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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关系
合肥市区蔬菜的产销关系,一直随人口增长和供销政策而变化。解放初,全市人口6万余,菜地面积1400亩,基本上是自产自销。随着城市的发展,1985年,市区人口60多万(另有流动人口10余万),菜地面积20000亩左右。产销关系几经变化。
1949~1957年,市区人口由6万多增到27万多,菜地面积由1400亩增到5000亩左右,单产由2250公斤逐步提高到4420公斤。这一时期蔬菜的产销关系,由菜农自产自销逐步转为计划种植和计划供应。合肥市蔬菜公司组织各合作店、组,开展零售业务。鉴于淡旺季差距较大,菜价时高时低,政府着重抓冬天雨雪季节和大节日的调剂、菜价管理和私营工商业改造,根本上改变了自由市场的经济基础。1957年,蔬菜总产量为2209万公斤,上市1841万公斤,加上外地调入的250万公斤,市民人均日吃菜0.2公斤。
1958~1961年,城市工业迅速发展,市区常住人口增到47万,流动人口达4万,加之粮食紧缺,主粮实行“瓜菜代”,使菜地面积扩大到35000亩。但近郊菜地,因基建逐年征用,面积大大缩小;远郊新改的菜地约占菜地总面积的98%以上。新菜农经验不足,又遭自然灾害,平均单产1900公斤。同时,由于菜地面广,离市较远,运转环节多,蔬菜腐败变质,损耗很大。为了支持新菜农发展生产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政府实行购批倒差,购销差率为12~15%,购批差率为15~30%,批发价低于收购价的3~15%。1960年,蔬菜公司在4个市区设国营商店,在郊区生产大队设57个供应站和收购站,实行“包购包销”。
1962~1964年,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十二条”和“六十条”,蔬菜生产和消费逐步恢复正常。这个阶段城市人口由51万压缩到34万,菜地面积调整为15300亩,单产由1961年的1900公斤提高到3250公斤。在供销关系上,撤销了郊区蔬菜收购供应站,市区设13个收购供应门市部,直接与蔬菜生产合作社签订产销合同;各蔬菜大队在市内设立门市部,辅助经营供销。从而恢复菜农运菜进城的习惯,简化运转环节,减少蔬菜损耗和经营亏损。但上市不均衡,菜价不稳定;供销上因多种经营形式(有合作社组、集市贸易、蔬菜大队等),管理困难;国营商业不能全部掌握货源(蔬菜大队门市部自行掌握产销),蔬菜产、供、销计划难以衔接。
1965~1971年,城市人口由1964年的34万回升到42万,流动人口约4~5万。这个阶段征用菜地逐年增加,1970年,郊区菜地9140亩,单产提高到5777公斤,创历史最高纪录,市区人均日吃菜0.2公斤。
1972~1980年,城市人口增长10万,菜地被征6716.45亩。为了保证城市人口吃菜,郊区大面积改农田为菜地。1980年,郊区有菜地15080亩,其中不少菜地采用塑料大棚、地膜、电热线加温等园艺技术。
1981~1985年,由于实行包干到户联产责任制,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1982年,蔬菜总产达10200万公斤,是历史上最高的一年。5年内,共征用菜地4492.5亩。1982年,新改菜地5300亩。1984~1985年,新改菜地5080亩。1985年2月1日,合肥市实行“蔬菜开放”,菜农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安排茬口,既解决淡旺季的矛盾,又富裕了菜农,活跃了市场。但价格偏贵。为了平抑菜价,蔬菜副食品公司各菜场、门市部与郊区蔬菜乡、村签订“伏缺”小白菜定购合同,使蔬菜副食品公司掌握一定的大路菜货源。同时,各经营点对小白菜采取最高零售限价,利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使市场菜价回落。
合肥市仅蔬菜副食品公司供应的蔬菜就达253354万公斤,外埠调剂菜933.25万公斤。是年底,全市专业菜地20085亩,市区人均菜地面积为3.1厘。
通过菜农的多年实践,摸索出堵淡补缺的措施。
春缺期:一、抓八大菜(大白菜、青红萝卜、甘蓝、黄心乌、黑心乌、慢菜、菠菜和山东大葱)的种植面积和播种时间的合理安排;二、狠抓大白菜和萝卜的贮藏;三、合理组织上市供应;四、制订合理的贮藏保护价格。
小春缺期:采取保证夏菜早熟面积,抓好春收、春种、春栽。
伏缺期:一、主攻小白菜、热水苋菜和空心菜,狠抓晚辣椒、晚豆角、晚冬瓜、晚菜瓜、晚毛豆的栽培,以增加夏季淡期的花色品种;二、提前或推后合理安排播种期;三、扩大藕的种植面积。1979年,伏缺期蔬菜上市量超过任务的1.65%。1982年,因水灾损失蔬菜约400万公斤,但蔬菜上市任务仍然完成原计划的6l%。
产销体制
1961年,为抓好蔬菜产销工作,将市盐业公司从市蔬菜公司划出,分别成立蔬菜公司和盐业公司,蔬菜仍然实行统购包销。同年,郊区为解决统的过死、菜地不稳问题,对蔬菜全面实行联产责任制,分联产到劳力、联产到户、专业承包、包产到组4种形式。
1962年,实行产销一条龙,成立蔬菜产销联合公司和副食品公司。1963年,蔬菜与副食品两公司合并,成立合肥市蔬菜副食品公司,改“统购包销”为“大管小活”。所谓“大管”,是把大白菜、乌菜、白菜、萝卜、菠菜等24个品种由国营、集体门市部与蔬菜大队(乡)签订定购合同,纳入计划市场,按平价供应给群众;超计划部分,允许生产者随行就市,议价成交。“大管”品种实行店队挂钩。所谓“小活”,是除“大管”的24个品种以外,其他小品种一律放开,由菜农自己种植,自由上市,按平价供应给群众;超计划部分允许生产后,随行就市,议价成交。蔬菜副食品行业各门市部除了经营合同菜以外,还可以自行调剂小品种,议价议销,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983年,市蔬菜副食品公司供应蔬菜8683.5万公斤。1984年,供应蔬菜8396.5万公斤,外埠调剂662.5万公斤。
1985年,市政府成立蔬菜副食品产销办公室,对蔬菜生产、供应实行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蔬菜产销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产销矛盾,更好地为城市人民“菜蓝子”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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