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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党务
党员发展
1925年至1926年,县一批进步青年、学生陈奇、祝尔昌、徐文藻、周绍南、陈化明、谢火生等分别在北京、武汉、九江和湖北黄梅等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前夕,徐文藻、周绍南、祝尔昌等分别回到本县。从事革命活动,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本县有党员260余人;抗日战争时期发展党员320多人;解放战争时期发展党员150余人。
1949年以后,党员发展本着“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建党方针,培养、发展新党员重点放在工、农、兵群众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意从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先进分子和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1949年10月1日起到1985年12月31日止,本县共发展新党员14656名。其中1985年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375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5%。
1949~1985年中共宿松县党员基本状况简表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主要以党的“章程”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和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建国初期,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主要进行思想、组织纪律教育,党员对照党的政策,针对各自的政治立场、家庭观念等方面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党员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倾向。1953年至1957年举办党员培训班,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及《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等,推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围绕党的第八届二次会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进行教育,为掀起大办人民公社、大跃进高潮,培训党员、干部2200人。1963年至1966年,结合“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和“四清”(清思想、清组织、清政治、清经济)运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等理论对党员进行教育,造成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上极度混乱。1978年至1985年主要学习《目前形势和任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等,对党员进行教育,以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
整党
1952年11月至1954年上半年,组织党员学习,对照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条件”,对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首次进行整顿。全县337名党员除16名因故未参加外,其余党员全部参加了整党学习。在整党中对30名违犯党纪的党员分别给以处理,其中取消预备期1人,劝其退党1人。
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结合城乡“四清”和机关“五反”进行第二次整党。组织党员学习党员“十条标准”和党中央颁发的有关社会主义教育的“双十条”、“二十三条”等文件。全县7991名党员全部参加整党学习。这次整党重点是针对组织纪律涣散、生产和工作落后的基层组织而开展的。在整党过程中,改选了基层党的支部,对公社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并对党员进行了全面考察。
1984年12月至1987年上半年,进行了第三次整党。参加这次整党的单位共1063个,党员17463名,预备党员539名。全县整党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县直属单位及城关镇;第二批为农村区乡;第三批为村级。每批整党均按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整党文件,普通党员自学为主,领导干部短期脱产分批集训;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整改,采取先领导班子、再领导干部、后普通党员、自上而下进行;第三阶段是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全县予以登记的正式党员17292人,不予以登记46人,缓期登记121人,因故暂未办理登记手续的4人,开除党籍23人,取消预备期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思想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党补课。
纪律检查
本县解放初期,围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恢复国民经济、开展检查党员违反党的政策、丧失阶级立场、贪污和浪费等违纪行为,对27名党、政干部和土改队员,分别作了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警告2人、开除公职14人、撤职1人、行政记过4人的处理。1952年,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4月改为中共宿松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6月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一些党员和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在党内出现官僚主义,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在其他经济领域进行犯罪等歪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纪,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对历次老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审理,凡因“左”的思想影响而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彻底改正。1978年至1982年,全县复查冤、假、错案3799件,属全部错全部平反的2203件,部分错部分平反的577件,维持原处分的1019件。恢复党籍124人,恢复工作的644人。
统一战线
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三月,县成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机构“宿松县民众抗日动员委员会”,广泛开展抗日民族爱国统一战线活动,建立抗日组织,开展抗日斗争。
1947年11月,县民主政府成立,实施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争取地(主)、富(农)中的中间势力。对开明绅士、民族工商业者给以适当照顾和宽待俘虏等政策,广泛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开展土地革命,打击国民党中的顽固派。
1949年,县全境解放前夕,县前线指挥部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写信给顽固盘驻在复兴坝头的国民党县自卫大队第九连连长,敦促其弃暗投明,使全连105人向解放区缴械投降,接受改编。
1953年2月,县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至1985年,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均按一定比例吸收党外各界人士参加选举,担任县级各机构领导职务,直接参理政务。1978年以后,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三胞(港、澳、台)眷属、归侨、侨眷、工商业者和宗教人士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既往不咎”的方针,全面落实了统战政策,改正了在历次运动中对上述人员的错误处分,并按“一视同仁”的原则在政治、工作、生活上作了妥善安排。
县解放前去台(湾)276人,住大陆眷属168户,1756人,台胞1户,5人,去港、澳的32户,129人,住大陆眷属35户,194人;海外华侨,美国16户,85人;日本1户,9人;加拿大1户,8人;南朝鲜1户,5人;巴西1户,10人;沙特阿拉伯3户,10人;印尼4户,16人;新加坡1户,7人;玻利维亚1户,5人。为争取提早实现“台湾回归祖国”,1981年县委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2年至1985年县政府先后成立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开展对台(湾)、侨务和外事工作。
宣传
1949年3月28日,宿松县城解放后,城乡人民组织各种宣传队,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同时,宣传动员全县人民做好渡江战斗准备。
1951年11月,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本县各界人民组织报告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掀起抗美援朝运动的宣传。195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各区、乡建立宣传网,开展生产、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文化教育、卫生等宣传活动。12月县成立发行委员会,各乡选配1名发行员;协助邮政部门推行党报、书刊发行。1952年,全县有宣传报告员20人,宣传员1712人;宣传员传授站31个。1956年4月,创办《宿松报》,1959年1月改为《宿松日报》。1957年,编发“农业发展纲要宣传提纲”,开展大办农业宣传。1958年,县成立广播站,当年有90%的区、乡(社)通了广播。
1959年,开展以“工农兵”学哲学为中心的理论学习活动,组织7个宣传队到基层推广学习。为庆祝国庆10周年,城乡举行庆祝活动。县设工业、农业、水利、财贸、政法、文教、卫生等7个展览馆,展出10年采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1962年,县培训宣传骨干2793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宣传。1963年举办阶级教育展览馆,组织编写家史、村史,进行阶级教育。同时开展学雷锋宣传,各学校建立学雷锋小组,各机关开展做好人好事活动。1964年建立学习毛泽东著作小组3381个。其中县直73个,区社241个,农村、街道3067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党的宣传机构停止活动。
1977年1月,县委重新恢复各级宣传机构,并开展活动。1978年后,组织宣传、学习党的十一届、十二届代表大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宣传活动。
1982年4月,县召开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一学(学先进)、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纪律)、四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红旗单位10个,先进单位41个,先进个人143人。
1925年至1926年,县一批进步青年、学生陈奇、祝尔昌、徐文藻、周绍南、陈化明、谢火生等分别在北京、武汉、九江和湖北黄梅等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前夕,徐文藻、周绍南、祝尔昌等分别回到本县。从事革命活动,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本县有党员260余人;抗日战争时期发展党员320多人;解放战争时期发展党员150余人。
1949年以后,党员发展本着“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建党方针,培养、发展新党员重点放在工、农、兵群众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注意从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先进分子和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
1949年10月1日起到1985年12月31日止,本县共发展新党员14656名。其中1985年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375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55%。
1949~1985年中共宿松县党员基本状况简表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主要以党的“章程”和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和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建国初期,党的基层组织对党员主要进行思想、组织纪律教育,党员对照党的政策,针对各自的政治立场、家庭观念等方面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党员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倾向。1953年至1957年举办党员培训班,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学习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及《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等,推动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围绕党的第八届二次会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进行教育,为掀起大办人民公社、大跃进高潮,培训党员、干部2200人。1963年至1966年,结合“五反”(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和“四清”(清思想、清组织、清政治、清经济)运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围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等理论对党员进行教育,造成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上极度混乱。1978年至1985年主要学习《目前形势和任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等,对党员进行教育,以适应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的需要。
整党
1952年11月至1954年上半年,组织党员学习,对照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条件”,对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首次进行整顿。全县337名党员除16名因故未参加外,其余党员全部参加了整党学习。在整党中对30名违犯党纪的党员分别给以处理,其中取消预备期1人,劝其退党1人。
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结合城乡“四清”和机关“五反”进行第二次整党。组织党员学习党员“十条标准”和党中央颁发的有关社会主义教育的“双十条”、“二十三条”等文件。全县7991名党员全部参加整党学习。这次整党重点是针对组织纪律涣散、生产和工作落后的基层组织而开展的。在整党过程中,改选了基层党的支部,对公社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并对党员进行了全面考察。
1984年12月至1987年上半年,进行了第三次整党。参加这次整党的单位共1063个,党员17463名,预备党员539名。全县整党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县直属单位及城关镇;第二批为农村区乡;第三批为村级。每批整党均按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整党文件,普通党员自学为主,领导干部短期脱产分批集训;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深入整改,采取先领导班子、再领导干部、后普通党员、自上而下进行;第三阶段是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全县予以登记的正式党员17292人,不予以登记46人,缓期登记121人,因故暂未办理登记手续的4人,开除党籍23人,取消预备期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整党成果,各级党组织在党员思想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上报,上级党委组织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党补课。
纪律检查
本县解放初期,围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恢复国民经济、开展检查党员违反党的政策、丧失阶级立场、贪污和浪费等违纪行为,对27名党、政干部和土改队员,分别作了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警告2人、开除公职14人、撤职1人、行政记过4人的处理。1952年,县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4月改为中共宿松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6月至1976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一些党员和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在党内出现官僚主义,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在其他经济领域进行犯罪等歪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纪,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对历次老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审理,凡因“左”的思想影响而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彻底改正。1978年至1982年,全县复查冤、假、错案3799件,属全部错全部平反的2203件,部分错部分平反的577件,维持原处分的1019件。恢复党籍124人,恢复工作的644人。
统一战线
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三月,县成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机构“宿松县民众抗日动员委员会”,广泛开展抗日民族爱国统一战线活动,建立抗日组织,开展抗日斗争。
1947年11月,县民主政府成立,实施依靠贫农,团结中农,争取地(主)、富(农)中的中间势力。对开明绅士、民族工商业者给以适当照顾和宽待俘虏等政策,广泛建立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开展土地革命,打击国民党中的顽固派。
1949年,县全境解放前夕,县前线指挥部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写信给顽固盘驻在复兴坝头的国民党县自卫大队第九连连长,敦促其弃暗投明,使全连105人向解放区缴械投降,接受改编。
1953年2月,县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至1985年,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均按一定比例吸收党外各界人士参加选举,担任县级各机构领导职务,直接参理政务。1978年以后,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和三胞(港、澳、台)眷属、归侨、侨眷、工商业者和宗教人士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和“既往不咎”的方针,全面落实了统战政策,改正了在历次运动中对上述人员的错误处分,并按“一视同仁”的原则在政治、工作、生活上作了妥善安排。
县解放前去台(湾)276人,住大陆眷属168户,1756人,台胞1户,5人,去港、澳的32户,129人,住大陆眷属35户,194人;海外华侨,美国16户,85人;日本1户,9人;加拿大1户,8人;南朝鲜1户,5人;巴西1户,10人;沙特阿拉伯3户,10人;印尼4户,16人;新加坡1户,7人;玻利维亚1户,5人。为争取提早实现“台湾回归祖国”,1981年县委成立了对台工作领导小组,1982年至1985年县政府先后成立外事和侨务办公室,开展对台(湾)、侨务和外事工作。
宣传
1949年3月28日,宿松县城解放后,城乡人民组织各种宣传队,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同时,宣传动员全县人民做好渡江战斗准备。
1951年11月,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后,本县各界人民组织报告会,以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掀起抗美援朝运动的宣传。195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各区、乡建立宣传网,开展生产、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文化教育、卫生等宣传活动。12月县成立发行委员会,各乡选配1名发行员;协助邮政部门推行党报、书刊发行。1952年,全县有宣传报告员20人,宣传员1712人;宣传员传授站31个。1956年4月,创办《宿松报》,1959年1月改为《宿松日报》。1957年,编发“农业发展纲要宣传提纲”,开展大办农业宣传。1958年,县成立广播站,当年有90%的区、乡(社)通了广播。
1959年,开展以“工农兵”学哲学为中心的理论学习活动,组织7个宣传队到基层推广学习。为庆祝国庆10周年,城乡举行庆祝活动。县设工业、农业、水利、财贸、政法、文教、卫生等7个展览馆,展出10年采各行各业取得的成就。1962年,县培训宣传骨干2793人,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宣传。1963年举办阶级教育展览馆,组织编写家史、村史,进行阶级教育。同时开展学雷锋宣传,各学校建立学雷锋小组,各机关开展做好人好事活动。1964年建立学习毛泽东著作小组3381个。其中县直73个,区社241个,农村、街道3067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党的宣传机构停止活动。
1977年1月,县委重新恢复各级宣传机构,并开展活动。1978年后,组织宣传、学习党的十一届、十二届代表大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宣传活动。
1982年4月,县召开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一学(学先进)、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讲纪律)、四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红旗单位10个,先进单位41个,先进个人1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