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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
民国十三年(1924年),国民党改组成立后,派员和原“中国同盟会”会员洪光华、张惕生(系本县人)等在县开展党务活动,但活动不多。
民国十六年(1927年)二月,国民革命军进入县城,摧垮北洋军阀盘踞在本县的势力,随之建立了“中国国民党宿松县党部”(简称“县党部”)。由徐文藻、张曙明、黎宗铭、陈辉、周绍南、周禄明、谭舜华、何铎、张国平、叶世新、郭亦仪、罗贤甫等组成执行委员会,徐文藻任常务委员。内设宣传、工人、农民、商民、青年、妇女等工作部。相继建立城厢第一区党部,下辖东门、小东门、大西门、小西门、北门等5个区分部;佐坝区第二区党部,下辖洪岭、王岭、松梅岭、佐坝、弥勒寺、金碧等6个区分部;西北乡第三区党部,下辖柳坪、北浴、廖河等3个区分部;东南乡九姑、许岭、坝头、下夹、洲头和北乡的凉亭设区分部。区党部设常务委员1人。区分部确定1人负责。“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军阀陈调元派部偷袭本县城,捣毁县党部,党务活动停止。
同年六月,国民党省党部派员来本县组织成立改组委员会。次年,县党部重新成立,由省党部指派调查干事1人,配助理、办事员若干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县党部改调查干事为特派员制。设特派员1人,干事、助理干事、录事若干人。
抗日战争开始后,民国二十八年,改特派员为书记长制。县党部设书记长1人,秘书、干事、事务等若干人。内设计划委员会、党政特别会议等机构。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县党部设执行委员会,配书记长1人;监察委员会,配常任驻会委员1人。执委会内设总务、组训、宣传、民运等4个股和调查统计室。配秘书、调查专员、财务委员各1人,干事、佐理员若干人。下辖城关、许岭、凉亭、陈汉、佐坝等5个区党部和90个区分部(其中13个直属区分部)。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实行党、团(三青团)合并,年龄25岁以上团员一律转为国民党员。县党部增设副书记长1人,下属组织扩展到21个区党部,134个区分部(其中7个直属区分部)。各区党部、分部设书记1人,宣传、组织或称“后补执委”3至5人,共有党员658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本县解放后,国民党组织随之瓦解。
民国十六年(1927年)二月,国民革命军进入县城,摧垮北洋军阀盘踞在本县的势力,随之建立了“中国国民党宿松县党部”(简称“县党部”)。由徐文藻、张曙明、黎宗铭、陈辉、周绍南、周禄明、谭舜华、何铎、张国平、叶世新、郭亦仪、罗贤甫等组成执行委员会,徐文藻任常务委员。内设宣传、工人、农民、商民、青年、妇女等工作部。相继建立城厢第一区党部,下辖东门、小东门、大西门、小西门、北门等5个区分部;佐坝区第二区党部,下辖洪岭、王岭、松梅岭、佐坝、弥勒寺、金碧等6个区分部;西北乡第三区党部,下辖柳坪、北浴、廖河等3个区分部;东南乡九姑、许岭、坝头、下夹、洲头和北乡的凉亭设区分部。区党部设常务委员1人。区分部确定1人负责。“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军阀陈调元派部偷袭本县城,捣毁县党部,党务活动停止。
同年六月,国民党省党部派员来本县组织成立改组委员会。次年,县党部重新成立,由省党部指派调查干事1人,配助理、办事员若干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县党部改调查干事为特派员制。设特派员1人,干事、助理干事、录事若干人。
抗日战争开始后,民国二十八年,改特派员为书记长制。县党部设书记长1人,秘书、干事、事务等若干人。内设计划委员会、党政特别会议等机构。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县党部设执行委员会,配书记长1人;监察委员会,配常任驻会委员1人。执委会内设总务、组训、宣传、民运等4个股和调查统计室。配秘书、调查专员、财务委员各1人,干事、佐理员若干人。下辖城关、许岭、凉亭、陈汉、佐坝等5个区党部和90个区分部(其中13个直属区分部)。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实行党、团(三青团)合并,年龄25岁以上团员一律转为国民党员。县党部增设副书记长1人,下属组织扩展到21个区党部,134个区分部(其中7个直属区分部)。各区党部、分部设书记1人,宣传、组织或称“后补执委”3至5人,共有党员658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本县解放后,国民党组织随之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