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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防
县治向有土城,周3.5公里,环城有沟,深、宽各丈余。城门6座,皆有楼。明崇祯九年(1636)知县杨卓元始建砖城,城周缩为3公里,城门仍6座,有楼及炮台。杨卓元题“盛世康衢”4字勒石于南城门上。寻经兵乱,仅存遗址。清顺治五年(1648)重修,乾隆二十八年(1763),知县胡国滨全项重修。城周长1374丈9尺,高1丈2尺。嘉庆、道光年间,多次重修,民国9年(1920),知县高寿恒因城墙倾圮甚多,又重新修固,复建6处城门。抗日初期,遭日机轰炸,城垣残缺。29年6月7日,县政府发动民工万余人,将残城拆除。31年,县长隆武功因县城地势低洼,山洪暴发时堤防难保,倡议迁县治于东山头(今县党校所在地)。是年始建,33年竣工,共建房160余间,四周有土墙、濠沟,前后左右建有碉堡。两年后,接任县长刘干,以办事不便为由,将县署迁回老城,设于圣庙。
二、营房
清康熙三年(1664)驻防公署在关帝庙后,有厅3间、寝室3间、厢房6间、门房3间、教场1个、官塘1口、营房3间、马棚3间,咸丰四年((1854)被太平军毁。
民国31年((1942),县长隆武功按照国民党“三分抗日、七分剿共”的方针,在牛包岭建造营房对付共产党,破坏新四军游击根据地。隆指派县国民兵团副团长钟参天,副官孟振球、王鑫一,军事科长李核等设计、征料,调千余民工用8个多月时间建造营房,盖房124间,有司令台、大礼堂、瞭望台,正面平台上架机枪大炮,台下是大门,设有岗哨。营房外围挖有壕沟,并筑2米高的土围,四围筑碉堡护卫。同年底,被侵华日军烧毁。
三、墩汛
明清时,县沿驿道设6墩:县东北5公里汪洋铺墩;县东北10公里刘家山铺墩;县东北15公里枫香铺墩;县东北20公里小池驿墩;县西0.5公里马路河墩;县西5公里大岭头墩。各墩有营房3间、兵房3间,前为棚,有牌坊书墩名、里数,有杆竖旗,有烟墩3座、瞭望楼1座,派兵5名巡哨。咸丰四年(1854),营房、兵房被太平军毁。
山区偏僻处设5汛:走马滩汛(在今龙湾乡),派兵1名;白洋畈汛,与蕲、黄交界,原设把总1员驻防,后裁,乾隆十八年(1753)复设额外外委把总1名,派兵2名;耿家岭汛,原设把总驻防,派兵1名,后撤入城;珠子关汛,与蕲、罗、英、霍接壤,分防外委把总1员,领兵5名驻防;界岭汛,派兵1名。各汛设施如墩制。
四、山寨
1、上格城:在县东18公里小池区中心乡,相传为三国时期魏将曹仁所筑(一说为张辽所筑)。唐朝初年为青城县治,城依山丘,周约1.5公里,为外砖内土裹筑而成。明末兵乱,当地居民据山立寨以自卫,中丞史可法曾拨饷相助。历经沧桑,城郭尽废,遗址的残垣基脚尚清晰可见。
2、夹英寨:在小香茗山上,元末罗某所筑,山口狭窄,易守难攻。
3、兵婆寨:在江亭区山龙乡,此处壁立险阻,元末邑人避寇,筑寨其上,因寨中多为女子,故名。
4、芙蓉寨:在黄镇区马庙乡与宿松交界处,相传明代有一叫芙蓉的绿林巾帼曾在此扎寨,故名。
5、乌云寨:在牛镇区天桥乡,山顶平坦,四周壁立,明代乡人建寨其上,寨门石垒,今犹巍然。
6、四面山寨:在县东北5公里处,山形方而锐,四面如一。明崇祯年间,当地居民避兵乱,砌石立寨其上。清顺治三年(1646),一支农民起义军进攻太湖,知县朱时熙曾弃城退守四面山寨,现仅存寨门。
7、金家寨:在黄镇区马庙乡,相传明代金大度(别名金大头)在此建寨,故名。
8、乔木寨:在县北寺前河上游10公里的佛图山中,据传系明末太湖、潜山乡民因避兵乱而建。山寨垒石而成,寨北门建于羊肠小道上,只容一人爬越,寨前寨后全是悬崖峭壁。
9、桐英寨:在牛镇区天桥乡,海拔709米,山势险峻,清代乡民因避兵乱,扎寨其上。
10、夏家寨:在县北望天乡,相传清代有一姓夏的将领在此驻守,故名。
11、吊羊寨:在江亭区城西乡,清代太平军曾扎寨于此。相传一次太平军为敌久困,粮食将尽,将领令士卒将羊灌满食物,吊之寨下,敌以为太平军粮食充足,不可久围,乃退去。自此,寨得其名。
12、打鼓寨:在江亭区山龙乡,相传太平军曾扎寨于此,因一次以打鼓助威虚张声势而将敌人骇退,故得其名。
13、怀乳寨:在县东北刘羊乡,山名怀乳尖,尖半有池,原寨有五门。
14、铁林寨:在弥陀区河口乡,山高林密,古时乡人曾扎寨于此。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此建立过苏维埃政权和中共河口区委会。
15、人和寨:在寺前区佛图乡菠萝山上。
16、广峰寨:又名寡妇寨。在小池区白银乡,其山险竣。
17、屏风寨:在牛镇区赵河乡,山顶有一石洞,深30米,可容百余人,因地势险要,古时山上有寨。
18、嵩尖寨:在弥陀区田家乡,海拔766米。
此外,以寨为山名或地名者,全县尚有数十处。
五、碉堡
民国23年(1934),国民党加紧对共产党进行控制、镇压,计划全省建碉堡2.47万座,太湖建碉堡60座。是年,县建成19座,其中青石、黄牸、赤滩、廨院、上罗、下罗、九村等7保各建1座。
民国24年6月3日,刘卓斋主持召开清乡自卫会议,决定在蔡家河建碉堡1座,当地每人摊费60元,征集民工20名。同年,安徽省政府下令兴建霍、太碉堡线。8月,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司令部限令县第三区在15日内将太湖城至店前河段30座碉堡建筑完工,以便抽调团防驻守。9月7日,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司令部,应二十五路军独立旅的要求,又限令县青石乡于9月13日以前在龙湾、茅坪各增筑碉堡2座。10月27日,县政府根据十一路军的要求,限令青石乡于11月以前在东北冲建碉堡1座。
抗日战争开始后,国民党当局恐碉堡为日军所用,下令全省将碉堡一律拆除。
民国28年,国民党在全国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30年,下令各接近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抗日人民武装活动地区的地方一律建筑碉堡,并规定每乡、镇建筑3座,互为依托,成为纵横交错的碉堡网。
民国34年7月统计,全县碉堡共56座:县城3座,新县治9座,马嘶铺4座,玉珠畈2座,陈园畈2座,何家铺1座,百里墩3座,象狮岭3座,刘家畈4座,田家滩3座,弥陀寺4座,南斗冲2座,薛义河1座,牛包岭3座,平头岭2座,赵家河2座,马王庙1座,大湖河2座,黄谷岭2座,新仓3座。解放战争时期,徐家桥筑碉堡4座。解放后,县内所有碉堡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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