中心花炮厂:1980年建,生产电光鞭等各类烟花炮竹45个品种,远销大江南北10多个省市。烟花中“绿叶腾空”、“万紫千红”、“五彩缤纷”、“银星闪闪”深受用户赞誉。1985年2月,全省首届烟花炮竹评比会以“质量可靠、造型新颖、燃放效果好”获两项创新奖,5项优质奖。1985年产值70万元,利税14.3万元,现有固定资产22万元,全乡1260户中有504户参加该厂生产,职工不固定,最高时达800人,年均工资收入达15万元以上。
城关时装厂:1982年从上海引进技术,生产各式童装、西服、时装100多个品种,款式新颖,畅销全国10多个省市,被列入省出口公司商品出口计划;职工112人,1983——1985年年均产值73万元,上交利税15万元。
徐桥面粉厂:建于1983年,以代粮食部门加工建设粉、标准粉、富强粉为主,自营为辅,年均产值60万元以上,年均利润1.8万元、税金0.75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3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900余元。
白银瓷厂:1983年投资110万元,从江西引进技术,生产碗、盘等不同规格的日用瓷器100余种,远销湖北、上海等地。现有6门、8门瓷窑各1座,容积153立方米,部分瓷土由本县河口乡采掘供应,职工32人,年均产值60万元。
1985年县产值10万元以上乡镇工业企业概况表
三、资金来源
50年代末,发展社办工业,资金来源靠行政手段平调农业社、手工业社的公共积累,1962年纠正“平调风”,倾产退赔,导致社办工业一哄而散。70年代吸取教训,坚持自力更生,筹措发展资金。主要资金来源有四:一是集资入股,按股分红。1970年,太平公社群丰大队9个生产队各集资600元,兴办群丰煤矿,煤矿发展后,第二年即退还全部集资。1975年,罗溪乡与梅岭、梅河两个村各集资6000元,兴办植物油加工厂,两年后,梅岭、梅河两个村退股,全部由乡接办。二是自我积累,以老带新。太平乡煤矿利用自身积累,先后扩建农机修造厂、轮窑厂、铸造厂、食品厂,使乡镇企业越办越旺。三是带资进厂,不计息,不分红。县塑料编织厂进厂职工每人带资100元,徐桥东湖塑料厂每人带资200元,充实企业发展资金。四是国家扶持,给予无偿或有偿无息和低息贷款。1977至1979年,国家给乡镇企业扶持资金16万元,全部实行无偿,享受支持的乡镇企业44个。1980至1982年,国家拨给乡镇企业35.89万元,其中无偿9.04万元,有偿无息26.85万元,享受支持的企业116个。1983年,国家在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中,拨给有偿无息资金1万元,享受的企业2个,同年将国家无偿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全部改成贴息,由乡镇企业按县核定指标向银行申请贷款,年终由县乡镇企业局按银行凭证付息,贷款到期由企业自行偿还。全县通过这种形式支持的企业29个,总计贴息31.43万元,其中1983年4.51万元,1984年8.2万元,1985年18.72万元。这种支持的办法见效快,1983年贴息贷款支持的白银瓷厂、中心花炮厂、徐桥轮窑厂、徐桥面粉厂、城西、寺前、龙湾机制窑厂的企业,全部做到当年筹建,当年投产,当年得益。1983至1985年,国家还在支农周转金中给乡镇企业投放有偿无息贷款16.77万元,享受各种贷款扶持的乡镇企业共78个。
1958年,在“大跃进”的高潮中,区、镇、社、队层层办厂,大小达330个,到1960年1月,登记在册的社办工业有32种行业、119个厂,除黄镇区缺登记资料外,全县有社办工业职工4122人,其中最大的北中冶炼厂252人,寺前农机厂229人,最小的姑塘食品厂4人。9月5日,中共太湖县委在《关于手工业企业调整意见》中指出:“农村社办工业原则上全部下放,区、公社一般不办工厂,但考虑到产品余缺调剂,有些企业可以保留下来。保留的原则是:原来由城镇手工业工人组成的合作组织,可以恢复;手工业产品集散的大集镇,保留必要的铁木竹行业;一地产多地销传统名牌产品如方铁、皮纸,可以保留,由供销合作社组织生产,保留人员不得超过1957年的数额。”1961年2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逐步恢复7区(黄镇、北中未恢复)1镇铁木竹生产合作社,同时恢复石霞、石马、小池、罗溪、山龙等传统竹木生产地区的竹木器生产供销合作社。1962年4月,县手工业管理局组织一次全县性登记调查,县以下社办工业尚有120个小厂、职工1523人,从事季节性生产。其中城关镇5个,212人;北中区7个,81人;小池区5个,51人;江亭区8个,100人;弥陀区9个,117人;新仓区22个,234人;黄镇区13个,123人;寺前区8个,45人;徐桥区16个,685人;石霞、石马、罗溪竹器供销生产社,小池木梳供销生产合作社,石霞木粉供销生产合作社,社员共673人。12月,县委明确规定:“社办工业粮油由公社供应。”1963年1月,核定各区手工业企业编制762人,其中弥陀区75人,北中区20人,牛镇区46人,小池区70人,城关镇162人,寺前区25人,徐桥区224人,江亭区15人,黄镇区75人,在编范围内粮食由国家供应。另保留天桥铸锅厂27人,新仓石灰厂52人,粮食仍由国家供应。其余社办工业企业职工口粮由公社供应,后由于口粮供应困难,社办工业企业相继停办。
1970年,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贯彻之后,全县又以国家支援人民公社资金,办起16个公社、1个大队(陈明大队)农机修配厂,配有“三床(车床、刨床、钻床)、“一机”(柴油机),当年创社办工业总产值49万元。继后,全县共办小窑厂81家,石灰厂23家,土纸厂21家,竹木厂68家,小煤矿6家,蛭石矿6家,土瓷厂4家,茶厂8家,1972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73.75万元。社办工业企业开始复兴本是好事,但被一些思想极左的人斥之为“弃农务工”、“抓钱丢线”、“资本主义尾巴”等等,致使产供销问题得不到应有支持,1974年工业总产值下降到24.56万元。
1976年中共中央为扶持社办企业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政策。1977年县恢复成立社队工业局,定编8人,专管社队企业,加强领导,社队工业企业再次起步。当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35.86万元。80年代后,国家逐步放宽政策,把发展乡镇企业业提到发展农业经济奔小康的重要位置,县乡镇企业开始腾飞。1981年,仅农业机械修配行业即增至25家,职工358人。工业总产值上升到120万元。1982年,工业总产值上升到234万元。主要产品有水电、石灰、煤炭、石英砂、瓷土、日用陶器、瓷器、皮纸、土纸、炸药、墨汁、墨水、糊精、粉笔、灭蚊片、花炮、磷肥、砖、瓦、铁制品、木制品、竹制品、水泥制品、有机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饮料瓶、竹编工艺品、精麻、服装、涂料、人造大理石、糕点、果汁酒、饮料等100多个品种。1985年,乡镇在册企业1055户,从业人员6532人。其中乡办143户,3513人;村办912户,3019人。产值713.21万元,其中乡办506.90万元,村办206.30万元。农村新经济联合体中,工业联合体53户,从业1289人,固定资产原值19.73万元,总收入119.2万元,总支出60.55万元,上交税金2.94万元,提留3.47万元,人均所得422元。
1985年乡镇企业概况表
二、企业简介
太平煤矿:位于太平乡群丰村,建于1969年10月。开始设备简陋,靠人力运输,用煤油灯照明,通风也较差,后逐步实行机械运输和电力通风、照明、排水。煤产量由1970年的700吨稳步上升到1985年的5600吨,年产值由1970年的2.06万元上升到1985年的11万元。现有职工121人,固定资产原值12万元,流动资金15万元。
城西粮油食品加工厂:建于1958年,始以加工油脂为主;80年代后,兼营农机修理、粮食加工等,年产值20万元。现有职工37人,固定资产原值11万元。
中心花炮厂:1980年建,生产电光鞭等各类烟花炮竹45个品种,远销大江南北10多个省市。烟花中“绿叶腾空”、“万紫千红”、“五彩缤纷”、“银星闪闪”深受用户赞誉。1985年2月,全省首届烟花炮竹评比会以“质量可靠、造型新颖、燃放效果好”获两项创新奖,5项优质奖。1985年产值70万元,利税14.3万元,现有固定资产22万元,全乡1260户中有504户参加该厂生产,职工不固定,最高时达800人,年均工资收入达15万元以上。
城关时装厂:1982年从上海引进技术,生产各式童装、西服、时装100多个品种,款式新颖,畅销全国10多个省市,被列入省出口公司商品出口计划;职工112人,1983——1985年年均产值73万元,上交利税15万元。
徐桥面粉厂:建于1983年,以代粮食部门加工建设粉、标准粉、富强粉为主,自营为辅,年均产值60万元以上,年均利润1.8万元、税金0.75万元。现有固定资产13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900余元。
白银瓷厂:1983年投资110万元,从江西引进技术,生产碗、盘等不同规格的日用瓷器100余种,远销湖北、上海等地。现有6门、8门瓷窑各1座,容积153立方米,部分瓷土由本县河口乡采掘供应,职工32人,年均产值60万元。
1985年县产值10万元以上乡镇工业企业概况表
三、资金来源
50年代末,发展社办工业,资金来源靠行政手段平调农业社、手工业社的公共积累,1962年纠正“平调风”,倾产退赔,导致社办工业一哄而散。70年代吸取教训,坚持自力更生,筹措发展资金。主要资金来源有四:一是集资入股,按股分红。1970年,太平公社群丰大队9个生产队各集资600元,兴办群丰煤矿,煤矿发展后,第二年即退还全部集资。1975年,罗溪乡与梅岭、梅河两个村各集资6000元,兴办植物油加工厂,两年后,梅岭、梅河两个村退股,全部由乡接办。二是自我积累,以老带新。太平乡煤矿利用自身积累,先后扩建农机修造厂、轮窑厂、铸造厂、食品厂,使乡镇企业越办越旺。三是带资进厂,不计息,不分红。县塑料编织厂进厂职工每人带资100元,徐桥东湖塑料厂每人带资200元,充实企业发展资金。四是国家扶持,给予无偿或有偿无息和低息贷款。1977至1979年,国家给乡镇企业扶持资金16万元,全部实行无偿,享受支持的乡镇企业44个。1980至1982年,国家拨给乡镇企业35.89万元,其中无偿9.04万元,有偿无息26.85万元,享受支持的企业116个。1983年,国家在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中,拨给有偿无息资金1万元,享受的企业2个,同年将国家无偿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全部改成贴息,由乡镇企业按县核定指标向银行申请贷款,年终由县乡镇企业局按银行凭证付息,贷款到期由企业自行偿还。全县通过这种形式支持的企业29个,总计贴息31.43万元,其中1983年4.51万元,1984年8.2万元,1985年18.72万元。这种支持的办法见效快,1983年贴息贷款支持的白银瓷厂、中心花炮厂、徐桥轮窑厂、徐桥面粉厂、城西、寺前、龙湾机制窑厂的企业,全部做到当年筹建,当年投产,当年得益。1983至1985年,国家还在支农周转金中给乡镇企业投放有偿无息贷款16.77万元,享受各种贷款扶持的乡镇企业共7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