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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计划物资经营
金属机电建材
解放后,生产逐步发展,农业基本建设和农机具生产维修的规模不断扩大,所需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化工业产品日益增加,这些物资在1962年之前县里只管计划分配,无专业经营单位,分别由隶属关系供应,市面无零售。1963年设立县物资局后,经营管理逐渐形成一套经济网络。
物资部门经营管理的物资,按照国家规定,一类是统配物资,二类是部管物资,不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一、二类商品统称三类物资。
1、统配部管物资,即计划物资,如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水泥、轮胎、玻璃、石棉制品、石油、煤炭、机电设备等。从1963年下半年起,除基本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统配机电产品由主管部门随项目下达供应外,其余各项按地区由物资部门组织供应,水利部门的水泥、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物资,当时由于物资局本身仓库、人力有限,则由水利局从系统进货,至1973年物资局才全面接收经营。石油、煤炭分别成立专业公司之后,改为各专业公司经营与管理。
2、县内三类物资共13类,555个品种,其中县内生产285个品种,外地串进270个品种,纳入计划组织供应。1964年、1965年业务开展较为活跃,如组织代购代销,加工协作,调剂串换等,服务总值64年13.45万元,65年2.48万元。
70年代受供的全民企业28个,机关、团体、学校44个,大集体企业21个,乡镇企业31个,区乡单位48个,共128个单位、44个部门,城乡个体户为数更多。经营品种106个,1750个规格,其中金属材料36个品种,机电40个品种,建材12个品种,化工18个品种。1980年,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政策后,物资流通领域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冲破计划界限,冲破价格界限,冲破行政区划界限,冲破行业界限。某些物资由物资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物资价格浮动频繁。物资企业不得不改变分配框式和供应方法,把物资投放市场,敞开仓门供应,进入市场竞争。1983~1984年购进钢材1.20万吨,生铁4720吨,大型机械设备60台,裸铝线207吨,布电线5791公里,水泥4.86万吨,购进物资总金额3131.5万元,供应钢材1.21万吨,生铁4741吨,大中型机械设备58台,裸铝线188吨,布电线5640公里,水泥4.81万吨,销售物资总金额3213.18万元,截至1984年共计盈利81.54万元,上缴利税54.54万元。
煤炭
建国前后,县经销大矿煤较少,县内小窑煤生产的原煤,均由各矿自产自销。淮南等大矿煤1969年归县物资局,定为统配物资,通过计划平衡来协调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用煤和社会生活用煤,开始计划管理。1978年成立县煤炭局分管全县煤炭的生产、调运、供应,搞好社会供需平衡。工业用煤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和燃料消耗定额,协商供应指标,戴帽下达,分期凭证定量供应,严格按照定额使用。机关、学校、集体生活用煤,按照实际吃粮斤数分季核定,凭证凭票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煤,按户核定,凭证凭票供应,对饮食服务行业用煤,实行定量定额供应。对个体手工业用煤,凭税票核定,按定额供应。农民生活用煤,原则上不予供应,但对灾区和缺柴地区,采取适当补助供应的办法。1978年至1985年,八年共购进烟煤23.08万吨,其中外地18.62万吨,本地4.4552万吨,购进无烟煤5.8005万吨,其中外地4.43万吨,本地1.37万吨,共销售烟煤22.12万吨,无烟煤5.20万吨。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1978年,商品销售总额112.40万元,全年占用流动资金37.47万元,全年费用率22.33%,上缴税金1.51万元,纯利3.98万元。1985年,商品销售总额154.3万元,全年占用流动资金59.2万元,全年生产费用率52.23%,上缴税利9.45万元,纯利10.03万元。
石油
1949年前,九江“美孚石油公司”在县城设立分公司,经营石油批发业务,各日杂商店和乡镇商店兼营零售。
五十年代,国家石油工业日益发展,县内城乡市场经营的国产石油品种逐渐增多,有汽油、煤油、润滑油、石蜡、沥青……。由县百货公司主管经营,并兼管城关的零售业务。农村则由基层供销社销售。石油进货由安庆百货站批发调拨,实行计划购、销。
1971年,县成立“煤炭石油公司”,石油储运批发业务由百货公司划出归属煤炭石油公司经营。民用煤油,由公司按计划批发给商业系统和供销系统销售。
1978年1月,成立“石油公司”,石油产品实行统购、统配、定量供应。交通用油,按照车辆吨位分季度核定供应量,发证供应。农机用油,起初,按机定量分配到区。1982年始,按农业7.2%、工业2.3%比例分配。
1979年,县石油供不应求,公司着眼开拓油源,狠抓进货,根据全县工业、交通、农机、水利各部门具体情况,算出全年需油量6500吨。而国家下达计划只有6176吨,相差330吨,况且历年下达计划未全部兑现。针对这种情况,公司抓早调、快调,在按期完成全年进、销计划的同时,组织了超计划柴油1584吨,内燃机油29吨,分配各区、乡,支援农用和民用。当年三秋期间,久旱不雨,县突击下放大马力机械建立多级抽水机站,需油量急剧上升,石油部门从外地组织1800吨柴油,供应抗旱。当年,公司实施水陆并运方案,运杂费节约30.86万元,全年上缴利润11万元。
1983年,全年实销石油7.5307万吨,议价石油实销265吨,煤油实销1314吨,议价煤油实销27吨,柴油实销4291吨,议价柴油实销299吨。润滑油实销193.5吨,完成利润44.33万元。
1984年,安庆炼油厂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后的超产石油实行自产自销,江西、湖北等地的石油相继流入本县市场,市场出现石油滞销现象。县石油公司根据油源丰歉,及时调整供应范围和供应指标,扩大议价石油销售量。
1984~1985年,两年均超额完成了全年利税计划。1984年完成55.48万元;1985年销售石油5809吨,销售总额38.61万元;完成利税22.31万元。
木材
县木材购销纳入计划管理,自1957年开始由政府计划部门分配指标,木材公司组织调运与供应。木材来源主要,靠外地分配指标调进,也辅之计划外材,以应急需。据可查资料,从1975年开始,每年一般要调进木材3000立方米,收购县地产材240~270立方米,供应市场。70年代直至1984年,木材管理较严,山区采伐要经批准;下山木材要有许可证;外地过境木材要凭证通行;县内主要交通要道均设立关卡检查。违者按牌价就地采购,或处以罚款乃至没收。1985年,木材市场放开,除救灾材和特需材列入计划供应外,其余大宗木材均列为市场调节。
解放后,生产逐步发展,农业基本建设和农机具生产维修的规模不断扩大,所需金属材料、机电产品、轻化工业产品日益增加,这些物资在1962年之前县里只管计划分配,无专业经营单位,分别由隶属关系供应,市面无零售。1963年设立县物资局后,经营管理逐渐形成一套经济网络。
物资部门经营管理的物资,按照国家规定,一类是统配物资,二类是部管物资,不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一、二类商品统称三类物资。
1、统配部管物资,即计划物资,如钢材、生铁、有色金属、水泥、轮胎、玻璃、石棉制品、石油、煤炭、机电设备等。从1963年下半年起,除基本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统配机电产品由主管部门随项目下达供应外,其余各项按地区由物资部门组织供应,水利部门的水泥、炸药、雷管、导火线等物资,当时由于物资局本身仓库、人力有限,则由水利局从系统进货,至1973年物资局才全面接收经营。石油、煤炭分别成立专业公司之后,改为各专业公司经营与管理。
2、县内三类物资共13类,555个品种,其中县内生产285个品种,外地串进270个品种,纳入计划组织供应。1964年、1965年业务开展较为活跃,如组织代购代销,加工协作,调剂串换等,服务总值64年13.45万元,65年2.48万元。
70年代受供的全民企业28个,机关、团体、学校44个,大集体企业21个,乡镇企业31个,区乡单位48个,共128个单位、44个部门,城乡个体户为数更多。经营品种106个,1750个规格,其中金属材料36个品种,机电40个品种,建材12个品种,化工18个品种。1980年,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政策后,物资流通领域也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冲破计划界限,冲破价格界限,冲破行政区划界限,冲破行业界限。某些物资由物资部门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物资价格浮动频繁。物资企业不得不改变分配框式和供应方法,把物资投放市场,敞开仓门供应,进入市场竞争。1983~1984年购进钢材1.20万吨,生铁4720吨,大型机械设备60台,裸铝线207吨,布电线5791公里,水泥4.86万吨,购进物资总金额3131.5万元,供应钢材1.21万吨,生铁4741吨,大中型机械设备58台,裸铝线188吨,布电线5640公里,水泥4.81万吨,销售物资总金额3213.18万元,截至1984年共计盈利81.54万元,上缴利税54.54万元。
煤炭
建国前后,县经销大矿煤较少,县内小窑煤生产的原煤,均由各矿自产自销。淮南等大矿煤1969年归县物资局,定为统配物资,通过计划平衡来协调各个生产部门的生产用煤和社会生活用煤,开始计划管理。1978年成立县煤炭局分管全县煤炭的生产、调运、供应,搞好社会供需平衡。工业用煤一般是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和燃料消耗定额,协商供应指标,戴帽下达,分期凭证定量供应,严格按照定额使用。机关、学校、集体生活用煤,按照实际吃粮斤数分季核定,凭证凭票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煤,按户核定,凭证凭票供应,对饮食服务行业用煤,实行定量定额供应。对个体手工业用煤,凭税票核定,按定额供应。农民生活用煤,原则上不予供应,但对灾区和缺柴地区,采取适当补助供应的办法。1978年至1985年,八年共购进烟煤23.08万吨,其中外地18.62万吨,本地4.4552万吨,购进无烟煤5.8005万吨,其中外地4.43万吨,本地1.37万吨,共销售烟煤22.12万吨,无烟煤5.20万吨。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1978年,商品销售总额112.40万元,全年占用流动资金37.47万元,全年费用率22.33%,上缴税金1.51万元,纯利3.98万元。1985年,商品销售总额154.3万元,全年占用流动资金59.2万元,全年生产费用率52.23%,上缴税利9.45万元,纯利10.03万元。
石油
1949年前,九江“美孚石油公司”在县城设立分公司,经营石油批发业务,各日杂商店和乡镇商店兼营零售。
五十年代,国家石油工业日益发展,县内城乡市场经营的国产石油品种逐渐增多,有汽油、煤油、润滑油、石蜡、沥青……。由县百货公司主管经营,并兼管城关的零售业务。农村则由基层供销社销售。石油进货由安庆百货站批发调拨,实行计划购、销。
1971年,县成立“煤炭石油公司”,石油储运批发业务由百货公司划出归属煤炭石油公司经营。民用煤油,由公司按计划批发给商业系统和供销系统销售。
1978年1月,成立“石油公司”,石油产品实行统购、统配、定量供应。交通用油,按照车辆吨位分季度核定供应量,发证供应。农机用油,起初,按机定量分配到区。1982年始,按农业7.2%、工业2.3%比例分配。
1979年,县石油供不应求,公司着眼开拓油源,狠抓进货,根据全县工业、交通、农机、水利各部门具体情况,算出全年需油量6500吨。而国家下达计划只有6176吨,相差330吨,况且历年下达计划未全部兑现。针对这种情况,公司抓早调、快调,在按期完成全年进、销计划的同时,组织了超计划柴油1584吨,内燃机油29吨,分配各区、乡,支援农用和民用。当年三秋期间,久旱不雨,县突击下放大马力机械建立多级抽水机站,需油量急剧上升,石油部门从外地组织1800吨柴油,供应抗旱。当年,公司实施水陆并运方案,运杂费节约30.86万元,全年上缴利润11万元。
1983年,全年实销石油7.5307万吨,议价石油实销265吨,煤油实销1314吨,议价煤油实销27吨,柴油实销4291吨,议价柴油实销299吨。润滑油实销193.5吨,完成利润44.33万元。
1984年,安庆炼油厂完成国家生产计划后的超产石油实行自产自销,江西、湖北等地的石油相继流入本县市场,市场出现石油滞销现象。县石油公司根据油源丰歉,及时调整供应范围和供应指标,扩大议价石油销售量。
1984~1985年,两年均超额完成了全年利税计划。1984年完成55.48万元;1985年销售石油5809吨,销售总额38.61万元;完成利税22.31万元。
木材
县木材购销纳入计划管理,自1957年开始由政府计划部门分配指标,木材公司组织调运与供应。木材来源主要,靠外地分配指标调进,也辅之计划外材,以应急需。据可查资料,从1975年开始,每年一般要调进木材3000立方米,收购县地产材240~270立方米,供应市场。70年代直至1984年,木材管理较严,山区采伐要经批准;下山木材要有许可证;外地过境木材要凭证通行;县内主要交通要道均设立关卡检查。违者按牌价就地采购,或处以罚款乃至没收。1985年,木材市场放开,除救灾材和特需材列入计划供应外,其余大宗木材均列为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