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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程岭煤矿
程岭乡为开发当地无烟煤资源,于1972年建起桃子坡煤矿。乡政府从各村筹集资金4000元和贷款3000元,除购置一台10千瓦发电机组发电照明与抽水外,大部分工序均系人工操作,农民工50人,在矿做工,在队记工,参加生产队分配,矿上给予少量补贴。乡党委、乡政府从领导到一般干部,不定期下井跟班劳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因而当年就产煤0.15万吨,振奋着全乡人民。1973年后,每年产量稳定在0.5万吨至0.6万吨。1978年后,在党的富民政策感召下,在桃子坡一对竖井的基础上于麻木山又建一对竖井,县煤炭局和县建设银行,贷款28万元,架设从长铺至程岭全长8公里的高压电线。并重点“武装”桃子坡机械设备。1979年,年产量提高到1万吨,1985年,有各种机械设备70台(套),固定资产40万元,农民工120人,年产无烟煤1.2万吨,创利税7.8万元,该矿的建成投产大大地缓解了县内煤炭的供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