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妇女团体
妇女协会
民国十六年(1927年)春,在国民革命军的帮助下,组织建立了县妇女协会,进行民主革命活动,开展反封建斗争。同年,国民党右派“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妇女协会活动停止,组织解散。
妇女抗敌后援会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冬,县成立妇女抗敌后援会,设主席、常务委员,并在全县乡、镇、保分别建立妇女协会或小组,组织妇女学文化,唱抗日救亡歌曲,进行抗日救国斗争。
妇女理事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中国国民党宿松县党部,组织成立县妇女理事会,设理事长、理事。在县城妇女中开展“新生活”运动和募捐,解决婚姻纠纷等活动。
妇女联合会
1950年3月,县成立民主妇联筹备委员会,设主任、常务委员。随后,各区设妇女干事,乡、村设妇女代表。1951年12月正式成立宿松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内设组织、宣传等部,区置妇联会,乡设妇女代表会。1958年,乡、社合一,公社设妇女主任,各生产大队、生产队设妇女大队长或队长。1982年县妇联增设儿童部、权益部。
1951年12月至1984年,分别召开了一至六届县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出执行委员组成历届宿松县妇女联合委员会。妇女组织建立后,广泛进行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妇女扫盲、兴办托儿所事业,建立“五好”家庭,开展“三八”红旗手竞赛评选和维护妇女权益等活动。1980年至1985年,全县共建立“五好”家庭7558户,评选出“三八”红旗集体单位203个,红旗手1785人,分别出席省、地、县表彰大会。
民国十六年(1927年)春,在国民革命军的帮助下,组织建立了县妇女协会,进行民主革命活动,开展反封建斗争。同年,国民党右派“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妇女协会活动停止,组织解散。
妇女抗敌后援会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冬,县成立妇女抗敌后援会,设主席、常务委员,并在全县乡、镇、保分别建立妇女协会或小组,组织妇女学文化,唱抗日救亡歌曲,进行抗日救国斗争。
妇女理事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中国国民党宿松县党部,组织成立县妇女理事会,设理事长、理事。在县城妇女中开展“新生活”运动和募捐,解决婚姻纠纷等活动。
妇女联合会
1950年3月,县成立民主妇联筹备委员会,设主任、常务委员。随后,各区设妇女干事,乡、村设妇女代表。1951年12月正式成立宿松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内设组织、宣传等部,区置妇联会,乡设妇女代表会。1958年,乡、社合一,公社设妇女主任,各生产大队、生产队设妇女大队长或队长。1982年县妇联增设儿童部、权益部。
1951年12月至1984年,分别召开了一至六届县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出执行委员组成历届宿松县妇女联合委员会。妇女组织建立后,广泛进行宣传贯彻执行《婚姻法》、妇女扫盲、兴办托儿所事业,建立“五好”家庭,开展“三八”红旗手竞赛评选和维护妇女权益等活动。1980年至1985年,全县共建立“五好”家庭7558户,评选出“三八”红旗集体单位203个,红旗手1785人,分别出席省、地、县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