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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等教育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邑人贺廷枢在趾凤乡三泽冲筹办维新学堂,次年开学上课,开设中文、西文、体育、图画等课程,学堂不收学费,光绪三十年停办。
民国二年(1913年)年底,北山段斌(字熙之)兄弟筹建宿松私立北山中学。以段氏公有田租岁入约5000元为学校基金,以松塘庄之段觉公祠为校址。次年四月开学,学生44名。民国八年,第一届9名学生毕业。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学校两个年级仅有学生19人。次年,宿松遭遇特大旱灾,学校被迫停办。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共产党人孙益坚为首在宿松组织抗日动员委员会(简称动委会),以小学为基地广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公私立小学发展很快,促进了中学的发展。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秋,张柱中、祝祖光、吴耀南等筹建七邑联中(太、宿、望、怀、桐、潜、岳),校址在陈汉区入山居;叶海初、叶符初、项卓民等在县城创立宿松县初级中学。熊材炎、项克理、段松椿等恢复停办了6年的私立北山中学。这一时期,中学在校学生达700人。民国二十九年春(1940年),七邑联中分校并入宿松县立初级中学。次年,北山中学亦因“赤化”被省府勒令停办,一度作为宿松县中分部,保存建制。40年代,县立宿松初级中学和私立北山初级中学,共培养了1284名毕业生。
建国后,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在新区应坚持执行维持原有学校,逐步作可能与必要的改善”的方针,对接收过来的宿松县立初级中学和私立北山中学,进行初步改造,如取消训导制,停授“公民”和“童训”课,废除体罚,宣讲时事政治,安排生产劳动等。是年夏,两校毕业生144人。秋季,私立北山初级中学从许岭迁县城,与宿松县立初级中学合并。并利用其校产为办学经费,暂用宿松私立北山初级中学校名。1950年春,改私立中学为公办,更名皖北区宿松初级中学。夏季,建国后的第一届35名初中生毕业。秋季招收47名建国后第一届初中一年级新生。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我县中学班级由3班增加为8班,学校由149人增到353人。1957年,在二郎区鹅颈湾新建宿松第二中学(花凉亭初级中学),初中一年级3个班共招收177名新生。
1958年全县增设九姑、复兴、凉亭、程集、陈汉5所初级中学,宿松中学改为完全中学,高中一年级招收43名新生。全县初中在校学生1516人。9月底,民办中学发展到41所,后调整为26所,学生742人。1960年,初中在校学生数2501人,是1957年的3倍。1961年6月,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委决定九姑、程集、凉亭3所全日制初中改为业余初中,全年农忙假8个月,业余时间学习4个月,次年改学习时间为8个月。1963年,全县初中在校学生1245人,1966年达193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中学停课闹革命,学校、校舍、桌凳、教学设备损失惨重。农业中学全部停办。1968年,中学招生,根据毛泽东关于“小学附设初中班,这种办法还是好办法,先进经验”的指示,陈汉、许岭、佐坝3所中心小学及隘口、北浴、长溪、下仓、东洪、程营、汇口、占峦、朗岭、程岭等小学附设初中班。此时,全县完中1所,初中5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3所,共有58个初中班,在校学生2732人。1969年普通中学迅猛扩展,1970年继续增长,初中校数达71所,146班,学生增到7948人。1972年,初中校数基本稳定,部分初中向完中发展,有宿松中学(原有的)、许岭、花凉、凉亭、程集、复兴、九姑、陈汉、工农、东风等10所完中,28个班,高中学生1533人。1976年,完中增到15所,其中有高岭、河塌、新安、程岭等地自发办起的高中、初中63所,另有小学附设的附中班77所,初高中在校学生总数达2.23万人,是“文革”前的15倍。此时学生上小学不出大队,上初中不出公社,上高中不出区。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1978年秋,县委遵照省委“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首先对各中学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13所完全中学的校长由科局级干部担任。58所初级中学校长配备了公社级干部担任。此外,抓紧教师归队工作。把“文化大革命”中调离教师队伍仍适合做教学工作的人员选调归队。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年中,各中学通过拨乱反正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977年普通初中由1975年的40所增到64所,招收新生1.17万人。在校学生达2.88万人,均为建国后的最高数。另外小学附设初中班招收新生549人。1977年,增加汇口、隘口两所高中。1978年,增设城关高中,并筹建宿松第二中学。全县完中达13所(不含二中),连同地方自办的高中有18所,在校学生达4507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县政府首先对高中采取调整压缩的办法,撤销陈汉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1980年撤销汇口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1982年,撤销城关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全县完中总数由13所减为10所,落实了“一区一所完中”的规划。1979年对初中也作相应的整顿,由1978年的58所减到41所。此后校数虽稍有增减,其布局基本上稳定在一社一所初中的规模上,小学附设初中班,从1979年,逐年减少。至1982年全部撤销。
1980年佐坝区工农中学普通高中班停止招生。1983年与王岭初中合并招收农业班1个,学生50名,学制3年,改名宿松县王岭高级职业中学。1983年在复兴区的曹湖,程集区的向阳两所初中的基础上试办曹湖和向阳两所四年制农业初级中学,两校各招收学生50名,1984年,改许岭中学为宿松县许岭高级职业中学,学制3年,招收学生100名,设多经专业,改宿松第二中学为宿松县职业高中,招收学生100名,学制3年,设财会专业,程集中学、宿松中学1978年分别被定为地区和县的重点中学。1983年,东洪、红星(广福)、木梓、王岭(佐坝)、光荣、破凉、长铺、复镇、城关、东风(五里)10所初中分别为地区规划的各区、乡、镇首批要办好的学校。王岭农业中学。为地区同类中学中的重点。1984年,汇口乡杨林私立中学招收初一新生66名。1985年河塌张畈私立中学有学生68人。经过调整改革,1985年,全县普通完中有宿中、程集、凉亭、复兴、九姑、花凉、隘口等7所。在校学生2075人,普通初中42所,在校学生1.89万人,有县职业高中3所,曹湖、向阳农业初中2所,农、职业学校在校学生600多人,1985年,全县初级中学和完全中学基本情况见下表:
1984~1985年度宿松县初级中学简况表
1984~1985年度宿松县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简况表
学制和课程设置
学制:清光绪二十八年(即壬寅年),由朝廷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称壬寅学制,是中国有新的系统完备的学制之始。该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期限为四年。翌年(即癸卯年),全国实际推行《钦定学堂章程》,称癸卯学制。该学制改中学修业期限为五年(不分初、高学段)。清末宿松维新中学堂只办了三年,故无毕业生。民国十一年(1922年),颁布新学制,规定中学修业期限为六年分段,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民国十七年(1928年)《中学暂行条例》中仍规定中学修业期限初高中各为三年,但依设科性质,定为初中四年高中二年。尔后,县立初中、北山初中均执行初中三年修业期满的学制。该学制延续时间甚长,后为新中国所采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了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中学的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年。均单独设立,教学内容采取一贯制的精神。同时照顾到分段的需要。1958年起,宿松中学初、高两级合设,改为完全中学。
1961年,宿松县委决定九姑初中、程集初中、凉亭初中,改制为业余初级中学,全年学习4个月,8个月为农忙假期。1962年县教育局通知复兴初中、九姑初中、程集初中、凉亭初中为农村全日制初中,执行“八二二”计划,即两个月劳动,两个月假期。8个月学习。宿松中学和花凉亭初中为执行“九二一”计划的完中和初中,即9个月学习,两个月假期,一个月劳动。
1968年初中修业年限改为两年。1969年部分初中与当地小学合并成立七年制的“五·七”学校(小学、初中五、二分段)。部分完中与小学合并成立九年制“五·七”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五、二、二分段)。
1970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决定,将初中修业期限恢复到3年,并从本年春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1982年程集中学高中改制。1985年,宿松中学高中改制,1984年复兴中学、凉亭中学高中改制,修业期限都由2年改为3年。
1976年,东风六圩、五七中学和高岭向阳五七中学,一度实行队校合一,学校既是大队的教育单位,又是大队的生产单位,也是大队的科研单位,学生亦学亦农,教员亦教亦农,社员亦学亦农亦教。
中学学年度的始业时间,中央教育部通知从1953年起一律不收春季始业班次。此后都为秋季始业。1970年起,招收初一新生,改为春季始业。1978年由春季改为秋季,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依次延长半年。
课程设置:《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学的设学以“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底”为宗旨。因而学科设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12种。每周上课36小时,其中读经讲经占课时的四分之一。
安徽省1923年中学初中部必修学程表
同时为适应学生个性与社会需要,第三学年增设选修课程。选修课有应用文、文字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写生、国乐等。
建国以来,开设的科目,大体上可分四大类:第一类:语文、数学、外语;第二类: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第三类:体育、音乐、美术;第四类:劳动技术课、生产知识。30多年中,设置的科目内容及课时分配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时有变动。
招生
清末宿松维新中学堂原计划招收学生50名。由于乡村风气闭塞,新学声望不高,报名者才及招生数的一半。
民国时期,私立北山中学、七邑联中分校及宿松县立初中,均系各校独自招生,学校出题,组织招生考试,一般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亦有找关系、走后门的事。民间流传着“八行书(信笺)胜过百分卷”的话。
建国以后,招生由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由下属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招考、评卷和录取工作。招生期间,要做如下工作:
文化考试:50年代初,分校独自招生,学校出题组织考试、评卷。1956年安徽省为了保证招生质量,并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决定保送一部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高小毕业生免试升入中等学校。1957年以后,按统一领导、统一命题、分校招生精神,采取多设考点,依考生志愿,分校录取的办法。高中考区、考点的划分由专署招生委员会决定。宿松属太湖考区,宿松初中设考点:初中考点的划分由县招委会决定,一般每个区镇设一考点。“文化大革命”十年,招生基本上不举行升学考试。1968年全面推行推荐选拔的办法,即由公社革委会、贫下中农代表、原毕业学校,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提出录取意见,报县审查定案。1972年曾一度恢复文化考查,但以交“白卷”为荣,后来还作为“复辟”、“回潮”加以批判。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高中招生由省命题,地区组织考试评卷。县设考点,初中招生由县命题,区组织考试评卷,乡设考点。1982年以后,初、高中毕业生升学考前,进行预选。
德、智、体全面衡量:1956年安徽省定的保送初中、高小毕业生免试升入中等学校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保送条件为:一、学习观点正确,并能自觉地积极学习,各科成绩一贯优良者;二、思想进步,品德良好,操行成绩列甲等者;三、经常坚持体育锻炼,注意清洁卫生,身体健康无疾病者。1957年的招生工作均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新生。根据升学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段,作为智育的初步标准。通过原学校的操行评语或等第。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高中招生一度要进行政治审查,由原毕业学校填写政审表,以保证新生的政治质量。1978年以后,够上中专和地区以上重点学校分数段的考生,都需全面进行体格检查。1982年至1984年评土地区级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录取时照顾一个分数段。
贯彻阶级路线:为适应工农文化翻身的需要,建国后认真贯彻了“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的原则,宿松中学1949年毕业生中出身劳动者家庭的只占18%,1951年,初一新生中工农子女占42%,1952年,初一新生中工农子女占68%;1958年花凉初中新生164名,其中贫农子女64人,中农子女71人,占学生总数82.3%。1960年宿松中学在校学生家庭成份见表:
1960年宿松中学在校学生家庭成份统计表
1963年,全县招收初一新生550名,其中工农子女501人,占总数91%。招收高一新生154名,其中工农子女149人,占总数的96.8%。1965年,《全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在政治、学业、健康三方面条件都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烈属、工人、贫下中农子女、复员军人和参加体力劳动1年以上的知识青年,如这些考生思想品德确实好,其考试成绩略低于最低分数线(如五分左右)时,也可录取。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招生实行推荐选拔办法,推荐条件,提出全面贯彻党的阶级路线,优先录取工人、贫下中农及烈军属子女。五类分子子女(地、富、反、坏、右)及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叛徒、特务、走资派的子女)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总数的百分之一、二、三”。但实际上农村中学招生对这类学生概不选拔。
粉碎“四人帮”以后,逐步肃清了招生工作中实际上的唯成份论的极左路线,强调了重在政治表现。1977年,考生的政治条件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
1985年,初中招生按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招生计划,由区组织考试、阅卷,由招生学校录取,当年招收初一新生5850人,职业中学初中招新生104人。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招生,由县组织考试,按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分数线,由各校录取,本年普通高中招生797人;职业中学高中招生249人。
民国二年(1913年)年底,北山段斌(字熙之)兄弟筹建宿松私立北山中学。以段氏公有田租岁入约5000元为学校基金,以松塘庄之段觉公祠为校址。次年四月开学,学生44名。民国八年,第一届9名学生毕业。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学校两个年级仅有学生19人。次年,宿松遭遇特大旱灾,学校被迫停办。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共产党人孙益坚为首在宿松组织抗日动员委员会(简称动委会),以小学为基地广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公私立小学发展很快,促进了中学的发展。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秋,张柱中、祝祖光、吴耀南等筹建七邑联中(太、宿、望、怀、桐、潜、岳),校址在陈汉区入山居;叶海初、叶符初、项卓民等在县城创立宿松县初级中学。熊材炎、项克理、段松椿等恢复停办了6年的私立北山中学。这一时期,中学在校学生达700人。民国二十九年春(1940年),七邑联中分校并入宿松县立初级中学。次年,北山中学亦因“赤化”被省府勒令停办,一度作为宿松县中分部,保存建制。40年代,县立宿松初级中学和私立北山初级中学,共培养了1284名毕业生。
建国后,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在新区应坚持执行维持原有学校,逐步作可能与必要的改善”的方针,对接收过来的宿松县立初级中学和私立北山中学,进行初步改造,如取消训导制,停授“公民”和“童训”课,废除体罚,宣讲时事政治,安排生产劳动等。是年夏,两校毕业生144人。秋季,私立北山初级中学从许岭迁县城,与宿松县立初级中学合并。并利用其校产为办学经费,暂用宿松私立北山初级中学校名。1950年春,改私立中学为公办,更名皖北区宿松初级中学。夏季,建国后的第一届35名初中生毕业。秋季招收47名建国后第一届初中一年级新生。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我县中学班级由3班增加为8班,学校由149人增到353人。1957年,在二郎区鹅颈湾新建宿松第二中学(花凉亭初级中学),初中一年级3个班共招收177名新生。
1958年全县增设九姑、复兴、凉亭、程集、陈汉5所初级中学,宿松中学改为完全中学,高中一年级招收43名新生。全县初中在校学生1516人。9月底,民办中学发展到41所,后调整为26所,学生742人。1960年,初中在校学生数2501人,是1957年的3倍。1961年6月,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委决定九姑、程集、凉亭3所全日制初中改为业余初中,全年农忙假8个月,业余时间学习4个月,次年改学习时间为8个月。1963年,全县初中在校学生1245人,1966年达1930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中学停课闹革命,学校、校舍、桌凳、教学设备损失惨重。农业中学全部停办。1968年,中学招生,根据毛泽东关于“小学附设初中班,这种办法还是好办法,先进经验”的指示,陈汉、许岭、佐坝3所中心小学及隘口、北浴、长溪、下仓、东洪、程营、汇口、占峦、朗岭、程岭等小学附设初中班。此时,全县完中1所,初中5所,小学附设初中班13所,共有58个初中班,在校学生2732人。1969年普通中学迅猛扩展,1970年继续增长,初中校数达71所,146班,学生增到7948人。1972年,初中校数基本稳定,部分初中向完中发展,有宿松中学(原有的)、许岭、花凉、凉亭、程集、复兴、九姑、陈汉、工农、东风等10所完中,28个班,高中学生1533人。1976年,完中增到15所,其中有高岭、河塌、新安、程岭等地自发办起的高中、初中63所,另有小学附设的附中班77所,初高中在校学生总数达2.23万人,是“文革”前的15倍。此时学生上小学不出大队,上初中不出公社,上高中不出区。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1978年秋,县委遵照省委“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首先对各中学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13所完全中学的校长由科局级干部担任。58所初级中学校长配备了公社级干部担任。此外,抓紧教师归队工作。把“文化大革命”中调离教师队伍仍适合做教学工作的人员选调归队。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年中,各中学通过拨乱反正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1977年普通初中由1975年的40所增到64所,招收新生1.17万人。在校学生达2.88万人,均为建国后的最高数。另外小学附设初中班招收新生549人。1977年,增加汇口、隘口两所高中。1978年,增设城关高中,并筹建宿松第二中学。全县完中达13所(不含二中),连同地方自办的高中有18所,在校学生达4507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县政府首先对高中采取调整压缩的办法,撤销陈汉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1980年撤销汇口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1982年,撤销城关中学高中建制,改为初中。全县完中总数由13所减为10所,落实了“一区一所完中”的规划。1979年对初中也作相应的整顿,由1978年的58所减到41所。此后校数虽稍有增减,其布局基本上稳定在一社一所初中的规模上,小学附设初中班,从1979年,逐年减少。至1982年全部撤销。
1980年佐坝区工农中学普通高中班停止招生。1983年与王岭初中合并招收农业班1个,学生50名,学制3年,改名宿松县王岭高级职业中学。1983年在复兴区的曹湖,程集区的向阳两所初中的基础上试办曹湖和向阳两所四年制农业初级中学,两校各招收学生50名,1984年,改许岭中学为宿松县许岭高级职业中学,学制3年,招收学生100名,设多经专业,改宿松第二中学为宿松县职业高中,招收学生100名,学制3年,设财会专业,程集中学、宿松中学1978年分别被定为地区和县的重点中学。1983年,东洪、红星(广福)、木梓、王岭(佐坝)、光荣、破凉、长铺、复镇、城关、东风(五里)10所初中分别为地区规划的各区、乡、镇首批要办好的学校。王岭农业中学。为地区同类中学中的重点。1984年,汇口乡杨林私立中学招收初一新生66名。1985年河塌张畈私立中学有学生68人。经过调整改革,1985年,全县普通完中有宿中、程集、凉亭、复兴、九姑、花凉、隘口等7所。在校学生2075人,普通初中42所,在校学生1.89万人,有县职业高中3所,曹湖、向阳农业初中2所,农、职业学校在校学生600多人,1985年,全县初级中学和完全中学基本情况见下表:
1984~1985年度宿松县初级中学简况表
1984~1985年度宿松县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简况表
学制和课程设置
学制:清光绪二十八年(即壬寅年),由朝廷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称壬寅学制,是中国有新的系统完备的学制之始。该学制规定中学堂修业期限为四年。翌年(即癸卯年),全国实际推行《钦定学堂章程》,称癸卯学制。该学制改中学修业期限为五年(不分初、高学段)。清末宿松维新中学堂只办了三年,故无毕业生。民国十一年(1922年),颁布新学制,规定中学修业期限为六年分段,即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民国十七年(1928年)《中学暂行条例》中仍规定中学修业期限初高中各为三年,但依设科性质,定为初中四年高中二年。尔后,县立初中、北山初中均执行初中三年修业期满的学制。该学制延续时间甚长,后为新中国所采用。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了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中学的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修业年限各为3年。均单独设立,教学内容采取一贯制的精神。同时照顾到分段的需要。1958年起,宿松中学初、高两级合设,改为完全中学。
1961年,宿松县委决定九姑初中、程集初中、凉亭初中,改制为业余初级中学,全年学习4个月,8个月为农忙假期。1962年县教育局通知复兴初中、九姑初中、程集初中、凉亭初中为农村全日制初中,执行“八二二”计划,即两个月劳动,两个月假期。8个月学习。宿松中学和花凉亭初中为执行“九二一”计划的完中和初中,即9个月学习,两个月假期,一个月劳动。
1968年初中修业年限改为两年。1969年部分初中与当地小学合并成立七年制的“五·七”学校(小学、初中五、二分段)。部分完中与小学合并成立九年制“五·七”学校(小学、初中、高中五、二、二分段)。
1970年,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决定,将初中修业期限恢复到3年,并从本年春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1982年程集中学高中改制。1985年,宿松中学高中改制,1984年复兴中学、凉亭中学高中改制,修业期限都由2年改为3年。
1976年,东风六圩、五七中学和高岭向阳五七中学,一度实行队校合一,学校既是大队的教育单位,又是大队的生产单位,也是大队的科研单位,学生亦学亦农,教员亦教亦农,社员亦学亦农亦教。
中学学年度的始业时间,中央教育部通知从1953年起一律不收春季始业班次。此后都为秋季始业。1970年起,招收初一新生,改为春季始业。1978年由春季改为秋季,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依次延长半年。
课程设置:《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中学的设学以“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底”为宗旨。因而学科设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12种。每周上课36小时,其中读经讲经占课时的四分之一。
安徽省1923年中学初中部必修学程表
同时为适应学生个性与社会需要,第三学年增设选修课程。选修课有应用文、文字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写生、国乐等。
建国以来,开设的科目,大体上可分四大类:第一类:语文、数学、外语;第二类: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卫生;第三类:体育、音乐、美术;第四类:劳动技术课、生产知识。30多年中,设置的科目内容及课时分配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时有变动。
招生
清末宿松维新中学堂原计划招收学生50名。由于乡村风气闭塞,新学声望不高,报名者才及招生数的一半。
民国时期,私立北山中学、七邑联中分校及宿松县立初中,均系各校独自招生,学校出题,组织招生考试,一般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亦有找关系、走后门的事。民间流传着“八行书(信笺)胜过百分卷”的话。
建国以后,招生由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由下属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招考、评卷和录取工作。招生期间,要做如下工作:
文化考试:50年代初,分校独自招生,学校出题组织考试、评卷。1956年安徽省为了保证招生质量,并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决定保送一部分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中、高小毕业生免试升入中等学校。1957年以后,按统一领导、统一命题、分校招生精神,采取多设考点,依考生志愿,分校录取的办法。高中考区、考点的划分由专署招生委员会决定。宿松属太湖考区,宿松初中设考点:初中考点的划分由县招委会决定,一般每个区镇设一考点。“文化大革命”十年,招生基本上不举行升学考试。1968年全面推行推荐选拔的办法,即由公社革委会、贫下中农代表、原毕业学校,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提出录取意见,报县审查定案。1972年曾一度恢复文化考查,但以交“白卷”为荣,后来还作为“复辟”、“回潮”加以批判。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高中招生由省命题,地区组织考试评卷。县设考点,初中招生由县命题,区组织考试评卷,乡设考点。1982年以后,初、高中毕业生升学考前,进行预选。
德、智、体全面衡量:1956年安徽省定的保送初中、高小毕业生免试升入中等学校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保送条件为:一、学习观点正确,并能自觉地积极学习,各科成绩一贯优良者;二、思想进步,品德良好,操行成绩列甲等者;三、经常坚持体育锻炼,注意清洁卫生,身体健康无疾病者。1957年的招生工作均坚持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新生。根据升学考试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段,作为智育的初步标准。通过原学校的操行评语或等第。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高中招生一度要进行政治审查,由原毕业学校填写政审表,以保证新生的政治质量。1978年以后,够上中专和地区以上重点学校分数段的考生,都需全面进行体格检查。1982年至1984年评土地区级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录取时照顾一个分数段。
贯彻阶级路线:为适应工农文化翻身的需要,建国后认真贯彻了“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的原则,宿松中学1949年毕业生中出身劳动者家庭的只占18%,1951年,初一新生中工农子女占42%,1952年,初一新生中工农子女占68%;1958年花凉初中新生164名,其中贫农子女64人,中农子女71人,占学生总数82.3%。1960年宿松中学在校学生家庭成份见表:
1960年宿松中学在校学生家庭成份统计表
1963年,全县招收初一新生550名,其中工农子女501人,占总数91%。招收高一新生154名,其中工农子女149人,占总数的96.8%。1965年,《全县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在政治、学业、健康三方面条件都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中,优先录取烈属、工人、贫下中农子女、复员军人和参加体力劳动1年以上的知识青年,如这些考生思想品德确实好,其考试成绩略低于最低分数线(如五分左右)时,也可录取。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招生实行推荐选拔办法,推荐条件,提出全面贯彻党的阶级路线,优先录取工人、贫下中农及烈军属子女。五类分子子女(地、富、反、坏、右)及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叛徒、特务、走资派的子女)录取名额“控制在招生总数的百分之一、二、三”。但实际上农村中学招生对这类学生概不选拔。
粉碎“四人帮”以后,逐步肃清了招生工作中实际上的唯成份论的极左路线,强调了重在政治表现。1977年,考生的政治条件是:政治历史清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革命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
1985年,初中招生按县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招生计划,由区组织考试、阅卷,由招生学校录取,当年招收初一新生5850人,职业中学初中招新生104人。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招生,由县组织考试,按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分数线,由各校录取,本年普通高中招生797人;职业中学高中招生2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