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群众文化组织
文化馆、站
民国八年(1919年),县设通俗教育馆,开始接待阅报读者和开展小型球艺活动。民国二十年(1931年),利用万和、致和、占兴发3家商号的违章罚款,兴建民众教育馆,添置少量图书、报刊和部分体育器材。抗日战争初期,民教馆开展了抗日救亡宣传和文体活动,组织演出了《放下你的鞭子》等小戏,教唱《工农兵学商,一齐来救亡》等歌曲。日军攻陷县城时,民教馆被迫停办。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民教馆恢复活动,对外开放,馆内藏书两柜,其中较为珍贵的有《四库全书备要》和《中学生文库》,并订有部分报纸和刊物。1949年3月停办。
1950年9月,建立县文化馆。1959年,在民东街通德路口新建文化馆小楼一幢,平房6间,内设图书、阅览、游艺等室。1985年,再迁馆址,在新街人民路东新建4层楼房。工作人员增加到12人,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切实抓好阵地宣传和文艺、音乐、美术辅导,定期举办文艺会演和各种艺术展览。
自1951年,九姑、许岭、二郎、陈汉、凉亭、坝头等区文化站建立后,不久程集、佐坝、张畈等文化站又相继建立。至1953年,全县有区站9个,工作人员11人,共配幻灯机9部,幻灯片59套,展览图片210张,图书9500册。负责做好所属区域内的群众文化工作。
1957年5月,二郎文化馆成立,辖二郎、陈汉、凉亭3区,其它除复兴、许岭保留区文化站外,其余各站均被撤销,其活动由县馆辅导。
1960年春,重新设立凉亭文化站。1964年,复兴文化站改为分馆。1965年7月,二郎、复兴又改为文化站。同年冬,恢复九姑、程集、佐坝、陈汉等区文化站。
1969年2月,各区文化站同广播站、书店合并,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至1970年底,撤销宣传站,恢复文化站,并增城关,五里两个文化站。此时各区文化站工作人员22名,各区站先后兴建了活动场所和办公住宿用房,少则100平方米,多达200平方米以上,站内设有宣传橱窗、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处和游艺室,部分站添置了收录机、照相机、油印机、乐器、自行车等设备。
1957年8月,洲头、隘口、新兴试办了社办公助乡级文化站。1976年冬至1977年秋,又有复兴、坝头、汇口、程营、套口、佐坝、洪岭、许岭、朱湾、钓鱼台、韭山、长湖等地相继建立了社办公助乡级文化站,此后又分批发展木梓、河塌、长铺、趾凤、二郎、柳坪等社办公助文化站。并将复兴、套口、坝头、程营、汇口、长湖、佐坝、韭山转为大集体文化站。至1983年底,全县共有大集体文化站8个,社办公助文化站13个。
剧团
县黄梅戏剧团:1952年9月,在全县艺人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和平剧团”,其性质为专业剧团,有职业演员22名。10月1日,在县总工会上演黄梅戏传统剧《梁山伯与祝英台》。1953年建立600座位的和平剧场。1956年4月,赴武汉演出期间,曾与苏联乌克兰歌舞团同台联欢。1957年5月,和平剧团改名为县黄梅戏剧团,配备国家干部担任剧团领导,团内增设文南词小组(对外称文南词剧团),一度改为地方国营,演职员增加到50—60人。1965年,经过整编精简,分为两个农村演出队,分赴全县各地巡回演出。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剧团停演,艺人被下放劳动和搞文艺宣传,甚至改行。1970年春,通过举办训练班,吸收了36名新学员,恢复演出。1976年,剧团为适应上山下乡需要,进行了舞美改革。创制的行军灶、轻便服装箱和活动布景,在全省剧团上山下乡经验交流会现场展出。并荣获中央文化部和省、地文化局的奖励。
1982年,剧团进行了整顿精简,充实了艺术和领导力量。1984年,县人民大礼堂改建为可容纳千人的影剧院,成为县黄梅戏剧团的固定演出场所。
乡镇业余剧团:1950年,城关镇首先组织业余剧团后,全县部分乡,村分别组织成立了业余剧团。1953年,全县有乡、村民间剧团163个,演员达四千余人。皖松杂技团,也在许岭成立。1956年,民间剧团发展至193个,至1979年,又成立了复兴、隘口、程集等半职业性质的剧团。绝大多数剧团演出呈现“春紧、夏松、秋垮台,到了冬天又搞起来”的状态。
附:民间部分剧团简介:
城关人民剧团1951年成立,街道办。演职员18人,业余演出黄梅戏。主要活动于城关地区,曾一度代替县剧团,1952年停办。
二郎新声剧团1951年成立,村办。1960年,改为区文工团两年,演职员20至38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活动于本区及黄梅县。曾参加南京军区会演并获奖,1966年停办。
九姑剧团1951年成立,乡村办。演职员23人,业余演出黄梅戏。并自编自演过现代戏,1960年停办。
许岭曙光剧团1951年成立,乡村办。1969年,改为文艺宣传队,演职员26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或民间歌舞,其演出的《捕鱼舞》节目在省获奖,1985年停办。
凉亭中心剧团1951年成立,演职员30人,乡村办。业余演出黄梅戏,1959年改为区办业余剧团,1980年停办。
廖河剧团1949年成立,村办。演职员29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文革”时期中断活动,后恢复,1981年停办。
松峦剧团1949年成立,村办。演职员30人,业余演出文南词,活动于本县、湖北黄梅县、江西湖口县等地,其演出《浪子抛球》剧目,已被省文化厅录像保存。1982年停办。
小瓜剧团1946年成立戏班,1949年改为剧团,演职员8人,业余演出湖北高腔,活动于复兴及江西湖口县等地,1953年停办。
同乐戏班1943年成立,1945年到1950年发展较盛,有演员30人,业余演出汉剧,1954年停办。
皖松杂技团1953年在许岭成立,乡村民办公助。1956年与江西上饶魔术团合并,有演职员30人,活动于本县及合肥、淮南、安庆等地,1957年,改为安庆专区杂技团。
复兴剧团1979年成立,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6人,演唱黄梅戏。活动于本县及皖、鄂、赣三省交界边缘县,1984年停办。
隘口剧团1979年,由文艺宣传队改建为剧团,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5人,演唱黄梅戏,1983年停办。
程集剧团1979年成立,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6人,演唱黄梅戏,活动于本县及江南部分县,1985年停办。
电影院、队
民国时期,宿松县无专门电影机构。
1955年春,省、地流动电影队首次来县放映《小二黑结婚》影片。
1956年,县建立电影放映队,工作人员3人,下乡巡回放映。
1958年,县建立电影俱乐部,以县人民礼堂为固定放映场所,后改名宿松电影院。
1965年,县成立电影管理站,下辖农村电影队5个,全年放映2181场,收入5.16万元,上缴利润近1.6万元。
1979年5月,成立县电影公司,全县影院总座位由1958年的1000个增加到6400个。
1983年,全县放映单位53个,其中拥有35毫米放映机电影院7家,16毫米放映机电影院48家,8.5毫米放映机电影院6家,上缴利润3万余元。同年,拥有1200多个座位的宿松电影院在新街人民路落成并荣获省、地先进单位。
1985年,县全民电影工作人员有59名,全县有65个放映单位,共放映2.1万余场,接待观众1550万人次,放映收入64万元,发行收入21万元。
宿松县电影事业发展简表
宿松县1985年农村集镇影剧院(场)一览表
民国八年(1919年),县设通俗教育馆,开始接待阅报读者和开展小型球艺活动。民国二十年(1931年),利用万和、致和、占兴发3家商号的违章罚款,兴建民众教育馆,添置少量图书、报刊和部分体育器材。抗日战争初期,民教馆开展了抗日救亡宣传和文体活动,组织演出了《放下你的鞭子》等小戏,教唱《工农兵学商,一齐来救亡》等歌曲。日军攻陷县城时,民教馆被迫停办。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民教馆恢复活动,对外开放,馆内藏书两柜,其中较为珍贵的有《四库全书备要》和《中学生文库》,并订有部分报纸和刊物。1949年3月停办。
1950年9月,建立县文化馆。1959年,在民东街通德路口新建文化馆小楼一幢,平房6间,内设图书、阅览、游艺等室。1985年,再迁馆址,在新街人民路东新建4层楼房。工作人员增加到12人,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切实抓好阵地宣传和文艺、音乐、美术辅导,定期举办文艺会演和各种艺术展览。
自1951年,九姑、许岭、二郎、陈汉、凉亭、坝头等区文化站建立后,不久程集、佐坝、张畈等文化站又相继建立。至1953年,全县有区站9个,工作人员11人,共配幻灯机9部,幻灯片59套,展览图片210张,图书9500册。负责做好所属区域内的群众文化工作。
1957年5月,二郎文化馆成立,辖二郎、陈汉、凉亭3区,其它除复兴、许岭保留区文化站外,其余各站均被撤销,其活动由县馆辅导。
1960年春,重新设立凉亭文化站。1964年,复兴文化站改为分馆。1965年7月,二郎、复兴又改为文化站。同年冬,恢复九姑、程集、佐坝、陈汉等区文化站。
1969年2月,各区文化站同广播站、书店合并,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至1970年底,撤销宣传站,恢复文化站,并增城关,五里两个文化站。此时各区文化站工作人员22名,各区站先后兴建了活动场所和办公住宿用房,少则100平方米,多达200平方米以上,站内设有宣传橱窗、报刊阅览室、图书借阅处和游艺室,部分站添置了收录机、照相机、油印机、乐器、自行车等设备。
1957年8月,洲头、隘口、新兴试办了社办公助乡级文化站。1976年冬至1977年秋,又有复兴、坝头、汇口、程营、套口、佐坝、洪岭、许岭、朱湾、钓鱼台、韭山、长湖等地相继建立了社办公助乡级文化站,此后又分批发展木梓、河塌、长铺、趾凤、二郎、柳坪等社办公助文化站。并将复兴、套口、坝头、程营、汇口、长湖、佐坝、韭山转为大集体文化站。至1983年底,全县共有大集体文化站8个,社办公助文化站13个。
剧团
县黄梅戏剧团:1952年9月,在全县艺人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和平剧团”,其性质为专业剧团,有职业演员22名。10月1日,在县总工会上演黄梅戏传统剧《梁山伯与祝英台》。1953年建立600座位的和平剧场。1956年4月,赴武汉演出期间,曾与苏联乌克兰歌舞团同台联欢。1957年5月,和平剧团改名为县黄梅戏剧团,配备国家干部担任剧团领导,团内增设文南词小组(对外称文南词剧团),一度改为地方国营,演职员增加到50—60人。1965年,经过整编精简,分为两个农村演出队,分赴全县各地巡回演出。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剧团停演,艺人被下放劳动和搞文艺宣传,甚至改行。1970年春,通过举办训练班,吸收了36名新学员,恢复演出。1976年,剧团为适应上山下乡需要,进行了舞美改革。创制的行军灶、轻便服装箱和活动布景,在全省剧团上山下乡经验交流会现场展出。并荣获中央文化部和省、地文化局的奖励。
1982年,剧团进行了整顿精简,充实了艺术和领导力量。1984年,县人民大礼堂改建为可容纳千人的影剧院,成为县黄梅戏剧团的固定演出场所。
乡镇业余剧团:1950年,城关镇首先组织业余剧团后,全县部分乡,村分别组织成立了业余剧团。1953年,全县有乡、村民间剧团163个,演员达四千余人。皖松杂技团,也在许岭成立。1956年,民间剧团发展至193个,至1979年,又成立了复兴、隘口、程集等半职业性质的剧团。绝大多数剧团演出呈现“春紧、夏松、秋垮台,到了冬天又搞起来”的状态。
附:民间部分剧团简介:
城关人民剧团1951年成立,街道办。演职员18人,业余演出黄梅戏。主要活动于城关地区,曾一度代替县剧团,1952年停办。
二郎新声剧团1951年成立,村办。1960年,改为区文工团两年,演职员20至38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活动于本区及黄梅县。曾参加南京军区会演并获奖,1966年停办。
九姑剧团1951年成立,乡村办。演职员23人,业余演出黄梅戏。并自编自演过现代戏,1960年停办。
许岭曙光剧团1951年成立,乡村办。1969年,改为文艺宣传队,演职员26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或民间歌舞,其演出的《捕鱼舞》节目在省获奖,1985年停办。
凉亭中心剧团1951年成立,演职员30人,乡村办。业余演出黄梅戏,1959年改为区办业余剧团,1980年停办。
廖河剧团1949年成立,村办。演职员29人,业余演出黄梅戏。“文革”时期中断活动,后恢复,1981年停办。
松峦剧团1949年成立,村办。演职员30人,业余演出文南词,活动于本县、湖北黄梅县、江西湖口县等地,其演出《浪子抛球》剧目,已被省文化厅录像保存。1982年停办。
小瓜剧团1946年成立戏班,1949年改为剧团,演职员8人,业余演出湖北高腔,活动于复兴及江西湖口县等地,1953年停办。
同乐戏班1943年成立,1945年到1950年发展较盛,有演员30人,业余演出汉剧,1954年停办。
皖松杂技团1953年在许岭成立,乡村民办公助。1956年与江西上饶魔术团合并,有演职员30人,活动于本县及合肥、淮南、安庆等地,1957年,改为安庆专区杂技团。
复兴剧团1979年成立,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6人,演唱黄梅戏。活动于本县及皖、鄂、赣三省交界边缘县,1984年停办。
隘口剧团1979年,由文艺宣传队改建为剧团,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5人,演唱黄梅戏,1983年停办。
程集剧团1979年成立,乡村办。半职业性质,演职员36人,演唱黄梅戏,活动于本县及江南部分县,1985年停办。
电影院、队
民国时期,宿松县无专门电影机构。
1955年春,省、地流动电影队首次来县放映《小二黑结婚》影片。
1956年,县建立电影放映队,工作人员3人,下乡巡回放映。
1958年,县建立电影俱乐部,以县人民礼堂为固定放映场所,后改名宿松电影院。
1965年,县成立电影管理站,下辖农村电影队5个,全年放映2181场,收入5.16万元,上缴利润近1.6万元。
1979年5月,成立县电影公司,全县影院总座位由1958年的1000个增加到6400个。
1983年,全县放映单位53个,其中拥有35毫米放映机电影院7家,16毫米放映机电影院48家,8.5毫米放映机电影院6家,上缴利润3万余元。同年,拥有1200多个座位的宿松电影院在新街人民路落成并荣获省、地先进单位。
1985年,县全民电影工作人员有59名,全县有65个放映单位,共放映2.1万余场,接待观众1550万人次,放映收入64万元,发行收入21万元。
宿松县电影事业发展简表
宿松县1985年农村集镇影剧院(场)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